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覺得應取消物業公司,真的可行嗎?

山落青天外


缺乏管理經驗,或者對於社會管理瞭解甚少的業主,才會提出取消物業公司。 他們提出“社區管理小區”和“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的建議,可行性不高,難以承擔小區管理的職能。目前業主對物業公司意見較大,在於後者在管理上工作沒有到位,所以無法滿足廣大業主的日常訴求。

物業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屬於專業化經營企業。而“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組織。

街道辦事處,簡稱街道辦、街辦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其轄區為街道,與鄉和鎮同屬鄉級行政區。社區絕大部分是由城鎮的居民委員會改名而來,社區在行政上接受街道辦事處領導,由街道辦接受並傳達縣級政府和各科局的任務和指示。

上述兩個單位從其性質來看,均無專業化管理小區的功能及權利。某些城市“社區管理小區”和“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沒有普遍意義。作為民間組織及行政派出機構,沒有精力、權力及專業素質來取代物業公司的職能。

物業管理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當時有一位名為的希爾女士為在其名下出租的物業,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首開物業管理之先河。從此,物業管理工作逐漸被政府有關部門重視,被推廣於世界各國。

現代物業公司有以下職能

1.日常維修養護。包括互聯網、機電設備、供水供電系統、公共或共用設施等。

2.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

3.徵收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負責保管和使用管理基金,並定期公佈明細。

4.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交涉。

5.確保業主和居民遵守房屋管理規則、政府租地契約和公共契約所規定的條款,並約束居民在使用公用地方和共用設施方面的行為。

6.處理居民的投訴,調解居民之間的糾紛與爭執。

然而,“社區”和“業主委員會”有權力監督物業公司的運行情況,在法制法規的框架內罷免物業公司,但是,根據世界各國的普遍行情,似乎還沒有找到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而物業公司有責任反思自己的工作,為什麼業主的意見會這麼大。


陸燕青


絕對可行,因不是法人小區由物權法設計的業主共有資產違反憲法連基本的生活常識都沒有,親兄弟都不能共產,來自國內外且無絲毫的關係的業主能共產???荒唐之極。因共有資產而產生的的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的矛盾日益尖銳已發展到業主與物業員打鬥已死了人了,都是共有資產惹的禍,十多年的實踐證明這矛盾絕不能緩和了,一丁點也不值得政府去維護了。只能向全國的成千上萬破產改制單位的原家屬區那樣移交政府社區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管理(水電氣等由有資質的生產經營單位直接管理,才合國務院的政策規定)政府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委託水電氣單位代收相關費用。郴州市發改委就委託供部門從每噸水中加收近四毛錢衛生費。沒聽說誰有意見。住建部已向全國徵求全國人民對共有資產公攤面積的意見,群眾呼聲要廢除共有資產公攤面積,所以廢除共有資產指日可待了。望頭條編輯部將此評論能否轉人民日報或住建部部長。


劉亦暉


咋就不行,社區負責管理,說穿了就是個打掃衛生。

安全問題,按上個監控,一是小區安全,再一個也是文明城市的需要,國家哪個路口沒有監控,是為了安全。

現在不用擔心小偷,錢都在手機裡,與人寸步不離。被子衣服新舊給小偷都未必要,舊傢俱更沒人要,家電便宜點的沒人偷,汽車現在都是智能聯網,廠家都能定位,手機上就能管控,實事求是講你說物業有啥用。

過去我們小區物業啥不管,僱個老太太打掃衛生就成物業了,新樓時沒有啥矛盾維持了幾年,等跑冒滴漏逐步顯現,矛盾出來了,物業就跑了,無影無蹤,欺騙了人們幾年。現在沒有物業,個別自覺勤快的人門口院子劃拉劃拉,乾乾淨淨的也挺好,和諧家園,和諧文明城市,就得有舒心的氛圍。家裡漏了物業不會管你,堵了更不會管你。壞了啥東西還不是找維修工花錢處理。

物業經常出現斷水斷電跟業主發生矛盾,好多物業收費沒有標準,是是非非無止無休,長期下去哪來的文明城市,哪來的和諧家園。


踏雪無痕154604282


實話實說:你以為取消物業就能還小區一片清靜,這種想法很豐滿,但現實很骨感。我所在的東二環xx小區,部分業主一直嚷嚷要取消物業,實行小區業主自治,拒交物業費與物業公司對抗,物業實在沒有辦法只有撤離,業主們為趕走物業作實高興了幾天,接下來問題就來了:業主自治一家推一家,治安衛生無人問津,水電出了問題業主只有到外面出錢請人來維修,車輛亂停亂放一個不讓一個,樓道內那家想怎麼佔就怎麼佔,鄰里之間為此經常發生口角,整個小區就亂七八糟,一片烏煙瘴氣。起初嚷得最兇要取消物業的那幾家人不開腔了,也不自治了,最後沒有辦法又只有去把人家物業請回來管理。


老四


很多人提議要把小區物業的活轉嫁給社區,可行與不可行要分別討論。如過去老小區低層建築群,房改房,村居改造的散戶群,完全可以不要物業,也不需要自治,社區只負責運運垃圾就行了,不需要保潔,各掃門而雪,好點孬點各個都認可。各國各地也有不少的典型,但只是少部份,而切很多面臨拆遷改造,不具代表性。隨著社會發展,高層越來越多,配套越來越齊全,居住人群數量劇增,車輛增幅越來越快,居住環境也越來越優.美,國家對百姓生活舒適性的標準提高的也越快,適應社會發展,物業.行業就是配套產業。物業行業,從無到有,逐步完善,說明還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還滿足不了百姓的意願。存在問題是意料之中的事,國家對物業,業主矛盾的處理上,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但現實是業主與物業的矛盾處理上,各地沒有引導用物業管例條例去處理矛盾和糾紛,新聞機構打感情牌,拉偏架,不能公平公正的依物業管理條例的程序去處理,特別律師前者隱層含意鼓勵業主以拒交費手段維權,後者又為物業走法定程序為物業收費,真可謂用心良苦。所以業主懷念以前的生活,沒物業了可減少矛盾,交社區管,不用交費了,不同物業打交道了。業主盼望不花錢還有人管事的想法,峰擁而起,所以討論,物業,社區,業主的問題越來越多。可能不可能由社區替代物業都在變化之中,可以探討一下這個方案:

把小區保潔保安統交給.社區管,國家必需要出這筆錢,如果國家不出筆,討論這個問題毫無意義,安全防範交給業委會管,業委會由社區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以後小區發生事故,預防工作,應急措施等都有業委會管,費用由業委會在小區統籌。房產及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綠化交給物業公司,也可改稱房管維修所,這種物出公司是負責街區連片式的管理,集約化管理,一個公司可管幾十個小區,統一配備人員,24小時值班,隨叫隨到處理應急維修,各小區獨立維修成本核算。業主應繳納費用等於=實際材料成本十人工成本十公司利潤。然後依面積分攤到戶,每年收取一次,交費方法在指定帳戶業主存入款,物業公司可從帳戶扣除,業主有凝問,可通過業委會去查詢帳目,溝通,協調,把不按合同約定不交費的有權在報上公佈失信名單。如物業公司造假,抬高費用,多收款項,依合同,業委也可在報上公佈物業公司失信。

這樣物業公司人員,工作量滿負菏,可降低成本,物業公司確保利潤,業主也會因物業成本低而交費少。

這個綜合方案,僅是一已之見,歡迎交流。很多業主對物業負責的這塊不瞭解,就是現在業主與物業的矛盾也在這塊,小區房產及配套沒施,沒備體現在小區的各個角落,沒人管不行,沒費用不行,否則就不能保證業主的正常居住條件。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業主需要物業服務的工作,其實每戶不完全相同的,而現在物業不管業主的需要,統一“服務”統一“收費”,不服務也收費,如老年人,不開車,無車,而物業費中包含小區車輛管理費,有些物業其實為開發商出租車位服務的,也有佔業主的資源——半條路作停車用而收業主的費歸物業私有,門口起杆又落杆阻、放車輛,樣子很忙其實很多是為物業自己的,物業為自已服務,還要收業主的費……!

反正誰是業主已講不清了,物業不請自來,收費自定,趕也趕不走……。業主每月得交費,不交就是欠費……?

自已花餞幾百萬,千萬買的房,但感覺好象住的的租房,每月物業費幾百,近千,感覺與住租房無異……

其實物業完全可取消,居民每天的生活垃圾處理費,與交水、電費一樣交市環衛局即可,其他好辦!花不了多少錢……這樣業主才成真正的主人!


波茨開羅


簡單問題複雜化,民眾都噁心的事咋就這麼難,討論來討論去,這麼個簡單事都弄不好,還能幹好啥事,本來這個物業的引進就是地產行業利益集團從香港學來的怪東西,香港舊時是英屬殖民地,歷史形成黑社會劃分勢力範圍,搶地盤,佔碼頭,形成行業霸主,造就了行業壟斷傳承,是腐朽沒落的資本主義的東西,國內地產熱興起之後,讓一些投機地產商把物業包裝成地產現代管理模式引入國內,相互效仿,逐步演化為披著合法外衣,實則是幹著盤剝百姓,壓榨業主的寄生蟲模式,可以實事求是地說,不良物業佔比較大,(這個滿意度可以從滿意度調查得知)它們的存在讓百姓的幸福指數大打折扣,儘快取消交由社區管理是正道。由政府監管,人民相信政府,本來在發達國家政府的主要功能就是服務民生,管理公共事務,也應了當下政府職能轉變的方向。。


藍楓127465511


取消更好,物業公司只想賺多點,不想做賠錢買賣的事,總是以利益為主,組建新的社區服務隊更適合,由各街道辦居委招納人才能者優先錄用,各社區配齊水電工人,安保人員無需外聘直接由各社區挑選有責任心的去培訓上崗為小區居民服務,各社區在聯合組建一支安全高效的搬家隊,專門購買一些先進搬家機械設備,合理並規定.或調整收費標準,讓社區的高層建築減少損壞,電梯損壞等,每個社區安裝質量高清攝像頭並增加攝像頭數量,小區之事並非很複雜的事,每月公開透明小區收支開支餘額費用,以及各樓層的損壞服務取證,並共同監督共同維護,以更好的社區形象還社區居民更安心,舒心,和諧的小區,另外就是小區樓維護高的費用在初期接手居民入住時費用較高,因為樓房在承建時比如牆體所貼的瓷磚沾貼不過關脫落,頂層防水質量,太陽能,電梯質量及地下管的質量,最小的事就連水龍頭和電燈開關一用便知,多數人入住換門鎖,換開關的一些事,所以小區大事小事總是事,管理不好,維護不好是大事,安全消防不可小視。


願正直


先下個結論吧!理論上是可行的,當實際操作上不可取。其實就象醫患關係一樣,既然這麼僵是不是可以把醫院取消了?

每個行業都有存在的必要性,不然這個行業不會從80年代開始一直存活到現在,其實整個問題的關鍵在於政府和社會對這個行業存在偏見。單就舊觀念的物業管理來講,其實就是管理小區一畝三分地自耕田的問題,本身做好保安保潔跟設備維護,這些工作就可以了,剛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傳統觀念全部被顛覆了,然而問題卻在於,小區住戶看到的僅僅只是保安和保潔。

其實目前的物業管理已經承擔了很大部分的政府責任,日常很多精力都在免費為政府基層做事情,但這些東西並不是都是無理的,如果大家都不流於形式的去做這件事情,那對整個小區或者社區還是有一定意義的,關鍵點在於這些都是無償的更多的是行政上面的壓力,物業付出了很多的人力物力但得到的卻什麼都沒有,於是只能流於形式的去應付。國家雖然把物業當成一種服務行業,但政府職能部門卻仍然把它作為一個管理行業在管理。

另外一個是傳統觀念上住戶都物業管理認知的缺失,說白了就是我交了錢你就應該做事。從很多糾分的案例來看,更多的是主觀層面上的缺失,這就導致了為什麼拒交管理費打官司幾乎都是物業贏的局面。所以個人覺得有關部門真的應該好好的深入社區普普法。住戶們也應該去了解哪些東西是物業應該做的,這東西不是他們必須去做的。

最後一個是物業無底線的遷就業主,也是造成目前這種局面的一個惡性循環。服務是有價值的,如果一個企業提供的服務沒有根據自身的情況來考慮可操作性,那就等同於自負消費者。包括什麼個人管家服務什麼等等,真的有辦法一對一服務到每家每戶嗎?這是個噱頭罷了,你提出服務卻做不到,那問題就來了。而有些物業為了取悅業主減少投訴,會一味的遷就一些鬧事的,這也很容易造成一個反後果,一旦大家都認為只要去鬧一鬧,物業就會妥協,那這個小區離完蛋也不遠了。

上面說了三點,其實還有很多想補充的,比如一些小物業沒有擺正自身思想,仍然以管理者高居來管理小區住戶的現象。

最後用一句物業人自己的話來結束,上輩子做了孽,今生才做物業。


空杯4678756


物業是萬能的嗎?

好像現在在很多人眼中物業就應該是萬能的

什麼都要物業負責

有些事是物業的

有些事不屬於物業

但在部分人眼中都是物業的事

有些人有一種“我花錢了我就是大爺”的感覺

但也有很多人連物業費都沒交也要“我是大爺”得感覺

什麼樣的小區物業與業主矛盾最多呢?

大部分是老舊小區

這些本身就少維修基金和停車位的小區

而且這樣的小區物業費比較低

一旦出現需要動用錢維修的時候

就容易把矛盾爆發出來

沒有物業的小區,好多連垃圾處理費都收不上了(一個月15…)

“取消物業,社區管理”這是一個喊的最響的口號

為什麼要讓社區管理呢?

因為可以不交物業費

只交垃圾清理費就行了

其他事情社區應該免費處理

既然收了垃圾處理費

就應該負責全部的事

就應該做物業做的事

沒物業的小區怎麼處理垃圾問題呢?

有些自治很好的小區

用停車費來充當小區資金

有門頭出租的小區還給業主發錢

有些沒有業主自治的小區呢?

垃圾多了,就找媒體曝光

然後媒體就找社區、街道

讓社區、街道出錢先處理垃圾問題

請問社區、街道錢從哪來的?

還不是政府的錢?

政府的錢從哪來?

還不是我們這些納稅人的錢?

也就是用納稅人的錢來解決那些連一個月十幾元垃圾處理費都不交的業主的垃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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