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陋習治理有“法”了

聚焦《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剛剛過去的清明節,相信不少人還可以見到在馬路上燒紙錢的現象。一團團濃煙漂在空中,汙染環境、阻塞交通。更有甚者,未等火滅,人已不見,留下安全隱患。

親人逝去時,在小區裡搭設靈棚、擺放紙牛紙馬,吹打唸經“送路”;清明期間在馬路中間燒紙錢祭奠,這些殯葬、祭掃中的不文明行為在《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制定過程中,引起了各方熱議。

有的人認為,這些都是傳統習俗,不應該禁止。但更多人表示,傳統習俗裡也有不合時宜的陳規陋習,這些“打著繼承傳統旗號、行著不文明事”的陋習,不僅浪費大量財力物力,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影響周圍人正常生活,也使一些封建迷信現象有所抬頭,與現代社會文明背道而馳。

5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此作出規定。第七十二條明確,在殯葬、祭掃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一)在公共區域擺放紙牛、紙馬等迷信用品,搭設靈棚,吹打唸經,“送路”的;(二)在道路、居民區和其他公共區域焚燒紙牛、紙馬、冥幣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籃等喪葬用品的。

殯葬陋習也要從“源頭”治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沒收,並處製造、銷售金額三倍的罰款。

祭奠逝者,“走心”比形式更重要。我市已積極開展鮮花祭祀、網上祭祀、植樹祭祀等,通過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敬一杯酒等更加文明的方式寄託哀思。而平時常回家看看,多照料親人,多關心老人;老人逝去後,從簡辦喪、文明祭奠,才能真正讓逝者欣慰、生者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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