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曾慶洪先生、馮興亞先生、吳松先生、陳茂善先生、李少先生、王丹女士、陳漢君先生及眭立女士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332,551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約為0.0619%(以截至2019年3月31日收市後總股本為基數計算),上述人員所持股份均為其股票期權行權、二級市場買入及資本公積轉增股份所得。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上述人員因個人資金需求,擬自本公告發布之日後的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各自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證發[2017]2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現將有關減持計劃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注:

1、表格中持股比例以截至2019年3月31日收市後總股本(10,233,724,617)為基數計算。

2、上述人員通過其他方式取得股份均為股票期權行權及資本公積轉增股份,陳茂善先生通過集中競價取得的股份為H股股份。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最近一次減持股份情況

1、表格中減持比例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後總股本(6,500,455,793)為基數計算,詳見公司臨2017-066、臨2017-069公告;

2、2017年5月27日《實施細則》發佈前部分人員完成減持,減持計劃披露日期“不適用”;

3、眭立女士自2017年9月28日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後未減持公司股份。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上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減持時間、減持數量、減持價格尚存在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股份計劃符合遵守《證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不存在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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