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清明期间,朔州警方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火灾火情肇事者

2019年4月4日下午,朔州市怀仁市毛皂镇东作里村村北发生火灾。经查,火灾系违法行为人魏某兰上坟使用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魏某兰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9年4月5日上午,朔州市金沙滩林场发生森林火灾,火借风势快速蔓延,一度威胁到应县西高速公路收费站,并导致二广高速公路毛皂、怀仁、应县西、山阴等收费站交通管制一个小时。经查,火灾系应县藏寨乡胡家岭村胡某、常某和怀仁市全福寨村王某等三人,分别在金沙滩林场黄花梁不同区域上坟时使用明火烧纸引发。目前,胡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截止4月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打击处理引发火灾火情肇事者76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等处罚71人。

森林是国家宝贵的生态资源,山林植被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是林带、林木、林草的大敌。面对全省各地森林火情、火险火灾 高风险形势,山西警方再次郑重警示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爱林光荣,护林光荣,毁林可耻,违法必惩。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坚决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坚决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坚决严禁沿途过路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路边,坚决严禁清明上坟祭祖漫火焚烧,坚决杜绝和避免个人活动中的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对违法犯罪,引发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厉惩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