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挂长”!宝坻的水体以后都有专人负责

我区扎实推进河湖全面“挂长”,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问责,把水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制定《宝坻区落实河湖全面“挂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以“三大行动”领导小组为全面“挂长”行动的组织机构,区级总河长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区河长办负责组织推动工作方案落实。

对辖区所有水体开展全面排查

以查找河湖管护盲区和水环境突出问题为目标,对辖区所有水体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未“挂长”水体,按责任设立各级河长,安装河长公示牌,落实管护责任。目前,排查发现新增水体2018处,其中沟渠290条、坑塘1728个;新安装河长公示牌4147块,河湖实现全面“挂长”。

将全面“挂长”列入河长制考核和督察内容

区河长办与街镇级总河长签订责任书27份,各街镇级河长与村级河长全部签订责任书;同时,把各级河长履职情况列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内容,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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