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順縣某村的6位村民,參與村裡的自來水工程施工後,因村委會當時資金不足,未及時發放勞動報酬。而且,一拖就是10年。最近,經過平順縣人民法院調解,楊某某等人討回了勞動報酬。
此事源於村委會10多年前組織實施的自來水工程項目,當時,6位村民積極參與了施工。但工程完工後,因資金不足,村委會未能全部支付村民勞動報酬,便進行了掛賬處理。掛賬時,會計為結算方便,便統一掛在了村委安排主管該工程的王某某往來賬上。致使村委賬面上無法體現所欠原告款項,後因雙方溝通不暢未能解決。6位村民未能討回勞動所得,於是訴訟至平順縣人民法院。
主審法官張帆接到該案件後,考慮到拖欠當事人勞動報酬時間較長,村民積怨較深,且該村正處於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村委會資金緊張等因素。便迅速到村委與村幹部進行溝通,通過多次面對面座談和電話與當事人進行解釋,並追加原來主管該工程的王某某參加訴訟。經過法官多方奔走,多次溝通協調後,終於徵得了雙方的一致意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幫助6位村民討回了拖欠10年的勞動報酬。(來源:上黨晚報 李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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