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司機無證駕駛無牌電動汽車上路被查

黃河新聞網長治訊:3月19日上午10時左右,市直交警七大隊的民警正在解放西街一中崗路段指揮過往車輛有序通行,一輛白色電動車由西向東緩慢駛來,執勤民警看到本該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位置卻赫然寫著“前邁電動”四個大字,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該車輛停靠路邊,接受檢查。然而在執勤民警的詢問下,該駕駛人卻一臉茫然,並反問民警“電動車還需要上牌照嗎?”而在民警進一步調查後,驚奇的發現,該駕駛人不僅是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而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執勤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駕駛人李某國處以扣留機動車和罰款500元的處罰。

長治:司機無證駕駛無牌電動汽車上路被查

被查的電動汽車

據該駕駛人李某國陳述,自己並不清楚所觸犯的交通違法行為,自己在購買電動車時,4s店工作人員告訴自己“電動車不需要上牌照,而且不用駕駛證就可以開車上路”,自己也輕信了這種說法,沒想到自己的無知而觸犯了交通法律法規。

交警提示:最高時速在20km/h,空車質量在40kg以下的,具有良好的腳踏行駛功能,且30分鐘腳踏行駛距離在7km以下的才屬於電動車,所以廣大車主一定要清楚自己車輛的類型。對不符合要求的“電動車”必須懸掛機動車牌照,並取得相應的駕駛證方可上路。(劉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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