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債務人,應該如何追討欠款?

現實中,有的債務人為了躲避還債,就藏起來,或者債務人在坐牢,不便碰面。對於債權人來講,找不到債務人的話,應該如何追討借款?

找不到債務人,應該如何追討欠款?

無法找到債務人的借款糾紛或對方在坐牢服役期間,債權人追討借款可以考慮以下法律途徑:債權人委託律師直接向管轄法院起訴追討借款,哪怕找不到借錢的人,也不怕對方不出庭,只要判決勝訴,委託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執行,取回應得債款。

債權人應該委託律師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借款!!!

債權人起訴時,應當委託律師到債權人或債務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聯繫律師收集足夠證據證明該借貸關係存在,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後一般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露面,法院對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作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仍可採取拍賣債務人的房屋等財產的辦法,來為債務人清償債務。

查詢債務人配偶或擔保人的財產情況

如果有債務人有配偶或者知道擔保人的財產情況,要及時通知律師採取措施調查留存,以備將來訴訟及執行的順利進行。

如果找不到債務人,那麼最好的方式便是起訴追討欠款,因為法院的判決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如果債務人在法院判決還款後仍不還款,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直接將對方財產拍賣用於還債。在訴訟過程中也是需要債權人提供相應的證據的,要是您不知道怎麼收集證據,建議考慮專業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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