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專家建議取消,你贊同嗎?

日月同輝879


對於所謂:禮讓行人的法規我表示不支持!

想回復我的,必須看完我的內容,亂噴直接刪除!這是我的原則。

我支持的理由是: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號指示享有路權!


一個管理規範的交通需要的是法規和道路設施的完善,而不是靠意志來實現。

斑馬線是行人的專屬通道沒錯,必須禮讓。

但是前提是:你通過的時候必須有綠燈指示!哪怕走到一半變燈,也要在道路中央安全島再等。

我相信每個人,哪怕是小學生也會根據倒計時和聲音提示掌握過馬路的時間是否合適,拿走到一半變燈的理由來搪塞就是“藉口”!


說說我為什麼不支持在沒有紅綠燈支持的地方盲目相信禮讓行人的理由:

如果是單向單車道的道路,禮讓行人這個行為還算合理,因為行人在這種道路一旦通過前車停車禮讓後車就會依次停下等候,雙方都安全,但是最好行人也要確認司機確實看到了你!低頭看手機,東張西望過馬路,自認為司機看到你就過,那就是行人自己問題了吧。


其次,在雙多車道的斑馬線就不同了。

雙向多車道會造成視野盲區,前車遮擋後車視線,往往前方側面車輛看到行人不是馬上停車,而是緩行,這就遮擋了同向車道側方視野,尤其是大型車輛遮擋更加嚴重。當側方車輛看不到行人,即使減速了,也不能避免“鬼探頭”式的過馬路行為,而行人根本意識不到這個問題!

造成交通事故行人死亡的悲慘事件。

所以我強調,給所有斑馬線安裝手動紅綠燈設施,這個在國外很普通!我相信中國滿大街的攝像頭比這個貴多了!



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該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都有人都應該承擔交通意外的責任和義務,而不是因為誰所謂“弱勢”就要求特赦!

依法治國,才是真理。


知識就是力量啊


同意,交通規則,不單單是管制車輛,而是應該連行人一樣管住才對,我是一個老司機了 開車二十多年了,在我小的時候 和剛剛開車的時候 交通事故很少 尤其是車和人的交通事故 第一那會車也少 其實最關鍵的還是那會的人 看到車 都會首先選擇躲讓 首先選擇確保自己的安全 在通行 騎自行車的步行者 都一樣 大家再看看現在的人 雖然說現在的交通規則對機動車的規則越來越多 對司機的規則越來越多 確實司機和機動車也越來越規矩 可是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和行人的交通事故卻越來越多 說到底 這是單方面約束的結果 沒有禮讓行人的時候 還好點 禮讓行人以後 在紅綠燈路口 禮讓行人線上 閒庭信步 視死如歸的人 越來越多了 真不知道這個禮讓行人是誰提出的 哎 如果是規則就得誰都得遵守 不管是行人 機動車 還是非機動車 一視同人 誰的過錯誰承擔 不要分什麼弱勢群體 一律分的清清楚楚 只有這樣 公平公正了 每個人都會遵守規則 我們國人素質就會提高了 我們的交通道路也會暢通無阻了


隨風的心10


禮讓斑馬線弊大於利,應廢除!

一,成了某些素質差的特權,有些人自從實施斑馬線禮讓行人後,覺得禮讓是理所當然,過斑馬線時不緊不慢,甚至趾高氣揚,一副悠閒自得的模樣,讓人看著氣憤,跟廣州一老大爺遇禮讓時向司機鞠躬致謝形成鮮明對比。

二,成為交通部門創收的來源。駕車遇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罰100,扣3分。我那個鎮上一條街長不過1000米,禮讓線就有9處,罰得人們叫屈連天。還有,禮讓後,等七七八八的行人走完後,前面紅燈又亮了,後面的車再吃一個紅燈,司機拍著方向盤直罵娘,開車效率低多了。

三,追尾事故頻發。剛一加速,前車突然剎車禮讓,令後面的車促不及防追了尾,接下來就開始堵車。

學國外的東西,人的素質先要提上去,不然的話就成了東施效顰。


老秀才109566801


專家就是專家,老出餿主意。這個禮讓斑馬線不僅不應該取消,還應該強力執行,並且如果開車的在斑馬線撞死撞傷行人,應該等同刑事入罪,應該和酒駕一樣嚴格。因為不管是開車的,還是開飛機的,你每時每刻都會成為街上的行人,相信我們每個中國人都能感受到現在走在馬路上,是有多麼大的不安全感,如果不嚴格執行斑馬線法律,就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感,提出取消斑馬線禮讓的專家,請他們尊重中國人的人權,這是一個大國應有的風範。


李勇軍166012594


應該改成一種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而不是強制機動車讓行。下面說說我遇到的一個真實例子:

我在路口等紅燈,綠燈亮起後我開始通行,剛到達十字路口的對面斑馬線時,一個人仰首挺胸的闖了斑馬線的行人紅燈走出來,按照現在的規則他已經走入了斑馬線,我的機動車應該讓行,當時我沒有停車,因為是三車道,他還在第一車道,而我在第三車道,還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而且我的車速也不快。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沒有違反交通法規,是行人闖紅燈違法,當時又是高峰期,我又是排頭車,不能因為他一人違法而導致大量的車不能通過路口而堵塞。

當時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被拍照,那我就要去申請行政複議,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後來仔細查了幾遍,果然沒有被拍照。

我希望交通法規也應該加強行人的約束,也應該加強相應的處罰力度,做到跟機動車一樣也害怕被處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行人和車輛之間的矛盾。


旅行攝影獅阿光


我是司機,也開了六、七年了吧,大概20萬公里吧,開車還算穩當!

但是我想講個事情:

有次傍晚我在一個小縣城住宿,飯後散步,走到一個路口,馬路寬大但是沒有中間隔離帶,我等到了綠燈後過馬路,就我一個人!人少車多!但是走到一半,人行指示燈就紅燈了,那個路口又沒有什麼中間綠化帶或隔離帶什麼的,我不能在馬路中間吧,第一個車看看我讓我了,接著走,是個小貨車氣勢洶洶扔下一句找死嗎開走了,然後我小心翼翼過了馬路!

我覺得這種情況行人還是蠻弱勢的,中國好多路況不是那麼太好,能讓就讓讓行人吧!

雖然我是司機,但我也是行人,我的家人(老人孩子)也是行人,所以雖然會造成堵車,還是希望司機禮讓行人!


moon961


取消了難道就不堵車了嗎?不用禮讓行人難道開車的人就會撞人嗎?

一個國家,一個城市沒有配套的設施怎麼保證開車人的利益和行人的安全?不禮讓行人難道讓行人飛過馬路嗎?禮讓行人在火車站,步行街,商業街附近的車就別想走了。

這些所謂的專家真不知道能幹點什麼。在斑馬線安裝一個紅綠燈就能解決的問題,不管行人還是機動車都以紅綠燈為標準,闖紅燈的就是全責。財政有錢的情況下可以建設過街天橋或者地下過街通道。

不要說國人素質低,只是違反規定的代價太低而已。說一句抬槓的話,不管車還是行人闖紅燈直接槍斃,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人和車會闖紅燈。現在什麼情況都是機動車賠錢,所以導致行人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橫穿馬路。

如果都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有那麼多事故了。取消禮讓行人我不評論,但是有一天要取消專家我絕對舉雙手雙腳贊成



只釣魚不吃魚的喵


其實這種規矩一定要是從小定下的,然後自然而然大家都去遵守,而且我認為應該學習日本韓國等地,在交通方面嚴格按照行人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把規則定死,行人綠燈的時候就該走,這時候車輛必須停下等待的,否則車輛全責。同理紅燈的時候行人如果過馬路那無論出什麼事故都是行人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沒那麼多人道主義之類的,規則就是規則。

現在的禮讓行人真的是有問題的,車子不好走人也不好走,有時候看到有人不看車直接走出去就捏了一把汗,估計車主也嚇得夠嗆,我們的規則有太多人性化,而我覺得反而是不安全的。前不久我就在人行道被撞過,真的是車猶豫走不走因為行人很多斷斷續續,人也猶豫該不該走,其實比以前更加危險了。


絡洛的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際實施起來很難,要做到公平就要兼顧雙方,駕駛十多年,沒實施這交通法規的時候我也基本上都會禮讓,畢竟血肉之軀無法跟鋼鐵抗衡,再則要是出事故雙方都痛苦。

當前的爭論點是,容易造成堵車和行人通行不規範,據我當地觀察,有設紅綠燈的路口一般來說無論是行人還是車輛基本上都能做到遵守交通法規的,只有極個別列外。

一般來說不設紅綠燈的路口行人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這些路口都是為了某些小區或單位的人方便出入而設立,我認為這些路口司機朋友們理應讓行。

再說說有設置交通指示燈的路口,國家法規對於這類違章做不到公平,對於車輛處罰方便,你也跑不了,但是對於行人就沒轍了,在當前的禮讓行人法規之下,行人違章成本低,基本上沒有成本,罰款?不現實,而且也不能杜絕行人違章。我有個想法,國家能否出一個個人社會行為信用系統,類似於人行徵信那樣,車輛駕駛證一年十二分,那麼個人社會行為信用也可以設置分值,跟銀行信用或者其他類似的評分掛鉤,超過多少分則影響個人的銀行貸款,社會工作等等,把個人各種不文明的社會現象納入其中,比如碰瓷,佔座,等等許多的不文明行為。當然,這個分值不能是一輩子,一年兩年或三年,也可以靠做公益或見義勇為什麼的減負分,人是情感動物,難免有時會衝動行事,總要給人改變的機會是吧?具體怎麼做還得國家詳細制訂。

以上是個人淺見,水平不足,如有不同意見,請勿見笑,歡迎指正討論。





暴雨梨花手


本來就不該有的東西,看了很多視頻都是為了讓人追尾還是把人撞飛了。這開車的怎麼可能時時刻刻去看有沒有人突然經過,發現了也來不及剎車,急剎車還可能會造成車禍,擁堵路段都來不及集中精神躲避插車道的,還得管看行人的,增加司機勞累程度,一旦追尾,或者急剎,照顧過車裡也有小孩的安全沒有啊?!本來就可以都主管意識的你停我走,你走我停,非要規定個走路的可以大搖大擺的過去,看你開車的敢不敢過,把人的基本道德用法律強行加持,連走路都不放過,可見可憐的是國民素質教育,而不是每次都要用法律來規定,自覺自醒才是應該比倡導的!不好好的管管和宣傳某些教育,動不動就法律規定,什麼新婚姻法,新遺產繼承法,新交通避讓行人法,這些基本的道德倫理良知都失去了,為什麼不給自己定個法,怎麼管理國民!管不好,教不好是不是自己也要承擔扣分的過錯!?五千年文明,就這樣的慢慢的被這一代給淹沒了,給淡忘了?非得要規定你去做某個行為才是對的?那跟機器人有什麼區別,多花點銀子做點事實,搞好教育,為了讀書壓力跳樓的孩子,為了孩子讀書苦命的父母,現在隨便得很的所謂老師,該管的管好了,這些自然就不用去法律約束了!真是治標不治本!!永遠都搞不好!!我看啊,敢不敢立法,法律無腦亂添加,扣10000分罰1個億,分給有需要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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