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西北边政的军事补给危机 (四)

(四)屯军经济的危机

从陕西行都司设立军屯伊始,屯军军户经济结构就相当的脆弱。洪武、永乐间,驻守陕西行都司军兵的给养大都来源于政府补给。从军器到粮草,甚至鞋袜都得中央政府想办法解决。由此可见,军卒在经济上的脆弱和困顿。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命中书省凡陕西、北平、山西、甘肃极边苦寒之地,守边将士已赐衣装者,再以鞋给之。”派兵卒屯田也是命令“布政使司预备西凉、甘肃农具、种子以给军士屯种。”永乐元年,“工部尚书黄福奏:陕西行都司所属屯田多缺耕牛、耕具。令准北京例官市牛给之,耕具于陕西布政司所属铸造。”明朝政府不断给边地屯戍军卒给予大量补给品和农耕用具,这样的情况可以表明:屯军军户的经济水平低下,难以达成屯田收益的扩大化。那样,也更谈不上商品经济在陕西行都司的发展和扩大了。

明代西北边政的军事补给危机 (四)

14 到 17 世纪的明朝是中国封建时代资本主义萌芽阶段。与屯政遍行的北方边地相比,南方长江中下游流域发达的农业生产水平催生了手工工商业的勃兴。人丁逐渐大规模从农业劳动转向了手工工商业。正当东南沿海的商贾利用水陆交通四处销售各地商品之时,地处边荒的屯军们却只能在贫瘠的土地上为糊口和缴纳屯种子粮而终日忙碌着。这种属于自然经济形态的屯军军户经济的脆弱性不足于抗御各种来自都司内外的体制性的和结构性的双重挤压。

从体制角度看,屯军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赋税的变化与收入之间造成的矛盾。明初洪武年间,为照顾屯军微薄的收入,税收基本维持在每亩 1 斗的水平。但到宣德以后,由于屯田产量和耕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提升,税收额逐渐加大至0.2 至 0.3 石左右,也就是 2 斗至 3 斗。这些多征收的粮食导致灾荒不断的陕西行都司辖地内的屯军叫苦不迭。针对这种情况,有官员提出降低屯军交纳粮食数量的额度。正统元年(1436 年),兵部右侍郎徐晞上奏要求减少屯军交粮数目。他说道:“陕西行都司属卫开种地亩赋税额重,徵纳不完。会同行在左待郎王佐等议,宜将军余地亩如民田五升起科,月粮仍旧关给,其屯田正军该纳余粮六石,余丁地亩亦科如民田,及大同宣府边卫亦宜如例

。”但徐晞所议似乎没有促成一个可行的办法。陕西行都司的屯军还是在科税之下步履维艰。针对徐晞等人减少税粮的建议,有些官员则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反对者认为征收税粮过少,势必加大中央政府和内地州县对边地转运的负担。右佥都御史曹翼就此上奏反对过度减税。他也同时针对某些官员建议为减轻财政负担而放弃部分边地的论调进行批评。他说:

甘州诸卫所新辟田亩,每亩岁征租五升固已轻矣。而近时言者欲再轻之,致蒙诏旨令臣等覆视,辟地不及五十亩者悉蠲其租,且岁用之数有增无损,既蠲军士之租必将重民之税。然关中之民岁输边储疲弊已极,朝廷何忍损彼以益此哉?请仍徵之。……祖宗恢拓疆宇得尺则守尺,得寸则守寸,盖欲传之万世者也。今言者欲弃肃州、镇番、镇夷诸处,虽未蒙俞允然此妄言之人,恐言之不已,未免惑乱圣聪。如有再以此言进者,乞置之法。则谗邪之口杜矣

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中央内部依然停留在为是否减税而争论的层面上。陕西行都司没有减少屯军税额,所以部分军士开始逃亡,并且数量不断增多。需要指出的是,士兵逃亡不光是陕西行都司一地的现象,在其他边镇士兵逃亡现象也较为突出。如“

辽东总兵官都督佥事巫觊奏:自山海关外辽东所属凡二十四驿,其十八驿俱在极边,洪武中以谪戍等递送,今四十余年,逃亡者多。”至弘治间,陕西行都司士兵逃亡已经成为一个严重威胁屯政的因素。镇守总兵官刘胜奏称:“甘肃各卫原额旗军共七万三千九百四十余人,今见在止四万一千六十余人,余皆逃亡。凡腹里清解到者,多随到随逃,其本处军丁亦惧倒死马匹,或逋负粮刍为官司考较,逃躲不归。”刘胜的奏称虽然有夸大甘肃军士逃亡数额之嫌,但是还是可以反映逃亡军士较多的情况。到正德年间,军士逃亡现象则更为严重,逃亡军士数量高居不下。这在驿站、递运所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正德八年(1513年)巡抚甘肃都御史赵鉴奏:“自古浪以西直抵肃州、酒泉驿俱极边军站,原额每站甲军一百一十二名,今逃亡过半。”

屯军军户正是由于破产而逃亡或为了避免破产而逃亡。除了科索较重的原因外,还与边地官势豪强兼并土地、侵占屯田和水力资源迫使屯军难以维持生计有关。原本脆弱的屯军军户经济受到这种人为性的结构挤压而面临破产的境地。边军被包括军官在内的豪强盘剥情形主要在永乐末期逐渐有所抬头,而到成化年间则达到如火如荼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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