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本月15日起正式實施!

邯鄲:《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本月15日起正式實施!

日前,眾多消費者關注的電動自行車新政《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自4月15日正式實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注意辨識購買符合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據瞭解,《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正式實施標誌著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簡稱CCC認證)管理。自此之後,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燃油助力車被禁止生產;電動助力車按照新發布的國家標準即為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與新版標準協調一致同步實施。

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基於電動自行車產品的安全風險和認證風險,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依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對整車、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包含電動機、蓄電池控制器、轉換器、充電器、儀表、車架、前叉、車把、腳蹬、制動裝置、照明裝置與反射器、鳴號裝置、車速提示音裝置、阻燃材料、防火材料等進行型式試驗,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另外,整車標誌規定、銘牌應當用中文標明以下信息:產品名稱、型號、製造商或商標、製造年月等。整車編碼採用15位全數字代碼結構,共有四部分組成,從左至右,依次是企業代碼、車種代碼、生產年份代碼、生產流水號代碼。整車產品合格證應當用中文清晰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製造商或商標、生產廠及地址、製造日期、整車編碼、電動機編碼、驅動方式(電驅動和電助動)最高設計車速、整車質量、電動機功率和額定電壓、電池種類等,上述信息應當具有可識讀的二維碼等信息碼。

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查處經營者無照經營、虛假違法廣告、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標誌和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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