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審計難點和審計重點探析

項目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審計難點和審計重點探析

武漢市一些公共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擬以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通過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模式進行。為此,審計機關應強化對EPC工程總承包項目關鍵控制環節的有效監督和制約,助力項目方及時改進項目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降低投資管理風險,提高建設項目投資效益。

項目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審計難點和審計重點探析

一、關於“PPP+EPC”模式

EPC是指業主把工程的設計、採購、施工全部委託給一家工程總承包商,總承包商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和造價全面負責。“PPP+EPC”模式下的項目屬性系由項目主體負責項目社會資本方採購工作,通過選擇具有相應區域項目投融資、設計、施工、運營、維護經驗,專業能力、融資實力強,信用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實力的社會資本方為投資人組建項目公司,由其具體負責項目的投資、設計、施工及運營維護。

融資與工程建設是當今國內實施PPP的出發點和重要功能,“PPP+EPC”模式順應了眾多社會資本投資PPP項目的需要;在有限財政支付能力下,也順應了政府方減輕財政壓力的需求;該模式通過PPP與EPC模式的結合,可發揮彼此在融資和項目管理方面的各自優勢,切中了當前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和痛點,無疑,該模式勢必在公共產品建設中發揮越來越大作用,審計機關應強化對其的跟蹤審計,全方位把控項目成本控制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關鍵因素。

二、“PPP+EPC”模式下的審計難點

(一)“PPP+EPC”模式下建設項目的治理審計

如何依據《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關於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加強對“PPP+EPC”模式下的專項治理審計;其審計內容與審計方法如何把握;該模式下工程審計的風險、審計結論法律衝突、投融資(PPP)對審計的影響等。

(二)“PPP+EPC”模式下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審計

該模式下建設項目的程序審計、工程內部控制審計、發包方式審計、工程跟蹤審計應注意哪些問題;如何發現建設程序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如何針對後果與原因問責;如何提出加強建設項目內部控制建議等。

(三)“PPP+EPC”模式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審計

該模式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策的難點;該模式下項目招投標的風險識別及審計建議;其“圍標”、“陪標”、“串標”、逃避招標的審計方法等。

(四)“PPP+EPC”模式下建設項目的財務審計

該模式下投資多計,基建收入少計的舞弊特徵;其針對性、有效的審計方法為何;該模式下工程大案要案審計查證的方式與方法等。

(五)“PPP+EPC”模式下建設項目的造價審計

該模式下如何根據工程審合同、根據合同審造價;如何通過解析設計變更、工程簽證與不平衡報價來進行重點審計等。

(六)“PPP+EPC”模式下建設項目的績效審計

該模式下建設項目的績效審計方法;如何按照《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設定項目績效的相關指標,該模式下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審計評價內容與方法等。

三、“PPP+EPC”模式下的審計重點

(一)建設項目全過程的控制與管理

該模式下項目全過程分階段的管理;不同利益相關方對項目的過程參與方式;該模式對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影響等。

(二)項目投資與造價的全過程管理

該模式下項目投資與造價的全過程管理控制流程;該模式下項目策劃與決策階段投資估算的編制與審查;工程設計階段設計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查;承發包階段合同價款的確定;施工階段工程進度款的確定及有效成本控制等。

(三)建設項目的前期及建造期管理

該模式下前期管理中項目投資決策的合規性、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準確性;該模式下項目實施階段,其EPC工程總承包商確定是否合規;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是否合理;工程分包是否合規合法;設備及材料採購是否符合要求;監理的職責履行是否到位;工程結算是否真實合規等。

(四)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階段審計

主要為“PPP+EPC”模式下的竣工決算審計和竣工驗收審計。1、竣工決算審計。主要檢查竣工決算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資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項目投資及概算執行是否符合要求,有無超計劃投資和計劃外項目;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擠佔成本,提高造價,轉移投資的問題;尾工工程是否真實;投資節餘分配是否合規;竣工決算報表編制是否真實、完整、合規等。2、竣工驗收審計。主要檢查項目生產性工程和輔助公用設施等是否已按設計要求建設完成;設計和工程質量能否滿足項目正常生產的技術經濟指標要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過程是否符合現行規範;竣工驗收的手續和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建設單位對驗收合格的項目是否及時進行了資產的移交,使其由建設轉入生產或投入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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