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女車主剛買奔馳新車方向盤失效,奔馳4S店致歉,但否認此前與當事人溝通不暢,對故障原因未具體解釋。你怎麼看?

龍江好好


這件事情小編也有自己的看法,那麼就帶大家瞭解一下把。我認為應當換車.承認了就是坐實汽車問題,維權可根據三包來做。

第一,為什麼不解釋,國家三包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這意味著什麼,若是解釋清楚原因,承認是自身的問題那麼車主就可以退換汽車。4s店願意嗎?

第二,溝通不暢,面對媒體的採訪不管怎麼樣,致歉是必要的,否認也是必要的,為什麼呢?若我說我與車主有語言或者肢體上的衝突。你還會來我們店鋪買車嗎,這是一個很惡劣的影響,基本是把自己往絕路上逼.

以上就是小編對此次事件的看法,希望對大家有用!謝謝大家。


欣蓓說車


首先還是要以事實說話,也就是對車輛進行權威鑑證,拿出實際的解決辦法,相信可以達成協議和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