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煙彈”3000條被定非法經營

販賣“煙彈”3000條被定非法經營

盧金增 邵森 姜琪


販賣“煙彈”3000條被定非法經營


查獲的部分“煙彈”

“煙彈”是“新型加熱不燃燒菸草製品”的俗稱。將“煙彈”放進煙具內,加熱即可使用,因號稱“不產生菸灰”而受到眾多年輕煙民青睞。目前,國內尚未生產銷售,菸草主管部門也並未許可進口,私自售賣“煙彈”屬違法行為。即使如此,仍有很多人鋌而走險,通過“駝隊”“水客”等途徑從國外大量購入“煙彈”在國內售賣,賺取高額差價。3月26日,經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私賣“煙彈”的楊軍被該區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萬元,其上線“供貨”的4人也被提起公訴。

剛過而立之年的楊軍,前幾年從東北來到青島打工,並在此成家。結婚後他一直沒有固定工作,每月要承擔鉅額房貸、車貸,生活壓力較大。2018年2月,楊軍在網上看到有明星抽“煙彈”,想到這個在國內並不常見,是個賺錢商機,而且自己幹過微商,有一定的客戶基礎,好好經營一定能賺錢。但是,“煙彈”在國內禁止出售,從哪裡能弄到呢?他開始從網上尋找售賣信息,最終鎖定一名叫龐中坤的人。

龐中坤居住在新疆霍爾果斯,這裡是中哈貿易合作區所在地。一次偶然機會,他在合作區看見有人買賣“煙彈”,於是在微信、微博裡發了“煙彈”的相關圖片及信息。很快,楊軍就跟他聯繫了。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合作賣“煙彈”。

楊軍負責找客戶、下訂單,然後將“煙彈”口味、數量、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內容發給龐中坤,龐中坤再到中哈合作區購買。由於“煙彈”不能帶出貿易合作區,龐中坤就找駝隊的駱駝客帶出來,然後通過快遞給客戶發過去。

運送“煙彈”有風險,必須找可靠的快遞員。“我一般都是找魏少凱給我發快遞。按照規定,菸草製品一次只能發兩條。我提供給魏少凱高於正常運送費的價格,讓他大批量把‘煙彈’發出去。”龐中坤說。

就這樣,從供貨、運輸到銷售,販賣“煙彈”小團伙成立了。幹了一段時間,龐中坤因為工作忙,暫時擱置了這項“生意”,剛掙點錢的魏少凱著急了。他帶著剛出獄不久的好友吳曉楠找到龐中坤,稱他和吳曉楠負責購買及發送“煙彈”,龐中坤只負責和楊軍聯繫就行。

“從合作區往外每人每次只能帶兩條‘煙彈’,要想大批量往外帶,只能找駝隊。”魏少凱說。為了從合作區裡順利運出“煙彈”,吳曉楠和魏少凱找到了一個叫朱立的男子。朱立常年在合作區活動,認識人多,由他負責聯繫哈薩克斯坦國家的駝隊運送“煙彈”。

具體交易流程,一般是龐中坤從楊軍那裡拿到訂單信息,通知吳曉楠和魏少凱,由他們到合作區按訂單要求買好“煙彈”,再由駝隊把“煙彈”帶出來交給朱立,朱立收集起來再交給吳曉楠和魏少凱。魏少凱利用快遞內部人員便利,將“煙彈”運送給楊軍聯繫好的客戶。

整個交易、洽談過程基本通過微信聊天來完成,資金往來也是利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轉賬方式進行,無需見面交易。

截至2018年6月案發,朱立共幫助吳曉楠和魏少凱運輸25箱(每箱50條)左右“煙彈”,並按照每條26元的價格收取運輸費用。“我還直接賣給他們20箱‘煙彈’,每條價格140元到155元錢不等。”朱立說。

拿到“煙彈”後的吳曉楠和魏少凱再以170元至180元的價格賣給楊軍。對於賺取的差價,龐中坤、吳曉楠和楊軍三人一次一結,平均分配。至於銷售末端的楊軍,在朋友圈裡的售賣價格是200元左右。據調查,楊軍從龐中坤等人手裡購進並販賣“煙彈”達3000餘條,非法經營數額達5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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