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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經營業主朋友們:

您們好!首先感謝您們多年來對我縣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營造整潔有序、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縣城管執法局積極借鑑外地城市治理的成功經驗,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將推行“紅黃藍”三色提示工作法,依法依規治理出店經營、佔道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為此我們倡議您與大家共同遵守以下規定:

1

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須經市容環衛主管部門同意,並保持周圍環境衛生整潔。

2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樹木和護欄、電線杆、路牌等設施上晾曬、吊掛物品。

3

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橋樑、廣場、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擺攤設點、銷售或者加工製作商品。經依法批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或者舉辦活動的,應當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臨街商場、門店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外牆擺攤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

4

不得在樹木、地面、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公共設施上刻畫、塗寫、張貼。

5

不得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清洗車輛。從事車輛清洗、修理和廢品收購、廢棄物接納作業的,應當保持經營場所周圍的環境衛生,採取措施防止汙水外流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縣城管執法局將採取首次溫馨告知與依法從嚴治理相結合方式,對告知提醒後不予改正、繼續實施違法違規行為的當事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並聯合有關部門對違法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

“陽新是我家,治理靠大家!”希望廣大經營業主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到守法經營、規範經營、文明經營,積極配合支持我縣城市治理工作,共創“整潔優美、通暢有序、和諧文明”的宜居縣城,共享美麗幸福的美好家園。

來源 | 通訊員:黃銳

編髮 | 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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