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咬文嚼字》:“作”“做”分工更明确

点评《咬文嚼字》:“作”“做”分工更明确

国家教委异形词研究课题组、中国版协校对研究委员会、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咬文嚼字》编委会四单位于2003年8月15日联合发布的《264组异形词整理表(草案)》(以下简称《264组表》)注释部分有关于“作”“做”的分工:“‘作’多用于抽象的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

这话说得准确无误,符合“作”“做”的分工实际和公众用语习惯,也和20世纪50年代笔者上中学时老师讲的这俩字区分法不谋而合——动词前多用“作”,名词前多用“做”。是嘛,抽象的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自然多为动词;具体的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自然多为名词。

《咬文嚼字》是《264组表》的制订者之一,并于2003年第11期发表过该表,当然知道“作”“做”的分工,用得十分恰当。比如:在“贡献”“解释”等动词前用“作”,在“事情”“文章”等名词前用“做”。可是,2015年第11期《咬》刊,这俩字用得有点儿乱了——在“解”(解释)前用“作”当然是对的,可又在“贡献”“统计”“描述”这些动词前用上了“做”,令人不解。是受了“用zuò开头的动宾词组,全用‘做’”这一说法的影响,还是受了第6版《现汉》改第5版“调整”“修改”“判断”“贡献”等动词前的“作”为“做”的影响?要说受影响,该全改嘛,而“解”(解释)前用“作”还是一如既往坚持正确用法的嘛。这,究竟是咋回事?

笔者正在迷惑不解之际,学习了人民出版社近期出版的《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心中的迷雾便一扫而空。

这本由国家一流出版社出版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书,内容是准确无误的,语言文字是符合规范化、现代化要求的。通过学习,不仅使人明白了党和国家关于文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要求,也使人明白了语言文字的正确用法特别是明白了一些出版物上常见的“作”“做”不分的错误用法。

还是请看看事实吧——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书第1页第10行有“作出了重要贡献”,第18页倒数第5行有“做人民的小学生”、倒数第10行有“做人民的孺子牛”,第21页倒数第5行有“我作了讲话”,第28页倒数第8~7行有“作出积极贡献”,第29页倒数第3行有“批评家要做‘剜烂苹果’的工作,第30页最后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从该书诸多实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在“贡献”“讲话”这些动词前该用“作”,在“小学生”“孺子牛”“工作”这些名词前该用“做”。“作”“做”的分工,该书把握得十分准确,运用得十分恰当,不能不令人佩服!

全党全国通过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这书,人们都明白了书的重要内容和“作”“做”更为明确的分工,恐怕在《咬》刊和其他出版物上再也见不到“作”“做”混用的现象了吧?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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