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修建農家山莊私毀林地補植復綠完成 “生態救贖”

湘西網4月18日訊(記者 李再興 通訊員 彭 詩 楊彩珍)“補植復綠給了我將功贖罪的機會,我的良心終於得到一絲安慰!”日前,保靖縣林業部門對被告人宋某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異地復綠造林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宋某完成異地復綠項目造林面積21.27畝,定植楠木容器苗木3552株,苗木成活率100%,造林技術規範到位,驗收為合格。

2017年12月6日,宋某在未辦理林地徵佔用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僱請挖掘機械在“阿扎河”一帶林區挖掘道路與經營農家山莊的場地,陸續挖掘至2018年6月8日,被保靖縣森林公安局責令停止施工。經鑑定,毀壞面積21.27畝,其中公益林19.27畝,被毀壞林木活裡木蓄積為52.8787立方米,該受損公益林補植復綠的人工苗等費用68738元。

去年10月23日,保靖縣人民檢察院就宋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一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縣法院依法查明事實,於2019年1月18日依法判處宋某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0元,限於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在保靖縣遷陵鎮昂洞村該縣林業局科學研究院“小屋後面(地名)”栽種一年生樹苗3552株,覆蓋率90%以上。

判決作出後,該縣法院積極督促宋某履行義務,僅兩個月時間,宋某在判決書指定的地點植樹造林,恢復生態。該縣林業工程技術人員對復綠工程進行驗收,確定為合格,該縣林業勘測規劃設計隊隨即作出《宋某非法佔用農用地異地復綠驗收報告》。

(湘西網-團結報)

(李再興 通訊員 彭 詩 楊彩珍)

(楊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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