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重磅!這項新規徵求意見,事關每個職工!

【提醒】重磅!这项新规征求意见,事关每个职工!

【提醒】重磅!这项新规征求意见,事关每个职工!

近日,財政部公佈了《關於加強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稱《通知》),並向社會徵求意見。

職工教育經費,專項用於提高職工素質和能力所需教育和培訓支出。

《通知》擬對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比例、調整機制、開支範圍等財務事項作出規定。事關每一位職工的切身利益,一起來了解!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精神要求,2018年以來,財政部聯合全國總工會開展調研和座談,形成了《關於加強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職工教育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各類法人企業按照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專項用於提高職工素質和能力所需教育和培訓支出的費用。

職工,是指在本企業實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人員,包括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臨時工、勞務派遣人員,不包括離休、退休人員。

提取比例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年度提取比例在1.5%-8%範圍內確定,且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計提職工教育經費:以上一年度實際發放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年初一次性計算提取。以上一年度實際發放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逐月計算提取。

上述計提方式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不得擠佔、挪用經費

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從當期管理費用中列支,作為應付款管理,嚴格按制度安排使用,不得擠佔、挪用。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將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上交或者劃轉。

60%以上經費用於一線職工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60%以上應當用於直接從事生產和經營業務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

企業不按既定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不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提取和使用金額差異較大,以及用於一線職工的職工教育經費低於當年實際支出60%的,管理層應當向本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作出合理解釋。

不得用於療養、旅遊

企業不得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安排療養、境內外旅遊等與職工教育培訓無關的項目支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9號)、《財政部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財辦〔2013〕42號)等規定,現面向行業協會商會、企業和個人徵求對《通知》的修改意見。公眾可以在4月30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cn),進入首頁“財政法規意見徵集信息管理系統”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資產管理司(100820),在信封上註明“反饋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意見”。

反饋意見時,請註明單位名稱(個人請註明姓名)和聯繫電話。單位/個人信息僅用於我部彙總、整理、溝通修改意見,不對外公開。

附件:關於加強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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