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赋能”

民营经济已成为济宁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我市日前召开的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明确提出,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为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赋能”,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

截至2018年底,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28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4.5%;创造了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税收、90%以上的就业岗位。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这一论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部门责任重大,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减税降费、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支持等采取切实措施,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创富空间。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必须抓好政策落实,让企业得实惠。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政策的“执行率”“知晓率”和“到达率”,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重点抓好为企业降本减负工作,落实减税政策,重点降低制造业、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税负,落实好上级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严厉查处中介乱收费,推动涉企行政事业“零收费”,切实让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有明显的减税降费感受。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必须强化要素保障,为企业解困。这方面,重点解决“钱、地、人”的问题。金融机构要把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入实体经济,更多地关爱民营企业的发展,对暂时有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不得随意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针对用地难问题。要探索实行“定向点供”制度,对于民营企业达到投资强度、亩均年产值、亩均年税收等要求,定向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510”企业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要鼓励民营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吸引和用好高层次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落实住房、医疗、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大力支持。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必须支持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不设门槛、不加条件,一律向民营资本平等开放。坚持放管结合,改善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环境。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活动,凡无法律依据的、未经备案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要打造更加优惠的政策环境,建立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体系,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建好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两张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得到便利。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必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使企业安心。要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与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承诺事项、赋予政策,在招商引资中承诺的条件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有诺必践、一诺千金。要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解决企业反映问题,认真对待企业的每一个诉求,确保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让民营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事业发展有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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