为进一步营造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力开展宣传工作。
制定宣传方案
制定《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发动检察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立体宣传标志
罗源县检察院灵活采用宣传栏 、宣传横幅、LED屏等形式,营造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氛围。
新、传统媒体联合宣传
传统媒体宣传—《福州日报》刊登罗源首例扫黑除恶案件
罗源县检察院利用新、旧媒体矩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罗检公众号每月发布相关普法文章,及时推送扫黑除恶相关动态信息,及时组织人员编写相关宣传报道在福州日报等传统媒体上刊登,实现线上线下宣传形式全覆盖,让群众及时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及工作动态,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走进社区、走进群众
制作并分发应知应会宣传册,积极参加县扫黑办牵头开展的现场宣传活动2场,深入多个社区发放扫黑除恶相关材料600余份,做好以案释法,法律政策宣讲和舆论引导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扫黑除恶的社会效果。
走进看守所、走进司法所
结合检察职能,进看守所、乡镇司法所向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扫黑除恶公开信、应知应会等400余份,鼓励对涉黑涉恶线索积极检举立功,打消举报顾虑,深挖涉恶涉黑犯罪线索。
罗源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多管齐下,广泛宣传
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形成了社会关心、群众支持
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
文案 | 郑娃茜 陈嘉琳
编辑 | 福建《政务新媒体》采编中心 林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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