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邪教 維護國家安全

當代社會,邪教與毒品、恐怖主義一道,並稱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三大毒瘤,如果不加以依法治理,任由其發展蔓延,甚至有可能危及國家安全。


依法治理邪教 維護國家安全

邪教侵蝕國家政權安全

邪教組織有著極強的政治目的,古今中外,不乏邪教危及國家政權安全的案例。清嘉慶十六年,天理教“天皇”林清買通宮中太監數人,策劃200餘名信徒殺進紫禁城,險些殺嘉慶皇帝於措手不及。即使到了今天,邪教組織仍對政權充滿了覬覦。“法輪功”邪教瘋狂鼓吹“三退”,企圖唱衰中共政權,已經淪為西方反華勢力所豢養的反動政治組織。“全能神”邪教在我周邊韓國和我國的港臺地區建立“橋頭堡”,在境內“傳福音”發展“神選民”,叫囂要“推翻‘大紅龍’政權,建立‘全能神’的國度”。張宏堡的“中功”組織也勾結“民運”等反華勢力,在境外建立“影子政府”。雖然其罪惡目的難以得逞,但邪教侵蝕基層政權的現實危害依然存在,“門徒會”邪教組織就採取了“農村包圍城市”的策略,在陝西漢中和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的個別農村,“門徒會”骨幹操縱基層選舉,一度致使一些基層黨政組織陷於癱瘓。在日本,“奧姆真理教”仿照日本內閣構建了組織機構,其教主麻原彰幌自稱“神聖法皇”,下轄東西信徒廳、諜報省、防衛廳、外務省等21個“省廳”機構,還起草了所謂的“真理國基本法律第一次草案”,“奧姆真理教”甚至購買了槍支彈藥,研製沙林毒氣,為實施暴力犯罪,推翻現政權做準備。因此,邪教危及國家政權安全絕不是危言聳聽,對此不得不防。

邪教危及公民人身安全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公民的人身性命是最可寶貴的。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與我爭奪群眾,爭奪下一代,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魏晉南北朝時期,“大乘教”教主法慶鼓吹“殺人積功”,濫殺無辜,叫囂“殺一人為一住菩薩,殺十人為十住菩薩。”造成很多無辜群眾死於非難。“法輪功”鼓吹“消業論”、“圓滿說”,僅1999年取締之前就造成至少1400人拒醫拒藥不治身亡,600多人經醫生確診為因練“法輪功”導致精神障礙,數百名習練者自殺或殺人。“全能神”、“門徒會”也是這樣,一些信徒為了表示對教主的忠誠,有病不吃藥,輕信“禱告治病”、“驅鬼驅魔”,造成不少信徒白白喪失了性命。“全能神”信徒為了發展“神選民”,甚至將素不相識的無辜群眾當做“邪靈”活活打死;為了防止教徒退出邪教組織,“全能神”組織內部還組建了“打手隊”,教徒被割耳、挖眼不在少數。在國外,烏干達“恢復上帝十戒運動”邪教組織530多名教徒“集體自焚”,隨後的調查證實,遭這一邪教殺害的教徒多達近千人。日本“奧姆真理教”在其罪行暴露之後,製造了舉世震驚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致使12人死亡,5500多人受傷。在一貫以“人權衛士”自我標榜的美國,“大衛教”教主組織教徒縱火集體自焚,86人葬身火海;“人民聖殿教”教主瓊斯通過組織邪教試圖實現其政治主張的醜行敗露後,竟誘迫900多名信徒集體自殺。人之不存,國將焉附,可以說,邪教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是危及國家安全的重要表現。

邪教危害國家經濟安全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邪教組織一開始都是以斂財為基本目標。“法輪功”在境內通過辦班、售書和出售練功用品等手段,瘋狂斂財1.39億元以上。“全能神”通過攫取信徒的“奉獻款”,大批資金轉移到境外供教主揮霍,剩下的上億資金兌換成黃金、金銀首飾或“白米”存在境內備“起事”之用。“華藏宗門”教主吳澤衡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詐騙財物,其涉案財物共計6934087.07元。“觀音法門”邪教鼓吹“素食拯救地球”,在境內外開設“愛海素食店”,以商養教藉機斂財數億元以上。日本“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斂財有方,教主的鬍鬚和洗澡水都能賣錢,在短短數年內,騙取信徒錢財高達1000萬日元。天下熙熙,皆為利來,邪教組織榨取的是信徒的血汗錢,獲得的是昧心錢,邪教組織舉全體信徒之力養肥了邪教主,造成家徒四壁,家無隔夜糧,生活舉步維艱。邪教組織在危害公民財產安全的同時,也嚴重侵害了國家的經濟安全。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邪教不除,國無寧日。4月15日是新設立的第四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這一重要日子來臨之際,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要抵制邪教、反對邪教,加強依法邪教治理力度,確保國家政權、公民人身和經濟安全。對此,全社會都要有清醒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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