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兩家商戶未按時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被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汝州兩家商戶未按時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被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記者 焦河洋 通訊員 郭亞覺)4月15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依法對汝州市丹陽路戰狼世家服裝店、朝陽路金牛鑫暖通商行兩家商戶下達了強制執行通知書,對兩家商戶經營負責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凍結,屆時將根據兩家商戶的執行情況,將兩戶商戶經營負責人納入失信名單。

2019年以來,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依法徵收、規範徵收”的工作目標,對全市不按時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追繳,首批追繳單位和個人,多數經告知後,及時糾正了違法行為,繳納了拖欠費用,但上述兩家商戶在多次通知繳費、責令改正無效的情況下,城市管理局對其啟動了行政處罰程序,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後,兩家商戶並沒有履行行政處罰義務,在其依法享有權利逾期且依然不履行行政處罰義務的情況下,汝州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對其申請汝州法院強制執行。

汝州兩家商戶未按時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被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汝州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按時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對於拒絕履行的單位和個人,汝州法院將依法對其強制執行,其違法行為或將被納入失信名單,個人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將會因失信行為而舉步維堅,並影響親屬的徵信信譽。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將加大追繳力度,對於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違法行為,將按時分批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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