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劉道軍在負責本校春、秋季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金髮放工作過程中,對上報的申請材料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符合條件的21名寄宿學生違規領取補助金共計1.3萬元。2017年12月,東阿縣教育局將劉道軍此行為和其他違紀事實合併處理,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來源 | 聊城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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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22:14:40 泰安市泰山區檢察院
2016年,劉道軍在負責本校春、秋季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金髮放工作過程中,對上報的申請材料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符合條件的21名寄宿學生違規領取補助金共計1.3萬元。2017年12月,東阿縣教育局將劉道軍此行為和其他違紀事實合併處理,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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