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奔馳漏油最新處理結果要求退款,為什麼女事主不同意?

兩腿換著走


俗話說,我褲子都脫了,你就給我看這個?本來是一個人偶然事件,現在被髮酵成了群體事件,我給你說好話的時候,你置之不理,現在你後悔了,沒門。其實大多消費者都會這樣,為啥開始我給你說好話你不聽?我只想快點解決掉問題你為啥要拖?還拿你所謂的三包法?為啥你的三包法跟國家的不一樣?我堅決支持這位女士的做法,店大欺客,如果不是鬧這樣大,估計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沒聽過金融服務費,你服務了什麼?服務了發動機漏油?


淅楚浪人


給各位朋友一個提醒,其實好多4s店金融服務費是可以談的。問你要5000,可以談1000。你就知道有多少貓膩了。前提是你不要買車先交定金。錢在別人手上,你就失去了談判的籌碼。我一個同學教我,買車時,給銷售顧問說,我連拖把都不要,你給給我優惠到多少錢?我買了兩次車,都比別人便宜很多。而且便宜的銷售顧問實在受不了,再送一張汽車封釉卡。買車貨比三家,除非你有錢,除非這個城市就一家汽車銷售店。我是做銷售的,但是我面對汽車銷售顧問時,我都要提醒自己要冷靜,發現風吹草動,就要直接懟過去。因為你是買車的,他是賣車的,你的需求銷售顧問很清楚,買賣雙方不對等,或者求大於供,你可能面對的就是交定金,加價,你再講面子就要失財,甚至吃虧。我第二輛車給全車貼膜,首保時才發現前面玻璃貼的有一點模糊,4s店工作人員說這正常,都有這情況,我不同意就讓4s店重新免費貼,貼完開出門發現還是不對,開回去再重新貼,最後高高興興開回家。奔馳這次就是欺負一個女人,覺得這女人好說話,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忽悠人家,欺騙別人。可是沒想到有了這麼大的影響,公關又不到位,五萬,十萬的一賠償,這事早就解決了。奔馳現在損失的不止千萬。奔馳以為自己店大牛b,想草草了事。如果讓你花66萬,然後像踢皮球一樣忽悠來忽悠去,再拿出三包政策欺騙你,你也不會樂意。我支持這個女主,讓奔馳的傲慢與欺騙付出代價,不但是給女主一個交代,也是給天下人一個交代。


丹楓雨露6




看過視頻的朋友應該知道,其中奔馳女車主講的這麼一段話令人印象深刻:“我跟你們講道理,你跟我說,你給我三天時間,我給你三天,我連續給了你們五個三天十五天,十五天你們給我一個方案,最後的方案是換我的發動機,十五天你就給我這個方案,你說我能接受得了嗎?”面對4S店人員的不作為以及一拖再拖,W女士徹底憤怒了。



在4月13日下午與店內負責人的協商當中,4S店方面確實提出表示願意立即退款,但事情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W女士前面已經懇求你們退款或換車,你們始終不願意,非得等到事情鬧大,你們才願意,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W女士在現場表示目前不接受退款,而是願意接受調查核實後按照國家法規退換車、或更換髮動機。並且W女士提出了自己的8個條件,就事論事,希望能得出一個結果。




老實人心中有一座佛,佛倒了,就剩下(惡/拳頭)了。感謝W女士讓大家擺脫店大欺客的問題。


有一車言


本人絕對的真實體驗,跟奔馳處理一個天一個地啊,我父親2011年在浙江湖州俊寶行買的11款5系寶馬,第一次保養開始就發現少機油,因為一萬公里一保養的週期基本9000提示加一升機油,去店裡一直說沒達到燒機油標準,說可能新車沒磨合好會耗機油,過首保說不定就好了,但是後來越來越嚴重,後來不到5000公里就提示加機油了,但4s店還說沒達到燒機油標準,說國家標準0.5寶馬標準0.7,最後過保沒幾個月終於超過國家標準了,然後售後小姑娘跟我說他們那邊都有記錄的應該會幫我處理的放心,而且他們集團每年好像有一定資金用來賠償或者補貼的,不過我也不知道她說的真假,但是心裡聽著舒心,然後我說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挺大的你也一下子處理不了,老是要彙報,我說要見你們售後經理,談了一下很快就OK了,他們前面說換什麼活塞環之類的,我說現在不行,因為前面沒過保,你們要求換沒準我能同意,現在你換了本身我出保了開一陣子又出問題我找誰,現在只能換髮動機總成,不然這個事情沒得商量,後來他們說上報上去,但是他們報告寶馬後馬上就給我更換了全新的發動機,售後經理還給我看了寶馬發給他們的信函,內容是新發動機寶馬公司承擔70%,要求4s店承擔30%,然後售後經理說都用了三年多了問我能不能承擔點拆裝費一萬多,讓他好做事,不過我沒同意,我說怪你們保期內沒幫我處理,拖到保期後活該啊,不過我也好說話,後來答應他出一半就是6000多,然後他們給我6000多的等價抵保養,我好像後來6.7次保養都沒出過錢,哈哈,而且現在開了5年了,發動機都是槓槓的,順便在表揚一下他們,變更發動機需要去車管所變更都是4s店專門派人幫我弄的,我只要跟著就行,服務真的沒話說,哈哈,我想說都是德系車,區別真大!


榮偉織帶--胡148


這件事使我想起了前幾年我們學校發生的事情的事情!

我們學校的一位同事,買了一輛海馬汽車,開了一年多點,還在質保期內。恰逢我們一位女同事的公公去世,學校組織到女同事家去悼念,在返程的途中突然自燃起火而同乘的幾位同事在車上都沒發現。幸虧後面開車的同事發現了,發出緊急信號,車上的人趕緊逃走,才沒有使悲劇發生。大家迅速的參與撲救,但最終卻無濟於事,只好眼睜睜的看著汽車燃燒,並且引起了火災。

出事後我們那同事聯繫了海馬汽車銷售店,海馬汽公司的第二天就趕到,答應換同一款的新車,也可以商談其它款的車,就是要求我們這位同事不要到處張揚,我們同事看到他們服務特別好,就答應他們的要求,換了一輛新車。

現在看來海馬汽車公司的人真是聰明啊!


農政智


這個算什麼?我在2009年買了一輛雪佛蘭,四個月去保養,發現剎車有問題,然後說是我自己弄壞的,花了400多元換了新的,過了2個月還是有點問題,就去了一個派出所朋友的修理廠看了一下,發現剎車破舊,我說不可能啊,4⃣️s店剛剛給我換新的。還花了400多元,修車工說這個是舊的,不可能換,我怒氣衝衝的去了4s店,他們態度很好,說一定給我解決,最後拖了兩年沒有解決,最後吵起來了,說我沒有素質,當時也不想生事,不了了之!但我明白一個道理:4s店真的有大坑!


朝陽樓QCY


說說我自己遇到的親身感受,我是買房的,雖然不是買車,但是手續是類似的,當初售房顧問承諾過我說可以公積金貸款可以商業貸款,我就是看到可以公積金貸款才選擇了那個樓盤,然後交了幾萬塊錢的定金,後來過了差不多一年打電話來說去辦理貸款籤合同,這個時候他說售樓部規定不能公積金貸款了,只能商業貸款,後來我連續去了兩天跟他們售樓部經理溝通公積金貸款,但是他們經理一口否決我,根本沒有給我談判的餘地,無論我說再多,她就一句話要麼商業貸款,要麼把房子退了,這句話徹底惹怒我了,當初說可以公積金貸款,現在說不給了,然後讓我找當初可以公積金貸款的證據,我後悔當時沒錄音,但是我並沒有妥協他們,也沒有和他們爭吵,我向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投訴了那個樓盤,後來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三個人和我去調查了那個樓盤,一個拿著執法儀攝像機,一個拿著筆記本做筆錄,還有一個拿著公積金的相關國家文件,當時他們售樓部的經理,領導全部都出來了,心裡慌得一批,以為出了什麼大事要上新聞了,後來他們也老老實實的給我辦理了公積金貸款,那時候我跟他們售樓部經理說上次不是說不給我辦理公積金貸款嗎,我這次叫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來,下次我就直接叫記者了。我看你們這個樓盤還賣不賣,所以這件事告訴了我,人不能太老實了,遇到不公平不要正面剛,要懂得智取。


青春不再46400188


研究生女車主很聰明,三包政策寫的很清楚,車從4s店購出確實只能更換髮動機,沒法講明白,咬死兩點即可:

1,車輛未經過pdi檢測是如何出庫的;為什麼發動機漏油這麼嚴重的問題檢測不出來就售出?是否有店大欺客行為?

2,貸款服務費15000是哪來的為什麼沒有正規票據而私自收費?是否有欺詐或偷稅漏稅行為?如果奔馳每輛車都有這個費用的話,那利之星下屬集團每年起碼5000-10000以上的銷售車輛就是偷稅漏稅幾千萬甚至上億,死定了。

結果:現在利之星希望退車退錢是不可能了,估計現在進退兩難,3倍賠償也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準備大出血求得女研究生諒解吧[鼓掌]


跟誰爺兩呢


看這裡,聽新聞說的,比較符合事實。

女車主為何不接受退款,是因為奔馳一女負責人在進行退款說明時附加的一句話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侮辱。

真的是我如果聽到這麼說要是不賠個三輛車,我也拒絕退款!

在當時女車主和對方負責人當桌已經達成退款協議,就差簽字了,這時候奔馳女負責人就加了一句:原按國家三包規定,僅能幫您換個發動機。但是出於對你的同情及情感方面上,我們才答應給您退款的。

這句話一出,便完全是不認錯的態度加上有輕視(不重視)這個事件的可能,像殺人犯奸殺了母親的女兒然後在法庭上昂首挺胸的說:她女兒穿的太暴露,是個男人都想上,正好,我就想進牢裡待一待,別人不敢,我敢。


奇樂飆


在奔馳漏油糾紛剛開始的極小範圍之時,如果4S店主動提出退款要求(當時堪稱息事寧人的上上之選),西安女車主十有八九會痛痛快快、不打折扣地同意接受。然而時過境遷,隨著小糾紛被鬧得沸沸揚揚國人皆知,輿論的持續發酵,導致事態的迅猛發展,猶如“針眼大的洞關灌了斗大的狂風”,儼然已非西安利之星和女車主能控制範圍。

更為微妙的是,曾被奔馳4S店蠻橫霸凌、無奈“撒潑”維權的弱勢女車主經此放手一搏,雙方力量對比出現意外大逆轉,可以說她已完全處於矛盾爭執的輿論上風,有網上一邊倒的洶洶民意支持,更有法律人士“退一賠三”的不吝鼓與呼,現在你在提出退款的要求(如今已從息事寧人的上上之選淪為涉嫌“低頭認輸”的下策),人家女車主又其能輕易同意?

古人云:兩權相利取其重 ,兩權相害取其輕。這雖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大道理,但是它卻從一個側面深刻反映出了——在利益面前人性的本能和常規做法。

大夥不難想象,放著“退一賠三”的大獲全勝,名利雙收不去做;偏偏委曲求全,因小失大,勉強接受4S店之退款要求,除非是女事主腦子進水,神經有病。

倘若女車主這樣做了,即低頭接受奔馳的道歉,接受退款,且不要說她能在輿論的漩渦激流中能“全身而退”,且不要說她這樣做能獲得親屬朋友的理解和同情,恐怕單單是網友鋪天蓋地、紛至沓來的口水和責難,就會把她噴成體無完膚的篩子,個人形象在網民心中也會大打折扣,無法立足。

所以,奔馳漏油最新處理結果要求退款,女車主已經斷然表態:我不同意。

因為事件已由原來單純的西安利之星與女車主“兩個人之間的爭鬥”,驟然發展升級為汽車公司與消費群體“兩大利益集團的對峙”,眾目睽睽之下,弓弦拉得滿滿,又豈能輕易罷休!

據《陝視新聞》 4月13日消息,西安女車主提出8點訴求如下:
1.調查該車車輛歷史,要求知曉該車到店至銷售期間的基本情況;
2.車輛PDI檢查是否真實,檢查人員有無資質,3月22日到3月27日期間又做了哪些檢查,車輛的檢查有沒有檢查到問題,檢查人員有無資質;
3.沒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檢測,如果是質量問題依法賠償,如果是三包問題,我們也願意接受,我們合法維權;
4.調查4s店在銷售過程中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權,是否有強制消費,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是否合理?要求調查是否存在違法;每年有多少消費者被動消費;
5.規範汽車行業車輛PDI檢查,與從業人員素質;
6.奔馳官方要給一個正式的道歉和情況說明;

7.對個人精神方面的損害給予補償;
8.對汽車行業銷售方面亂象進行整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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