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监督电话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监督电话公告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让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城建环保工委办公室,在2019年4月30日前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唐希兆 张雪

监督电话: 0937-633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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