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中撞了闖紅燈的騎車老人,現在老人家屬要求墊付藥費,不然去我單位鬧,怎麼辦?

高深莫測69924926


不要墊付醫藥費,家屬到單位鬧事,報警處理。

我平生最討厭那些不守規則的人,這些人目無國法,目無規則,擅意自行,賤踏別人,說其為社會的敗類我自認為並不過分。

老人騎車鬧紅燈,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給正常守法行駛的車輛造成損壞,違法犯錯的人不用承擔車輛的損失,還要求守法正常行駛的車輛賠償違法犯錯人的損失。

說實話,我對這個非常不能接受,不懂法律為什麼會這樣。

有人說是保護弱勢群體,弱勢群體就能目無國法,擅闖紅燈?就能為所欲為?

如果這些人遵守規則,不故意犯錯,那就不會發生闖紅燈被撞的事故,追根結底,就是因為他們自己故意犯錯,卻要沒有犯錯的人去承擔不應該承擔的責任!

這些人都是被社會給寵慣出來的,把法律當成護身盾牌,為所欲為,卻從不知羞恥。

對於這種人,我認為應該跟他們扛到底,不要被所謂的人道主義、花錢買平安等理由屈服。

如果法律能做到正在的公平,人人平等,嚴格恪守“誰犯錯誰承擔”的原則,那麼這個社會上就沒有那麼多糟心事,就沒有那麼多“碰瓷”行為!

可惜的是,這個現狀可能一直改變不了,既然現實無法改變,我們就要學會去運用它。

正常行駛中撞到闖紅燈的老人,一定要打電話報警,千萬不要擅自私了,不要去破壞現場,等交警過來處理結果,交警判決你承擔多少責任,你覺得可以接受,那就接受,覺得接受不了,就申請行政複議,不行就打官司,不能讓這些人為所欲為!

如果遇上家屬闖事,一定要冷靜面對,報警處理,家屬把事闖得越大,對他們越不利,搞不好這些闖事的家屬一個個都被關進牢裡。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雖然維權過程千辛萬苦,但是要相信,還是有講理的地方,像西安奔馳事件,只要得到社會關注,正義和道理一定會來臨的!

各種在困難中的同胞們,一定要堅持下去,黑夜的盡頭就是黎明!


鬼谷縱橫


真實事情,我同事等紅燈停路口,助動車帶人不穩直接靠他車門上壓壞了車門,倒下助動車把帶的人腳上拉了條7.8釐米口子只破了表皮,後來也沒縫針,報警警察來了,助動車人叫這裡痛,那裡痛,警察說先去看病,後醫院拍片檢查弄了快2000助動車人說沒錢,同事老實都墊付了,因為扣車了第二天去事故科處理對方說走不了路還要了50出租車錢,第二天處理對方全責,簽好字還美出交通隊,對方藉口買水還是廁所就溜了,在上海打工的人找不到,電話不接,找警察也沒辦法,因為處理書都簽字了想改撤車輛全責進保險也不行,所以最好不要墊付錢


衛星城222


願意鬧就讓他們去鬧吧,到時候你們直接報警解決,在類似事件當中,越是願意鬧的人越不要搭理他們,因為你越替他們考慮,他們就會踩著鼻子上臉不知道個好歹。

三年前,我也發生過交通事故,我開車撞了一個吃電動車橫穿馬路的外地小夥子,撞的很嚴重,昏迷了四天,對方看到孩子那個樣,起初也很激動,但他們很快就冷靜下來了,特別是小夥子父親對我說,打一頓有什麼用,鬧一鬧有什麼用,最後還不是得解決問題。在醫院裡我主動墊付了一些醫花費,後來在住院過程當中又斷斷續續交了幾次住院費,對方就是手頭緊了給我打個電話,也不總在後邊催,而且他們的態度也一直很誠懇,讓人看了就不落忍。


後來我們在理賠上,沒有經過法院,也沒有找律師,雙方把我墊付的,鑑定費等等都算了一下,最後拿出了一個數,為了湊個整,我還多給了一千多。但如果他們一開始就抓住不放,撒潑耍賴,那我一個子兒也不會墊付的,大家走程序好了。

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的,你敬我我敬你,有問題按照規矩來,現在誰還不認識幾個人,誰還不懂點基本的法規,還以為是以前那種一撒二潑三胡鬧的時候,耍個橫就能賺便宜?對待講道理的人,以禮相讓,對待無理之人,冷漠處之公事公辦即可。


元芳有看法


正常行駛中撞了闖紅燈的騎車老人,現在老人家屬要求墊付藥費,不然去我單位鬧,既然是這樣那就先暫時忍忍墊付一下醫藥費。

既然車輛是正常行駛,那麼按照交通規則來講,本人是不需要負主責的。

而且,開車的人都知道,雖然不負主責但還是會賠償一些費用。

只不過,這一部分費用,會讓保險公司來賠償。

可是很多家屬不懂這個,也不會考慮這樣的東西,你撞了人就一頂大帽子扣在你腦袋上,讓你百口莫辯。

就像這個事件,家屬非要要求墊付藥費,如果不墊付,還要去單位鬧。

遇到這樣的情況還能怎麼辦呢?

去單位一鬧,不光你面子不好看,說不定還會有什麼誤會,最糟糕的就是因為這件事丟了飯碗啥的。

所以,只能是以退為進,醫藥費先墊付,立馬聯繫交警,聯繫保險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把這件事丟出去。


遇我得福


很簡單,告訴你最直接的辦法:

1、叫交警

這個很簡單,交警過來是定則的,這種闖紅燈是他的責任更大。

2、叫保險

保險公司精著呢,處理這些事情不說幾萬個也有幾千個吧。

3、醫藥費

一句話,醫藥費不該找我要,你們自己闖紅燈,想要醫藥費很簡單,你們去告我的保險公司咯,我買了保險的,我花了這個錢了,沒理由墊付醫藥費

最後讓他們和保險公司鬧吧,放一百個心,保險公司至少有10種辦法可以把他們搞的服服帖帖的

即使去你單位鬧,就讓他們去,當著公司的人把事情說清楚咯,你闖紅燈撞到我,然後你要我給你醫藥費是什麼鬼,我警察也叫過來定則了,保險也叫過來協商了,你還要我怎麼辦?


懂馬帝


我認為,違法的一方應承擔全部責任!開車的一方沒有違法也要陪百分之十的費用,是沒有道理的,正是這種沒有道理的道理,讓法律喪失了應有的嚴肅和威力,讓正義喪失了光明,讓頑劣有機可乘,客觀上造成了有人敢步行橫穿高速公路,行人、電動車敢隨意橫穿馬路,有人敢在馬路上逆行駕駛機動車,電瓶車…,如果產生事故,違法一方會因為這百分之十,會因為是弱者,得到相應的賠償,讓扭曲的心理在無理獲利中得到膨脹。我春節去臺灣旅行,導遊提醒我,不能橫穿馬路,要走人行道,只有綠燈才能過馬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如果撞壞汽車還要承擔賠償。聽了導遊的話,旅遊期間,遊客沒有一個人違反交通規則。


WMP


千萬不要墊付,他們會得寸進尺沒完沒了的訛詐你,你墊付了醫藥費之後那錢能要回來就見了鬼了。

按理來說,你正常行駛,有人違法交規,闖紅燈一下子被傷了,肯定會想我沒有違章,是他找死,憑什麼賠償?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所以說就算車主沒有責任,也要賠償10%,這是規定,沒辦法拒絕,可以強制執行。所以說,開車的人要特別的注意。不管人家闖沒闖紅燈,你沒注意,就得賠錢。

那10%賠償是由你買車險的保險公司賠付,不足的才會由車主補齊,所以不用擔心。千萬別給他們墊付醫藥費,這樣不光墊付的醫藥費保險公司不會還你一分錢,他們還會得寸進尺的讓你出更多錢。

老人家屬要去公司鬧,你肯定會顧慮會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會丟了飯碗。可是沒辦法,只能報警,這種人無理取鬧警察會解決。還要趕緊詢問交警和保險公司儘快解決問題。

既然家屬都不著急,那老人在醫院就拖著吧,除非他們不在乎他們爹媽的傷情,任由其惡化,不然最後肯定會乖乖自己交錢的。

如果你給了一次錢,肯定就就會有第二次,沒完沒了的要,後患無窮。記住不墊付,不探望,不和解,愛咋咋地,千萬不能慣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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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晨曦r


直接經過交警來對接,對方電話不用接聽。本身你的轎車就有保險,包括強制險!如果還沒有認定責任的前提下。強制險的一萬元會經過保險公司優先賠付。後續的操作也是一概由保險公司來處理!當然,對方如果到你的單位去鬧,不然就向公司申請,請假幾天,或者直接當場報警。以及錄像,保障自己。甚至可以起訴對方!

現在保險都很完善,每年保險費用都有交。雖然說對方責任。但是紅綠燈前是有人行道的,理應減速行駛。根據交警判定的來處理!

最後提醒一點,在判定的時候,為了讓路人得到保護,部門可能會讓你認定在百分多少的一個責任。這樣弱勢群體就能少掏腰包

建議錄像以及文字聲明以及簽字等資料做好證據。我朋友就真實吃虧。還被對方起訴,凍結了名下銀行的存款!希望對你有幫助


今晚打老虎u


首先,你這個事故必須得報交警,也得報上保險。雖然是正常行駛撞了闖紅燈的騎車老人,對方是闖紅燈,應該負全責,但涉及到對方有人受傷,且是騎車老人,交警劃分責任的時候你這邊至少應該是一個次要責任。

墊付醫療費這一塊,就看對方的具體傷情了,如果花費超過一萬,讓對方去交警那裡開一個墊付通知書,讓對方聯繫你的保險公司,可以在交強險內墊付一萬的醫療費。

除去保險公司可以墊付的一萬元醫療費之外,你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酌情給墊付一點,一點不掏的話人情上會很難看,後期調解協商處理的時候不好協商。尤其注意一點的就是不要全部墊付。因為這個事故估計你不是全責,醫療費不會全部由你這一方承擔,前期你全墊付了,後期按責任分成的時候,對方會再退給你錢麼?

跟傷者家屬好好溝通一下,都好說話的情況下沒有必要鬧得太僵。你有保險,讓對方先去找保險公司。如果對方實在難溝通,那也不用慣著對方,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一分錢也不用墊付,直接告訴對方,先讓交警處理,交警處理完找保險公司,再不行等對方起訴,法院判多少,先是保險公司賠,剩下的才是你自己承擔的。估計光保險公司就賠的差不多了,你自己承擔的應該也不會有多少。對方來鬧,該報警報警就行了。

總之,對方好說話你也好說話,對方不講理,你就不理他。


咔咔三哥


老人的家屬這是在威脅和訛詐,對於這樣的事情,不應當向他們妥協,應當立即報警。

首先,老人騎車闖紅燈,這是一種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

駕駛車輛正常行駛,撞上闖紅燈的騎車老人,這也是一種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立即報警處理,要求交警進行責任劃分,作出認定。



其次,不論與誰的責任?老人受傷了,就應當及時將老人送到醫院治療,這是最起碼的道義責任。至於墊付不墊付醫療費,那就看個人的心情和表現了。

如果看到老人可憐,而確實急需要治療,那麼可以先行墊付醫療費。該墊付的醫療費部分,待到保險公司賠償後,可以向老人要求返還。

如果老人蠻不講理,又不需要立即治療的話,那麼可以不予墊付醫療費,讓他們走法律途徑,以後該怎麼賠就怎麼賠,沒有必要與他們糾纏。

最後,老人的家屬要求墊付醫療費,否則的話就上單位鬧。這是一種無賴的行徑!

強制性的要求別人墊付醫療費,未免也太霸道了。揚言到別人的單位去鬧,這是妨礙他人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的行為,說輕了是一種尋釁滋事的行為,說重了有可能就構成了犯罪,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碰到這樣的事情,只要你有理,就不要妥協,要求依法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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