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通知所有业主,私自上调一倍多物业费,如若不交还要起诉业主,业主应该怎么办?

莎懒得流泪


首先他私自上调是不合法的,这种事情现在很普遍。如果大家都不同意的话,他是没有办法去起诉你的。他去法院起诉,总要拿出凭据来吧。涨价后的物业费又没有合同,就这一点他都站不住脚。郑州一小区伪造业主签名涨价,被大部分业主拒绝了。所以说涨价,不是说涨就能长的。


想涨价是有条件的,拿河南来说2018年颁布的河南物业条例对此有详细的解读。条例规定物业费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里面重点解读的是: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想涨物业费需经过,专有部分建筑占总建筑面积过半,总人数过半的人同意,叫双过半。

我打个简单的比方,一个小区有1万平米的总建筑面积,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过半怎么解释呢?就是要有5千平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同意涨价,这就是面积过半。

什么是人数过半?咱们还拿建筑面积1万平米的小区来说。1万平米的小区,业主有100人。这里所说的业主,可是房产证上登记房本名字的业主,可以叫他房屋所有人。大家重点关注这里这个100名房屋所有人,大家可能理解为有50个签字同意就行了,问题就在这里。假如说你找的这个50个业主签字他们名下的房产都是90平方米。他远远达不到1万平米的过半,也就是5千平米以上。这个签字涨价是无效的。假如你找,50个业主签字,他们名下的房产每人都是120平米的话,也就是有6000平方的面积,这个签字涨价就是有效的签字。这个用物业的行话就叫双过半。不知道我的回答你满意吗?



鼎润经济


首先,你的商铺是租的。物业费的合同双方是物业企业与业主大会,业委会是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签订的合同,业主才是物业费的交费主体。当然,如果您签订租赁合同时,与房东(业主)有约定的话,应该由您缴纳物业费。但从合同关系上来说,物业只能起诉业主,可以把您追加为被告。

其次,您说没有通知全体业主,这个说法不准确。小区的重大物业管理事项,除申请和续筹公维资金、改扩建建筑物附属物须双2/3同意外,其他事项均需要全体业主双过半同意,方为合法有效。双过半是指同意的业主人数占业主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一人拥有多套房屋的,计算为一人;多人拥有一套房屋的,计算为一人,分子分母均如此计算),同意的业权面积占业总权面积的半数以上。双2/3统计方法与此相同。

所以,物业企业未通知全体业主,不能确定他没有通过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如果通过,这个决议对您同样有约束力,您也应当遵守。

如果业主认为业主大会决议有误,可以向属地社区和街道反应,进行核查。如果业主认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此外,您说的电费增加了公摊,这种公摊方式一般是错误的,可能是重复收费。物业费一般都包括公区的水电暖等能耗费用,不知道物业公司让你们分摊的是什么费用。

如果物业有重复收费行为,可以向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从您的问题推断,如果物业费调价未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您就踏实的睡觉吧,法院不会支持他的。


姜姜聊物业


物业费的定价也经历了几个阶段,由开始的政府定价逐渐变更为现在双规定价,分别为:1、政府指导价;2、市场调节价。

施行政府指导价是普通住宅,由区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收费标准报备物价局,并取得备案回执。

施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指的是高档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以及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共同约定,政府没有统一指导标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由于人工工资及物业成本变化,物业公司是可以提出增长物业费的请求的。不过就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同意物业费上涨,上涨后也应该就上涨后服务收费再进行合同约定。

另外通常情况下,所谓的公摊电费是计入物业服务成本里面的,也就是在物业费里面列支了的,业主可以进行申诉。

相应条文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是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私自上涨物业费,建议业主应该首先去找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如果解决不了,可以找物价局或者房管局去解决。

你们那里成立了业主大会,调整物业服务费价格是需要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实施,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私自涨物业费,你们可以由业主大会向物业公司做出限期整改乃至解除合同、限期撤离服务区域等的决定。

最后说下题主提到的起诉,估计也是物业公司看到了这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但是物业私自调价后的纠纷,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予支持的,所以业主不要担心这个。


i荧光


谢谢您的提问,我帮您回答如下: 如果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私自提高物业费用,业主可以拒缴。同时根据部门职能,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投诉和咨询。 记住:物业服务收费的几大原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1. 合理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贯彻合理使用、合理收益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合理分摊、科学计算,制定合理的标准。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既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收费,又要坚决制止收费中的不合理行为。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业主和使用人应按照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物业服务费。



2.公开原则。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开费用收支情况,并按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履行报告、解释义务。



3.服务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类型、规模、功能、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及物业服务标准,按质取费,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确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红遍武汉房地产及物业


取消物业刻不容缓,这就是一个毒瘤。不铲除危害极大,建议国家早做决断,还一个清洁的社区,和谐的社会。


国字592


到法院起诉物业,门口设上岗,进院就收费,到处放上障碍不让停车,让业主去买他们的高价车位,我们交费养了一帮物业蛀虫,必须尽快取消物业


用户591458575807


物业不敢起诉业主,起诉物业也是败诉,他违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合同法,所以,业主放心。


曝光135456300


国家对物业费也是有一定的框框的,他说调就调……。


漫天飞雪85670521


完全可以拒交!


高山流水71017


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卖电费呢?业主买电费应该去供电所的收费站,买水去自来水公司收费站,买暖气费去热力公司收费站,买燃气费去燃气公司收费站,物业公司只能收取物业服务费,小区门口内卫生清理费,业主家里维修费,造成物业乱收费现象主要责任是当地政府现在电表水表,燃气表,都是智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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