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社保惠企政策助民企健康發展

今年以來,巴中市人社局著力建機制、搭平臺、強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出“四條措施”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嚴格執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逗硬落實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1.5%降至0.6%、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從0.5%降至0.4%,每年為企業減輕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負擔近5700萬元。

調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2019年至2021年,每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依次調整為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0%、55%和60%。目前,巴中市近45%的參保單位按50%申報繳費基數,每年累計為企業減輕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負擔約1.6億元。及時落實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允許生產經營嚴重困難企業申請緩繳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不徵收滯納金,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並正常辦理待遇領取、關係轉移接續等業務,企業按規定申報應繳社保費。從2016年起至今,巴中市與6家企業分別簽訂不超過一年的《緩繳養老保險協議書》,緩繳金額達1900萬元。

提升優化社保經辦服務水平。對全市民營企業參保情況實行臺賬管理,堅持“退一補一、轉一補一”,開設民營企業社保業務“綠色通道”,不定期開展“送政策、送服務”活動,保持常態化溝通聯繫。 本報記者 陳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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