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帽”不摘监督 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2019年是互助县脱贫摘帽验收之年,互助县纪委监委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通过“五抓五促进”, 一刻不停歇、不止步,推动“摘帽”不摘监督工作。一季度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件,正在初核当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2人。

抓思想认识,促进政治建设不放松。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方面,将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特别是在四省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纪检干部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实施常态化学习。坚持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汇报,重大事项随时请示,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不越位,积极协助县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县委书记主动领办、纪委书记全面督办、纪委常委分片包办、乡镇纪委跟踪协办”的联动机制,实行县上直查直办、百分之百初核,实现零暂存,并及时修订完善《互助县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扶贫攻坚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加大问责力度。

抓重点领域,促进工作落实不放松。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谋划扶贫监督“春夏推进战”“秋冬攻坚战”,坚决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改进基层办案方式,加强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提级办案,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坚决做到重点督办、限时办结。针对因村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而造成的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的问题,组织开展村级村务财务专项治理工作,严查不真、不全、不常公开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抓监督检查,促进执纪问责不放松。持续发挥专项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室职能,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紧盯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审批环节和实施过程,紧盯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向扶贫款物“伸黑手”和弄虚作假的坚决查处,对责任缺失的坚决追责问责,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处置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双问责”机制,切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抓政治巡察,促进问题整改不放松。突出政治巡察,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继续着力解决党的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对村级党组织政治巡察。继续通过“4+1+X”的巡察工作模式,开展两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线索,准确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形成有力震慑,让巡察真正成为推进工作的“利剑”。认真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肃查处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统筹抓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与专项巡视整改有机结合,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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