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炒作“童星”掰正娛樂導向

日前,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要求未成年人節目不得誘導未成年人談論名利、情愛等話題,不得宣揚童星效應或者包裝、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肯定、讚許未成年人早戀。該管理規定將於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去年,徵求意見稿發佈時,相關規定就曾引發熱議,獲得一片叫好聲。在更早之前,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也下發過《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從節目數量、節目內容、播出時間等方面對未成年人參與的真人秀節目實行調控,要求嚴格控制未成年人參與真人秀節目,不得借真人秀節目炒作包裝明星子女,也不得在娛樂訪談、娛樂報道等節目中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裝造“星”、一夜成名。如今《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正式出臺,並將於4月30日起施行,為未成年人節目管理劃定了紅線,將有利於更好規範未成年人節目,更好維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近年來,一些親子真人秀節目的熱播,帶動了不少電視臺與網絡平臺製作和播出兒童真人秀節目。這些真人秀節目雖然可以為觀眾教育孩子提供一些借鑑,但是節目存在的問題更為突出。部分未成年人節目中,出現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裝“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調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其中個別節目有“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有的節目還炒作製造兒童情侶的話題,各種不良現象不一而足。

一些明星為了經濟利益,視孩子為資源富礦,讓孩子無節制地在各類節目中亮相、接拍商業廣告,甚至主動進行商業炒作。這種行為,不僅使得孩子的隱私完全暴露在公眾面前,也會對孩子造成價值誤導,使他們形成與年齡所不匹配的世故與虛榮。過早涉足選秀活動與演藝娛樂圈,年少成名也容易讓他們為名所累。可以想象,他們很難再像普通孩子那樣平靜地學習、生活,也很難擁有普通孩子的簡單快樂。享受著這個年齡段不應該有的關注和讚美,容易讓他們沉浸在虛擬世界中。當公眾不再關注他們,有可能產生心理失衡等問題。

未成年人是這類節目的主要觀眾,有的節目存在炒作兒童情侶、低俗調侃、過度成人化等現象,也會給缺乏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帶來不良示範。而對於家長來說,媒體過度宣揚童星效應,則會刺激他們的教育焦慮,現實中,一些家長也做起了“童星夢”,他們把孩子送進“童星培訓班”,傾盡精力、物力、財力,試圖將自己的孩子培養成“童星”,為了讓自己孩子也能夠一夜成名,有的家長甚至不惜傾盡家財。

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家長,他們為子女提前鋪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是父母之為子,則為之計深遠,真為孩子好,就應該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負責。要充分考慮過多參與各類節目對孩子產生的影響,避免過度消費和炒作。對於電視臺和網絡平臺來說,視頻節目不能只想著奪人眼球,不能只顧著經濟效益,還必須兼顧社會效益。涉及未成年人的節目,應更突出引導、教育功能和社會責任,更應該承擔通過健康的文化,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責任。希望《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的出臺,能夠規範未成年人節目的製作、傳播,掰正未成年人節目的價值導向,為未成年人成長營造健康的視聽環境。(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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