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两类驾驶人考试权限下放到了县级车管所了!

好消息!两类驾驶人考试权限下放到了县级车管所了!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方便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人就近培训、考试,从4月份起,延安市交警支队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学习培训及考试业务下放至县级交警大队受理,截至目前,共有两类驾驶人考试可以就近在县级车管所进行。具体包括:

一、恢复驾驶资格考试,也就是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1年以上3年以内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可恢复的;二、满分学习考试,是指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性记满12分或者累计记满12分的。

一、考试流程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流程:

1、机动车驾驶人首先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号必须与驾驶证号码一致),在车管所驾驶人业务受理窗口查询、确认驾驶证是否可恢复状态;

2、在车管所学习预约登记册上填写清楚个人信息;

3、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为期七天的驾驶人学习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车管所向驾驶员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4、持车管所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在车管所驾驶人业务受理窗口受理驾驶人恢复驾驶资格考试业务,并持受理凭证交纳考试费用、进行考试预约,参加科目一考试;

5、考试合格后,持考试成绩单(经考试员及考生签字确认),在驾驶人业务受理岗进行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记满12分考试流程:

1、机动车驾驶人首先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号必须与驾驶证号码一致),在车管所驾驶人业务受理窗口查询、确认记满分;

2、根据扣分单位出具的《记满分驾驶人培训、考核、清分转递单》,在车管所学习预约登记册上填写清楚个人信息;

3、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为期七天的驾驶人满分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车管所向驾驶员出具《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

4、持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盖章合格的《记满分驾驶人培训、考核、清分转递单》和身份证原件,在车管所驾驶人业务受理窗口受理驾驶人满分考试业务,并持受理凭证交纳考试费用、进行考试预约,参加科目一考试;

5、考试合格后,持考试成绩单(经考试员及考生签字确认),在驾驶人业务受理岗进行复核、清除记分。

二、相关规定

1、按照辖区化管理的原则,县交警大队负责对持有本市驾驶证的驾驶员在本地和异地或持有异地驾驶证的驾驶员在本辖区违法行为累积达到12分的驾驶员进行培训、考试。

2、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包含B证及B证以上的所有证)的驾驶人,在记满12分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车管所要按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3、对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驾驶人,车管所在办理复核、清除记分、降级业务后,向驾驶人核发降级后的准驾车型驾驶证。

4、无需办理降级换证(包含C1及C1以下的所有证)的驾驶人在车管所办理完恢复驾驶资格或复核、记分清除业务后,持《记满分驾驶人培训、考核、清分转递单》到驾驶证扣留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注意事项:

1、恢复驾驶资格考试和记满12分考试考的都是理论知识和交通法规,驾驶人只有参加了考试之后,才能进行正常的A、B证的审验和A、B、C、D等证的换证,才可以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并重新上路行驶。

2、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24分或者第二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参加科目一、三考试,此类驾驶人可以在县级交警队进行培训学习,但还是必须前往延安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进行考试。

3、驾驶人在前来县级车管所参加考试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尚在自己手中未被交警部门扣留的,需携带驾驶证在车管所窗口进行考试预约,之后便能参加考试了。

4、酒后驾驶被扣满12分的,驾驶证要被扣留6个月,在驾驶证扣留期间,不能驾驶车辆,也不能办理任何有关驾驶证的业务,暂扣期满后,才可以正常办理。

好消息!两类驾驶人考试权限下放到了县级车管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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