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迁到外地的非农户口可以享受原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和土地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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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现有答复存在错误的较多,笔者恰好从事过农村的征地拆迁工作,特作如下答复:

一、关于户口已迁出的人员能否享受土地补偿的问题。这里面可能会涉及“有地无人”“无人无地”两种情况。“无人无地”不涉及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因既不是被征地社的集体组织成员,又无土地,简而言之,土地征收与“无人无地”的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无人有地”的主要涉及以下三部分征地补偿:

(1)被征收的自己承包地上的青苗和构(附)着物补偿。虽然户口迁出,但自己还有承包地,且由国家进行了征收,那么国家对这部分土地上的青苗和自己投资投劳建设的构(附)着物进行的补偿,就该补偿给土地承包者。

(2)土地征收安置补助。因户口不在被征地的集体组织,大多是采取按被征收的土地面积折算安置指标,该指标可在被征地社内转让交易。有可能卖得出手,价格也高有低,看指标的稀缺情况。也有可能一文不值,无人需要购买该指标。笔者亲戚老家这次修高速公路征地,对“无人有地”的就是按该迁出人员的土地被征收的面积按规定折算安置招标,这些指标一是用来解决自己家人指标不够的问题,一是转让给本社内需要安置指标的人,是否收取费用及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3)部分因征地而衍生出的集体收益。因土地征收而衍生的集体收益,如何处置分配,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讨论通过,但无论如何都需对“无人有地”的给予适当考虑。笔者这里经手的,有打一定折扣的,个别社也有视同“有人有地”平均分配的。

二、关于户口已迁出的人员能否享受农房拆迁补偿的问题。这里先纠正一个问题,拆迁不是对宅基地进行补偿,是对农房进行补偿。户口已迁出的人员,只要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就应获得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就提问的情况来看,可能会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上学之前,父母已通过分房、赠与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房产过户到子女户头上,子女已拥有该农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二是符合继承条件时,子女继承了该农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但不管如何,因户口已迁出,只有自己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才能获得拆迁的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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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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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当事人咨询,因为上学或者工作等等原因把户口从老家迁到了别的地方,已经在别的城市定居生活,但是最近老家马上要拆迁了,自己能拿到属于自己那一份的拆迁补偿款吗?

下面在明律师来说说这个问题。


首先拆迁补偿款是分成两部分的,因为针对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一般是分开来补偿的。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关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我们仅拥有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针对宅基地的这部分补偿自然要归村集体所有,虽然不会直接给使用人,但是也会通过一定的分配方案或者体现在对房屋的补偿价值中来分发到被拆迁人手里。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我们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一般来说,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的固定资产,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所有,即使我们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依然享有老家房屋的所有权。又根据宅基地的“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的结果,并不可能能单独来继承宅基地。但是作为继承人对于老家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也是对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延续。因此,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公民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变相的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还有的当事人说,家里老人的留下老房子拆迁,自己能合法继承应得的拆迁补偿款吗?首先户口迁出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户口迁出的继承人,如果是想要继承老家老人的房屋,就要尽力的来保证房屋不会因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允许重建翻新,但是还是可以修善的,只要保障房屋不灭失,不被村集体来收回。

关于《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并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宅基地并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却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法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护的。在现实过程中,也大都依照地随房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的原则处理,所以是跟着房屋一起继承的。

由此可见,即使户口迁到外地,也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屋。同时,只要房屋没有坍塌、灭失,面临拆迁时,依旧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之后,房屋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因此无论户口在哪里,都可以得到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这点我们大可放心。如果没有获得应得拆迁补偿款,也要及时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户口已经迁出分两种情况:整户迁出和家庭成员迁出。

家庭成员迁出:

一是原土地承包和宅基地使用关系不变。也就是,不会因为这个家庭某个成员户口迁出而收回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因为承包地和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使用。

二是遇到拆迁,户口迁出这人能否得到补偿,存在两种可能:

——如果村里实行“占谁补谁”,也就是谁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被征收了,补偿费就给谁家。那么,户口迁出了,对原家庭获得补偿款没有影响。户口迁出这人能不能得到、得到多少,是家庭内部的事,跟村里没有关系。目前,征地拆迁,多数村子采用这种分配补偿款的方式。

——如果村里是“按人头分”,也就是按照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那么,户口已经迁出,以及户口虽然没有迁出,但是村里规定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人,分不到补偿款。目前,在分配公共土地征地补偿款,以及分配村集体资产经营、出让收益时,多数村子采取这种分配办法。这就是很多出嫁女为什么户口在娘家仍然分不到补偿款和分红的原因。

整户迁出

一是合法获得的承包地不收回。在2057年之前,可以继续承包,也可以租赁(流转)、入股等。但是,不能撂荒。

二是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不收回。前提是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子。宅基地可以随房子一起使用、出租,也可以在村子内部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村民之间转让,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行的政策规定是:房子不得翻建,待房子倒塌、灭失以后,宅基地由村里收回。

三是遇到征地拆迁,这家的房子正常补偿。但是,这家得不到承包地、宅基地征地补偿款。


二胡说三农


户口外迁,说明你已经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你已经不在享有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制度,实行的是三权分立,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终归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因此,宅基地和土地一般是不在继承法的调整范围内的,它仅仅以户为单位确立,随着户的消失而收归集体。

国家的拆迁补偿是分得很细致的,比如宅基地分为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而土地补偿分为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因此,如果遇到拆迁,土地上面的附着物和宅基地上面的建筑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而宅基地和土地,因为你不具备组织成员资格(非农户口),说明是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如果你农村亲人还建在,他们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如果已经去世,那么你仅仅只能享有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赔偿。

当然,农村户口的亲人去世的,也得分情况,如果,你的亲人是在拆迁前就已经去世,那么肯定没有土地赔偿,因为土地已经收回集体,而如果拆迁后,亲人才去世的话,相应的补偿款,你是可以通过合法继承得到的。最后,还有一条,虽然宅基地和一般耕地不能继承,但是承包的林地是可以继承的,那么拆迁你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项。


Power泡儿


户口已经迁出去了,你已经不是村集体的人了,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已经跟你没关系了,也就没法享受了。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各地都在大力发展建设,拆迁补偿成为一个民生关切的话题。对于农民来讲,拆迁可能会占用耕地或者征用林地等其他土地,应该如何补偿呢?

一、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征占用林地等其它土地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今天我们以成都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大家介绍。

一、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成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为1210-3650元/亩不等,可查询)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二、征收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每亩耕地(人均一亩或者以上)或者每个安置人口(人均一亩以下)为单位,按前三年每亩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成都市有公布具体标准,需要注意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花草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青苗补偿标准和林地的补偿标准。

涉及到拆迁的朋友们一定要会计算补偿款,做到心里有底,自己的钱才不会被别人偷拿!


农家营


已经搬迁到外地的非农户口,可以享受原户口所在地的宅地的土地的补偿吗?

农村里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自己的户口已经搬迁到外地去了,但是看到原来户口,里面,对于农民一系列政策当中,对于农村的户口有补偿,我要宅基地,这些补偿的话。那么这些人又不知道这个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我们今天就来这里帮大家解释一下。

对于三农方面的政策

现如今,政府以及每个地方都与三农政策的扶持。

那么对于三农政策的扶持呢,有一定的要求,就是扶持对象必须为农村户口。所以你的户口在这个农村里面,就可以享受到各项的补偿。

现在三农方面政策对农村的扶持,土地的补贴以及公众的补贴,创业的扶持等等,这些都必须要有三农,也就是农村里面的户口。

搬迁出去不能获得补贴。

所以基于这种情况之下,你的户口已经搬迁出去到外面了,不是当地农村里面的户口。这种情况下,即使当地有各种各样的补贴,扶持和帮助,你都没有办法享受得到。

好了,更多农村相关的问题,请关注我们和大家一起了解农村里面的东西。


农人莫小道


已经迁到外地的户口还能不能享受原来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补偿

在这里先说明我的看法:宅基地你是肯定没有了,但是如果房子的补偿还是有的。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当地的村民建房用的土地,只有具有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才有获得宅基地的权利,而且农民对于宅基地也只是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的《土地管理办法》中也有规定。

要具有当地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首先就是户口必须在当地农村,然后还应该以当地农村的土地为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所以,如果我们把户口迁出到了别的地方,那也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原来农村的村集体成员身份。所以,既然失去了集体经济成员身份,那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由于房子是建立在宅基地上面的,而房子是我们自己出资建设的,我们个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只要房子存续在土地上,那我们就拥有房屋对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也是只限于房子存续期间有使用权,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也就将被村集体收回。

回到题主问题,我估计题主房子可能面临拆迁问题,要不也就没有土地补偿一说。既然题主已经将户口迁出,你就不再是村集体经济成员了,你在当地农村所拥有的房子是你的,但是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只不过因为房子原因你可以继续占用。所以,如果房屋拆迁,你可以获得的只有房屋补偿,宅基地的补偿你是得不到的。但如果你爸爸还是当地户口,你爸爸可以得到所有的补偿。

就说这么多,希望对你有用。

我来自于洞庭湖区,很高兴在这里跟大家结交为朋友。如果你喜欢,请关注我,非常感谢你能够对我文章点赞、评论、转发。

洞庭清水塘


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目前很多把户口迁出去的人所担心的问题,以前是把户口迁出去容易,现在是迁回来无望了,但是很多人还在想着农村的宅基地,田地等等。对于这些,只能说你看看就行了,不要想得太多了。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里所有,由村里免费发放给本村村民使用的,就是说如果你不是本村村民了,那么你也就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但是如果你之前已经在农村盖房了,中国一般都是地随房动,所以你的房子还是你的,那么这个宅基地你暂时还是有使用权的,但是仅仅只是使用权,你不能对这个房子进行任何的改动,重建,翻修等等。只能看着房子倒塌,两年之内如果没有人重建,翻修的话,这个宅基地也就被村里收回了。

那么就可以看到你这样的情况,房子是你的,所以在拆迁的时候,你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但是宅基地已经不是你的了,那么即使拆迁了,你也得不到补偿。

但是既然你父母都在,而且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他们可以得到全额的补偿。

如果是牵扯到农村的承包地的话,这个你也是没有权利的,承包制本来就是针对于农村的,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那么你也就没有这个权利。

现在农村的户口是越来越难迁回了,其实个人觉得,除非是自己在大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在大城市买房了,一般自己的小县城或者小城市的话,是没有必要把户口迁出去的。当然大城市额吸引力还是很大的。所以说在户口迁出去的时候,现在一定要慎重。


三农帝国


诚邀回答:已经迁到外地非农业户口,不可以享受原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和土地补偿。原因有以下几点:1是:你不是本村村民,宅基地流转都是在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下流转的。

2是:你户口已迁出,而且还是非农户口——国家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可以在农村买宅基地。就算你老家父母双方健在,你今后都只能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都无法再有使用权,当然!这一切都还要你经常检修房屋的前提下。

3:土地没有继承之说——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农民宅基地和土地都只有使用权和承包权。

所以你在老家不会有宅基地和土地补偿的!

温馨提示:只有是本村村民才有各项待遇,而且还要是农业户口!





乡下庭院


己经迁到外地的非农户口可以享受原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和土地的补偿吗?对于户口己经迁出的非农人员,在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拥有的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本人具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是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没有翻修和重建设的权利。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消失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本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可享受经济组识的各项分配和国家的各项惠民补贴政策,户口己经迂出外地,不属本经济组织内人员,所以是不能享受经济组织内的各项分配和各项惠民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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