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動態】清明期間,朔州警方依法打擊處理一批火災火情肇事者

2019年4月4日下午,朔州市懷仁市毛皂鎮東作裡村村北發生火災。經查,火災系違法行為人魏某蘭上墳使用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魏某蘭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2019年4月5日上午,朔州市金沙灘林場發生森林火災,火借風勢快速蔓延,一度威脅到應縣西高速公路收費站,並導致二廣高速公路毛皂、懷仁、應縣西、山陰等收費站交通管制一個小時。經查,火災系應縣藏寨鄉胡家嶺村胡某、常某和懷仁市全福寨村王某等三人,分別在金沙灘林場黃花梁不同區域上墳時使用明火燒紙引發。目前,胡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截止4月5日,全市公安機關共依法打擊處理引發火災火情肇事者76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等處罰71人。

森林是國家寶貴的生態資源,山林植被是生態環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火災是林帶、林木、林草的大敵。面對全省各地森林火情、火險火災 高風險形勢,山西警方再次鄭重警示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愛林光榮,護林光榮,毀林可恥,違法必懲。護林防火、人人有責。堅決嚴禁帶火種進入林地林區,堅決嚴禁在林地林區野外用火、非法用電,堅決嚴禁沿途過路司機、乘客把帶明火的菸頭拋扔路邊,堅決嚴禁清明上墳祭祖漫火焚燒,堅決杜絕和避免個人活動中的一切火險火災隱患。對違法犯罪,引發火險火災、造成林地損失等嚴重後果的人員,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查、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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