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我不是報復社會,我不是神經病”

4月11日9時,陝西省高院在漢中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一案。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此前報道顯示,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被同村的王正軍傷害致死,後者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18年農曆新年的前一天,張扣扣將王家父子三人殺害。

2019年1月8日,漢中市中院一審判決張扣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扣扣:“我不是報復社會,我不是神經病”

二審庭審現場。

在此次二審的庭審直播的舉證環節中,張扣扣說,“我認為我作案的時候戴的帽子、口罩,別人都認不出來我是誰。如果我不偽裝我自己,他們看到會喊‘張扣扣’殺人了,而不是‘精神病殺人了’。因為他們知道我為啥殺人,也知道我沒有精神病。”

陝西省高院認為,張扣扣承認自己沒有精神病,周圍人也知道他沒有精神病,由此也可以反映出張扣扣身體精神均正常。

現場視頻內容顯示,張扣扣稱,“檢察機關認為我為我媽報仇是幌子,我是對社會不滿,對生活不滿,就把他們家人殺了……我又不是個神經病。”

目前,二審庭審仍在進行。

上游新聞見習記者 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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