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被判死緩 鉅額賭債引發“血案”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何金燕 通訊員 曾鳴

2年前,陳某明在生日宴上砍殺一人。

20天前,陳某明被法院判處死緩。

賭債引發血案,牽出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7年11月9日中午,郴州市永興縣柏林鎮上一家酒樓內正在舉行生日宴。正當大家舉杯慶賀時,一名男子及其同伴突然拿出砍刀,將正在為朋友祝壽的許某捅傷。

接到報警後,永興縣公安局民警趕至現場,被害男子許某送醫院後不治身亡,持刀傷人犯罪團伙已逃離現場。

公安機關對案件展開調查時,永興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來了一名叫陳某明的男子,聲稱系“酒樓血案”的犯罪嫌疑人。審訊過程中,陳某明交代自己打人砍人的事實,卻沒有說出原因。

警方懷疑陳某明刻意隱瞞什麼,決定進一步調查,後走訪當地群眾得知,血案源於鉅額賭債。賭債是怎麼形成的?是否牽涉更大的違法行為?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這起故意傷害案背後,潛伏著一個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3年,該團伙通過設立賭場、放高利貸等手段,獲取不少非法收入,再投資到當地農貿市場、煤礦行業。陳某明一夥人,從打工仔搖身變成有錢老闆。

死者許某與陳某明之間的恩怨,源於其朋友郭某華。郭某華因為賭博,欠下陳某明團伙鉅額賭債。陳某明多次夥同他人恐嚇郭某華討要賭債,甚至對其進行過長達44小時的非法拘禁。不堪其擾的郭某華叫上朋友許某、劉某軍,對暴力討債的陳某明進行驅趕。陳某明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最終在生日宴上持刀釀成血案。

警方赴多省追逃,法院嚴懲10名被告人

經過警方連續多日的集中攻堅,陳某明如實供述自己全部犯罪事實。

為了徹底、全面打擊該犯罪團伙,警方一方面加大對到案人員的審訊力度,一方面走訪群眾,尋找受害者,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收集該惡勢力團伙的犯罪線索,查找漏案、遺案。

由於該團伙大部分嫌疑人均外逃藏匿,警方奔赴廣州、東莞、中山、福州、張家界等地開展追逃工作,又抓獲該團伙的主要成員9人。

2019年3月26日,該案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陳某明犯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罪,合併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某、李某猛、曹某鵬、李某運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七年、五年。被告人李某崇、曹某、黃某虎、李某龍、李某賢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罪,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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