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寧府監獄往事!


保寧府監獄往事!

清代閬中是保寧府署所在地,也是四川法庭最早設置地之一。保寧府法廳審判、關押七縣二州之案件和囚犯,其牢房大而且堅。由於各州縣山水相隔,路遠而交通不便,一般來案,只要原告被告到齊,就當堂審判發落,凡不服判決和不招供者,或大板打,或上酷刑逼之,故而多以估打成招結案,造成許多冤獄,於是保寧府的監獄便落下“枉死城”的“美名”。而一些有錢有勢之人,便說閬中好打官司。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某地監獄

民國初期,仍襲清制,由府官縣官審判案件,其後由縣知事任命司法承審官一員,或者叫推事一人,代為辦理一般案件,大案仍由縣官審理。民國五年(1916),四川最高審判廳於成都、重慶、保寧分設三分廳,分廳配置檢察官一員。保寧三分廳第一任檢察官為謝文華,繼任為張希仲。民國十六年(1927)檢察官是吳國禎。民國二十四年紅軍離開閬中後,檢察官是廖樹芬。

保寧三分廳,不僅管川北26州縣市,乃至成渝兩地州縣亦有慕名“保寧府好打官司”而來閬中告狀的。於是這保寧府監獄的容量也就不得不越來越增大。但監獄內部,棚舍矮小,刑具原始,設施粗糙簡陋,皆為歷任官吏貪汙腐敗所致。

保寧府的監獄可不只一兩處。那時這裡最大的監獄是陸軍軍法大牢和“習藝所”(又稱“傳習所”),是關押一般囚犯的監獄;其次為警察直屬所、分駐所,派出所的禁閉室、羈押室等房,這些房,俗稱代質房,意即讓你等著,聽候發落。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的看丁與囚犯

當時這此監獄,大都關滿了人。“習藝所”除關押囚犯外,還有“災童所”孤兒二百多個。這些孤兒每天吃兩頓稀飯,一次為搶飯吃,盛稀飯的大黃桶竟燙死一個被擠翻在桶裡的孤兒。

這“災童所”的前身為“孤兒院”,民國十五年設於保寧聯立中學,稱“育嬰堂”,後移至“習藝所”,改稱“貧民工廠”。民國二十二年為派捐籌款方便起見,打著赤匪(指紅軍)暴亂,災禍橫毀為由的幌子,改稱“災童所”。由於典吏及管理人員層層尅扣孤兒食米費用,因此孤兒每天只能喝兩頓包穀糊糊卻要幹著推磨、打草鞋、織毛巾、扎雞毛帚子等成人之活。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的“少年犯”

再說這保寧府大小監獄,隨著時間推移、處處都人滿為患。用囚犯們的話說,囚室裡的人“像插柴塊子”,立著的人想坐會兒,要等有人去廁所解便,方可能空出一點地方坐下。有時為爭坐位,常常打起架來。有的爭不到坐位,整天站著,甚至有因此而昏倒的。

監獄裡吃不飽,家裡人想方設法送來一點飯食,還遭到警察、典吏和獄卒們的勒索,一句話,不給這些人好處,拿到口邊的飯食也吃不成。那些家裡沒有什麼指望的囚犯,在牢裡折磨致死的不只一個兩個。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某地監獄內景

這牢房固如鐵桶,黑暗更象鍋底的保寧府監獄,竟被一個寄押犯捅了一個窟窿。

民國二十五年二月ニ十四日(公元1936年3月17日),四川省最高法院檢察處發來訓令:“命令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三分廳檢察官廖樹芬,速査王蜀君越獄潛逃和所控告中典獄署禁絕囚糧,不準親人接見,敲詐索賄等情事。除對逃犯追捕在案外,對典獄官蘇瑞林迅即撤換,對貪贓枉法之看丁羅貴生人等,立即遞送閬中縣政府核辦。不得有誤。”

一般上級來文,能拖則拖,最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這件訓令,來頭不小,不比尋常,驚動了上至四川省,下至閬中縣府,縣大老爺不得不親自過問。

且說這王蜀君,男,三十歲,蓬溪縣大石橋人,讀過私塾,知事明理,好打抱不平,是當地有名的窮好漢。民國二十ー年臘月,他被抽派為鄉團隊文書,專管各保團丁繳扣攤款帳目和臨時槍支出入收管等事宜。因反對團蠹(負責人)陳躍延貪汙勒索,陳由此懷恨在心。

民國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陳又以査帳為由進行勒索,均遭王蜀君拒絕。從此陳躍廷對王蜀君積怨日深。民國十四年十月八日,王蜀君因反對當地惡霸陳文佐霸佔別人財產,陳文佐便勾結陳躍廷等人,誣陷王蜀君借槍為匪,盜搶陳文佐及鄉里錢財為由,在蓬溪縣狀告王蜀君。

蓬溪縣便以盜匪之罪將王論處在案。其繼母(將女招贅之母),多方設法求情無效為兒蒙受不白之冤,活活氣死。王蜀君悲憤交集,四處申訴無門。他想,自己一旦被判決送進監牢,家中只有妻子一人,必遭侮辱折磨。於是他帶著妻子,乘夜逃出蓬溪,直奔保寧府申冤告狀而來。

夫妻倆跋山涉水,走了半個多月才來到閬中縣城,具狀告到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三分廳。這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獲悉:“四川省高等法院檢察處核准上訴有理”,責令蓬溪縣送王蜀君到閬中縣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三分廳就近審理的消息,夫妻倆激動得熱淚盈眶,終於盼到昭雪有望。

為了與法廳住得近些,便於聽到審訊時日,想找一處與法廳近一點的旅店。但法廳近處的良牧街、黃衣庵街(現錦屏街),被各地來打官司的住滿了,加之這一帶多有寫狀紙、編爛事、開煙館,還有賣淫的,他們便不惜多花點錢,到三分廳背後西街上的榮興客機住下,直到翌年正月十二日,法廳將王蜀君傳訊送到閬中縣監獄署寄押候審。

這王蜀君在鄉、團隊幹過幾年事,加之能寫會算,也稱得上是見多識廣,但一跨進這“枉死城”似的監獄,他就傻眼了。典吏、獄卒像餓鬼一樣向他撲來,叫他要學點規矩。先是禁止與親人交談接見,後又斷絕囚飯。幾天折磨下來,王蜀君難以支持了,為了等待審判昭雪,他便讓妻子典當衣物,得到銀洋二元,向典吏、看丁等人送了一些錢,始得傳遞飯食。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的典獄官

不幾天後,典吏獄卒又故伎重演,王蜀君雖怒火燃燒,但毫無辦法,他目睹監獄裡典吏獄卒虐待打殺囚犯,雞犬不如,整死了人隨便用謊言上報,拉到西門河壩埋了就了事。有錢可以苟活,無錢只有等死,誰管是非曲直。

他來這裡只盼昭雪冤案,誰知他竟自投“枉死城”。想到這裡,他這個硬漢子也掉下眼淚。但他還希望他在死了後,也能雪冤消恨,便偷偷寫上一紙《血結冤狀》,連同所有與冤案有關之證據,如帳簿、臨時收借搶支之條據等,一併藏入他的破棉衣之內,等待再次給獄卒錢有吃飯吃時,便將破衣服交與其妻。他若死在監獄裡,叫妻就為他擊鼓喊冤,為他昭雪。如果這《血結冤狀》交不出去,我也要設法逃跑。想到逃跑,他心頭一動:對,逃跑,我為什麼一定要在這裡等死呢?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某地女監

王蜀君坐在牢房裡,夜晚雖然黑暗,但能看出這穿木結構的瓦房,瓦下鎮有一層木板,俗稱望板。由於牢房不高,若從牆壁爬上去將望板撬下兩匹,就可以掀開幾匹房瓦而爬上房頂,跳出囚房,然後,再想法翻越監獄圍牆而逃跑。辦法想好以後,便把他要逃跑的事情偷偷告訴給他送飯來的妻子,要她立即跑回家去,他要逃跑,跑出來了就回家找她。

這天,王蜀君白天好好睡了一覺,晚飯時他對看丁羅貴生說:“只要羅哥對我好一點,我可以讓老婆陪你睡覺。”羅貴生聽了這話,樂得忘乎所以,還給王蜀君搞來一些好飯菜吃,對他看管完全放鬆了。這天晚上,羅貴生換崗又來了,看見囚犯們都睡著了,打了一個阿欠,就坐那裡打嗑睡。

這時王蜀君對他說:“羅哥,你們一天也很辛苦,你看這鐵桶般的鬼地方,除間或有囚犯凍死餓死病死之外,還有啥事情?現在已到二更天了,你不如回家去陪陪老婆,混混時間,何必死呆在這鬼地方?”羅貴生揉了揉睡眼,想了想,點頭對王蜀君說:“好,我回去混混就來”。羅貴生走後,王蜀君側耳聽大門有開關之聲,知道羅貴生已離開監獄。

他便迅速將囚室裡僅有的一個長板凳豎立在牆腳,他利用板凳爬上牆壁撬開望板,掀開房瓦,爬上房頂,然後從拐角處跳下牢房,再爬上靠近圍牆的一棵樹,拉著樹枝跳上高高的圍牆,在高牆上他顧不得許多,生死在此一舉,閉著雙眼就往下跳。也算王蜀君時運來了,他雙腳著地。並未發生傷筋折骨的情況,他爬起來就跑,一點沒有感覺到腰腿疼痛,這時是二更天還未關城門,便順利地跑出了南門,再向嘉陵江邊的浮橋奔去。

保寧府監獄往事!

民國時期做工的囚犯


那麼高的監獄牆,王蜀君跳下去為什麼一點沒傷著,原來他跳的那段牆外是一塊地勢較高的菜地,降低了城牆的高度,菜地泥土鬆軟,所以沒有受傷。

王蜀君逃出監獄後,急急忙忙回家找到妻子,一同遠走高飛,隱姓埋名,什麼冤案,他再也不想告了。他想:管它什麼昭雪不昭雪,在外面自由自在,海闊天空,雖苦猶甜。他決心,一生再不沾官場的邊,管他什麼縣官、府官,省官,無官不貪,真是天下烏鴉一般黑,只有在鄉壩裡摸泥巴,上了糞的泥巴能長出好莊稼,比官場又幹淨,又美好!但他最恨保寧府監獄裡那些典吏獄卒心太黑,手太毒,便一狀將保寧府的黑監獄告到四川省最高法院,這才有前面所寫的四川省最高法院的那件訓令。

這是王蜀君這一生告的最後一狀。(文/侯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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