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凯摘要:证监会向珠海中富发出罚单,这家公司更连发两份公告“配合”自揭老底。复杂的信批违规背后,仍有关联交易的疑点待解。
作者|天鹅,微信公众号:富凯财经(ID:fukaicaijing)
这家公司刚刚摘帽*ST,再接到证监会罚单,大股东频临破产,核心财务指标大幅负增长。
珠海中富就是典型的上市公司“黑洞”,却依然堂而皇之地在A股市场融资!
一度是“亚洲瓶王”,新账旧账一起算
据了解,珠海中富主要从事碳酸饮料、热灌装饮料、饮用水和啤酒包装用PET瓶、PET瓶胚、标签、外包装薄膜、胶罐的生产与销售。
从商业模式来讲,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为大型饮料厂商提供饮料包装产品生产配套服务;其二为饮料品牌商提供饮料代加工服务。
业内,珠海中富曾给大量知名饮料品牌提供加包装加工,一度被称为“亚洲瓶王”。
这家公司2015-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直接将自己送进*ST阵营,但2017年通过处置旗下子公司股权、土地资产划拨政府等方法,实现大幅业绩增长后成功摘帽。
然而,这家公司仍未脱离险境。
本周五(4月12日),珠海中富连发两份公告。分别为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和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一般来讲,同一天发布前一年业绩和当前业绩的上市公司,且去年年报仍未披露,实属罕见。
年报披露季早已过去,这家公司有点“新账旧账一起算”的感觉!
从2018年经营数据看,除了营收有1%的同比增长,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大幅度下滑,归母净利润下滑高达76.16%。
今年一季度业绩预告,依然延续亏损态势,归母净利润亏损额高达1800万元-2300万元之间,远超去年同期1135万元的亏损。
对于业绩的恶化,该公司在公告只写了一句语焉不详的解释,“本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对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影响了本季度的主营业务利润收益,致使经营业绩对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关联交易接罚单,多重疑点待解
就在珠海中富“自揭老底”的同一天,接到了证监会的罚单,涉及信息披露违法问题。
富凯君通读后,仍发现诸多疑点未解。
事情的缘起是2015年10月,珠海中富拟想长洲投资等多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长洲投资拟认购14000万股,占发行后珠海中富总股份的7.8%。
长洲投资是一位叫陈某勇的的个人控制机构,该机构主要业务为二级市场投资和实业投资,陈某勇控制长洲投资的证券账户和密码,负责二级市场交易决策。
陈某勇还担任珠海中富关联方狮子汇资产的监事,长洲投资、狮子汇资产在同一
地址办公,两家公司的证券账户密码均由陈某勇控制并负责交易决策。
可见,这两家投资机构为“一家人”。
这场买卖中,又突然出现了一家陈某勇控制的第三家投资机构。
2015年12月,珠海中富实际控制人刘锦钟通过狮子汇资产法定代表人,告知陈某勇珠海中富拟转让子公司以实现母公司2015 年业绩实现盈利。
于是,陈某勇安排称兴中投资为受让方,收购资金为陈某勇向他人借款,利用兴中投资名义买入珠海中富子公司的股权。然而,这家公司实际为陈某勇以他人名义设立的“空壳”企业,自设立以来没有任何业务。
因此,上述复杂的投资流程背后本质是关联交易。因此,珠海中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富凯君发现,监管部门的调查中有几点待解,陈某勇控制的三家投资机构,只有兴中投资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类别为“证券类私募”,是否在当年具备参与股权类交易的“跨界资格”?
此外,还有一大疑点,监管部门的罚单中表明长洲投资、狮子汇资产的证券账户密码均由陈某勇控制,但基金业协会系统中并无上述两家机构备案资料。
那么这家公司究竟以什么身份参与二级市场投资?
如果没有非公开募集,那就是利用了自营资金进行投资,敢问自营资金的来源又是什么,与上述的关联交易又有着哪些深层次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被同一人控制的三家投资机构,已经成为监管部门的重大检查对象,当中涉及大量资金往来(特别是防洗钱)、投资运作、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灰色环节。”
虽然上述问题待解,但珠海中富自信地在公告中说道,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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