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大美詩城


救人還救出問題了?幸好這是先拍照了,如果沒拍照恐怕會更加說不清楚。

沒有找到相關的事件描述,真心希望這是一個假新聞。如果事件真如題主描述的那樣,只能說是人心不古,孩子父母的做法屬於典型的恩將仇報。

就事論事,58歲的大爺先拍照後下水救人的行為並無不妥,見義勇為的前提就是要保護好自己,畢竟,類似救人反被訛詐的事情也不是個例。以至於“老人倒了不敢扶”,以至於人們在做好事之前顧慮重重。

大爺在救人時曾先後兩次拍了照片,隨後孩子被送醫,現在成了植物人。孩子的母親責怪大爺要麼就不要救人,要麼就別拍照,言下之意孩子成為植物人是因為大爺拍照耽誤了救治時間導致的。這種邏輯真的令人髮指,為什麼忽視了大爺冒著生命危險下水救人的事實,反而把孩子成為植物人的責任甩給了見義勇為的大爺?要知道,真追究責任的話,孩子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才是難辭其咎。5、6歲的孩子對危險並不敏感,正需要父母的時刻陪伴和照顧,孩子落水,父母才是第一責任人。

當然,孩子成為植物人的確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現實,父母今後可能需要付出很多很多。可是,事情已經發生,為人父母就要勇敢擔起責任,而不是昧著良心向救命恩人反咬一口。這樣,會寒了好人的心。

想起之前在四川電視臺某檔節目看到過一件類似的事情,內容大概如下:

60多歲的趙大爺去湖邊鍛鍊,遇到了一個孩子落水。大爺二話不說就跳下水救出了孩子,不過,事後大爺拍了照片,後被兒子發到了微博上。孩子的母親因此指責大爺救人只是為了出名,要讓其道歉。大爺感到很憋屈,他說自己根本沒想過什麼出名,這麼大年紀了,不會為了出名才救人的。大爺的兒子稱當時之所以把照片發微博上就是為了證明父親救人的過程,也擔心此後萬一有什麼事情也可以作為證據。

同樣是見義勇為,同樣受到了對方的責備,做好事的確不容易。說實話,個人認為他們見義勇為之前拍張照片作證並無不妥,畢竟,做好事的前提是保護好自己。


夜雨如書


這事本是去年的一段舊聞,不過當然也討論的很熱烈。但是當時沒看到視頻,這次看了。


我先簡述一下整個視頻內容:視頻一開始就是孩子的媽媽趙某衝上來扯著救人者郝大爺,並且嘴裡喊著:就是你!就是你!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為什麼不把娃娃送醫院嘛,他才是五六歲的娃娃,現在成了植物人。郝大爺一直不斷的在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也不知道會這樣的結果。孩子媽媽一直不依不撓,最後在主持人的勸說下回到了座位。


事情起因是,郝大爺出門鍛鍊,忽然聽到旁邊湖邊有人大聲呼救,過去一看是個娃娃在水裡,周圍又沒人。而郝大爺看到孩子掉水裡,又不能不救,可是又害怕做了好事會被人冤枉。於是先拍照證明孩子是先落水的,然後立馬下去救人。

救人時,周圍已經很多人在圍觀,卻沒有人幫忙。郝大爺在把孩子救上來後,把孩子安全的放到了地上。在救上岸的過程中,周圍人打了120電話並報警。這時候郝大爺為了證明自己已經把孩子安全的救上岸,進行了拍照。120到後把孩子送往醫院,卻因為腦部缺氧,最終成為植物人。

這本是一件捨己救人的好事。然而,孩子媽媽趙某卻責怪郝大爺施救後沒有送醫院導致孩子成為植物人,並認為是郝大爺拍照耽誤了救治。於是有了上面的故事。

說說我的看法:

1.從視頻開始就能夠感覺到孩子媽媽的蠻橫無理,不懂感恩。郝大爺救人並不是責任也不是義務,是純粹的出於救命的目的。然而,孩子媽媽卻把所有責任推向了救人者郝大爺。

2.很慶幸的是郝大爺當初就先拍照後救人,然後救上岸後又拍照證明此次施救過程已經結束。否則,郝大爺恐怕被這個孩子的野蠻媽媽冤枉是他推下去的都可能。

3.孩子成為植物人,這並不是郝大爺的施救本身的錯誤。救人者誰能保證救上來的就是健康的?按照這個邏輯,醫院以後都不能接受病人了。如果是這樣,這個孩子郝大爺還真的不該救了。

4.孩子媽媽趙某推卸自己的監管責任和救護責任。自己沒有看管好孩子導致落水,救人者反倒因為救人而被野蠻的責難。這本身就已經不講理不道德!

5.從孩子媽媽趙某的責難,可以看出她的觀點,要麼不救,要救就必須保證被救者健康。從其言語裡感覺到這個女人是希望這個植物人兒子直接就沒救上來才好,現在成為植物人是累贅。所以怪郝大爺救人。

6.郝大爺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人。完全不顧年紀大了,卻依然下去施救。孩子沒有能夠完全康復,大爺還一直說對不起。這種行為本來應該得到讚揚。可是,最後卻落得一身麻煩。唉!

這個事件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醜陋一面,也同時看到了人性光輝的一面。我們在支持做好人的同時不應該讓好人“寒心”!

正如郝大爺所說“做好事容易,但是怎麼把這個事做好很難。”朋友們,如果你們遇到這個事,你是救還是不救?又如何做才更好呢?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前幾天一個醉酒的騎自行車摔在馬路中間,沒人管,我怕他凍死,也怕他被撞,先拍的照,把他扶到路邊,正好他家人給他打電話,他接不了。我幫他接了。告訴了他老婆他摔了,走不了了,醉酒嚴重,並告訴她地點,開始他老婆讓我幫打車給送回去,並把他自行車鎖路邊。我說沒有看到車鎖,而且打車沒人拉,他完全都躺在地上了。後來她老婆說她來接。中間男的不停翻滾,說鬧心,又說我和路人搶他手機,又說他錢丟了。我全程看著他,不敢走,也全程錄像。幾個路人怕我好心反被訛,一直陪著我等他家人。等了好久,我孩子,婆婆都在跟我一起等,因為我們要從婆婆家去我家,都晚上八點了,天很黑了。他老婆來了,看到男人氣的不行,一頓打罵,也一直在感謝我們。我說你看看他的手機和錢都在不在,現在人多,都證明一下,因為男人說我們搶他錢了,說錢丟了。女人說:那破手機不值錢,沒人要(這句說的還行),錢丟就丟了,沒了就沒了(那個語氣就是我們拿了他也沒事),東西沒丟這就行。我們這心哪!!!

好人難做!但我依然選擇做好人!!

這是真實經歷,所有視頻資料都有,我只是說說我真實想法而已,不喜歡我回復的繞道,不相信的繞道,別在這裡亂噴!!!


悠然壁紙窗簾軟裝


老人叫趙喜貴,

他醉酒嚴重,發現時身子在溝裡,頭枕在水泥路上。

我也害怕是個死人,走近後拽了下衣服,發現只是昏睡的一醉漢。

他口齒不清的交待的第一個電話,所謂的朋友,我打通了,但是人家明確說不來,不管。

打濰坊市110,110讓我找峽山的公安局,打峽山的,峽山那邊說他就是值班的,又讓我等著,他去找人。

兩小時,野外,我們都凍的透透的。

老人又說了一個他親弟弟電話,電話打了兩三遍,接通後明確說,不管,管不了,還說謝謝我們。我鄙視這種親人!

其間又百度村委電話,找附近村上的熟人打聽村委電話。

他村上書記電話打不通,合作社電話打通不認識他。

又繼續打110,我很嚴肅的講:你們是公務員,這事你們必須得管!

再後來派出所給我來電話,說派村委來人接。

繼續等,耐心等。

村上來了兩個村官,把事情狀況說明一下,讓他們接走送回去了。

謝謝諸位的關心!

感觸:

我們需要朋友,朋友是在困難中一個電話就能出現的人,不是酒肉朋友!

親人,都說血濃於水,可現實狠狠打臉這句話!

我覺的他們很沒人味!

這是19年1月26晚發生的事,我就是故事中的‘我’。

現在做好人真的挺難,但是遇到了,內心還是抑制不住那份激情。

補充:村委的人把車停在30米開外,問清情況了才把人拉走的。

都有顧慮,是正常的。





twbll


說一個真事兒,1998年我們老家發洪水,我們那裡的河流很少有水,是一個枯河,河兩岸有堤壩擋著,所以發洪水之後村裡的人都特別興奮,抓魚的游泳的絡繹不絕。但隨之而來的危險也越來越多,村裡一個14歲少年幾乎天天和小夥伴跑到河裡狗刨,但事事難料,這一次正狗刨,河面突然起伏了一個大波浪,直接將少年捲到河底去了,這個時候岸邊撈魚的大叔看到後,丟下漁網就跳進河裡救人去了。最後人救上來沒活成,孩子母親到了之後痛哭流涕,但轉身還是握住救人大叔的手哭著感謝他,感謝他把孩子的屍首撈上來,沒有被河流衝跑。

從這位母親的反應上來看,我看到的是人性之光,感恩之光,這才是一個為人母親,講道理母親的行為反應。

再看看題主所說的問題中,這位母親在孩子被救上來變成植物人後。首先想到的不是感謝救人者,也不是反思自己作為監護人沒看管好5歲孩子的過失,而是在孩子成為植物人之後,反而無理取鬧的怪罪救人大爺不該先拍照再下水,要不然還不如不救。寥寥數語,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自私的母親,一個認為救上來的孩子變成植物人是別人救人不及時造成的,認為一個變成植物人的孩子不如不救(顯然這位母親認為植物人孩子是拖累)。

而反觀救人大爺的行為:大爺56歲了,本不用管小孩落水與否,自顧自地離去,但大爺沒有走,而是選擇了下水救人。要知道我們有救人的義務,卻沒有救人的責任,但從這一點上看,大爺就擔得起“見義勇為好英雄”的稱號。

而大爺之所以選擇救人前拍照,也不過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並沒有任何過錯,畢竟這些年來關於救人反被訛詐的事兒層出不窮,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承擔救人後反被汙衊的噁心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從這一點看,大爺拍照再救人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

縱然作為一個母親看到自己孩子變成植物人之後的心情不好可以理解,但是非不分,自私自利卻不是一個母親應該有的樣子。孩子雖然成為植物人,但救上來後就還有一線生的希望,望這位母親能夠正視現狀,走出悲痛,同時真誠的感謝見義勇為的大爺。


李阿冰


好事還是要做的!為了不必要生麻煩,留個證據後,立馬施救!在十年前,我騎著摩托車到農村去找樹,在一條幹涸的水渠邊行駛,(韶山灌區南乾渠射埠段)遠遠地看見渠底掉了一個人和一輛自行車。近看後,凝似一中學生,滿臉是血,還很嚇人的。我擔心說是我撞下的,趕緊叫了一個住在附近的婦女作證,然後和她一起施救。拉上來後問清孩子基本情況,讓他坐上我的摩托車,又叫那婦女坐後面扶著他,即送當地衛生所進行處治。當時那醫生讓我留下電話,同時也打電話告知孩子父親。我穿的白襯衣後面被血染紅了,我怕老婆說不吉利,把它丟了。還沒到家,孩子父親打來感謝電話,頓覺很光榮!


用戶93182617313


中午好!大爺從河上救上的小孩怎樣?如果生命倖存.落水孩的媽媽就別責怪大爺了.反之.就🉐️譴責大爺拍照📷擔誤了救人時間.現時代好人難做.敘述一件近日經的事.一下午三點從河堤公園步行回家.想喝水.口杯打不開.一路請了三個師傅沒有一人幫忙.真是應了人怕人躲瘟神似的.但我堅持問第四個.這個看打扮有點江湖氣的男人幫我擰了半天才開了.在此為您點贊👍謝謝說過了.為救孩子的大爺點贊.為好人點贊.為社會中湧現的英雄點贊.圖中水杯現在不敢蓋緊了.



粉墨兒4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1.首先說這位母親沒有人性,不管怎樣58歲的大爺,把你的孩子救上來了,你應該感謝這位大爺才是,怎麼還能責怪大爺呢?

2.大爺也太細心了,都58歲了遇到人命關天的大事兒,不要想那麼多,這是一件大功德的事情,憑良心去做,能搶一秒是一秒,不要耽誤時間,救人要緊,過去的英雄們都不會也來不及想那麼多。

3.怎麼說呢,大爺畢竟上了年紀的人,猶豫了幾秒畢竟把孩子救上來了,總歸是見義勇為,精神可嘉,為大爺點贊,對孩子的母親表示譴責、唾棄。





hao用戶6575121599292


這件事情的女主人公好像上過某個電視欄目求助,但一直沒找到完整視頻,只瞭解了個大概經過。

據其現場描述,當時50歲的大爺在看到一5歲的孩子落水後,先拿出手機拍了個照片,然後將孩子救了上來,又拍了個照片後撥打了120.。孩子是救活了,只不過成了植物人。於是,孩子的母親責怪大爺要麼就別救,要救就別拍照,耽誤了孩子的搶救時間。在當時節目現場,也有一個小夥子作評論員,認為大爺拍照是為了將照片發到網上出名,她也支持那位母親“號碼別救,要麼別拍照”的說法。

說實話,看到這個案例,心裡不是滋味。不是為別的,是為救人的大爺感到憋屈。就連那期節目的標題都叫“好心遇上沒好報”,這個題目已經反映出了旁觀者對於此事的態度。

就此事說說自己的幾點看法:

1、孩子落水後大爺救人的行為是值得讚揚和肯定的,這一點無論是孩子的母親,還是其他人都應該予以肯定,這份恩情不可以被漠視。

2、大爺為什麼會在救人前後拍照,在我的理解看,他是為了留取證據。為什麼要留取證據,多數人應該心裡都清楚,如今,個別人訛詐人的行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迫使人們在做一些好事之前,不得不考慮可能會帶來的後果。我想,大爺當時多半也是此類的心理,為了不因救人而給自己找上麻煩,才不得已做出了拍照留證的舉動。

3、孩子母親質疑,如果大爺當時不拍照,就不會耽誤孩子的救治,孩子就不會成為植物人。客觀的將,孩子母親的這種說法並站不住理。即便,大爺當時不拍照,孩子是否就100%不會成為植物人,沒人能保證這點,這只是孩子母親一廂情願的猜測和臆想,並不能代表可能出現的事實。可以說,孩子成為植物人的結果,與大爺拍照並無多大的直接關係,可能拍不拍都是這樣的結果。因此,孩子的母親沒有任何權利只憑借自己的無端猜想,而去責怪救人的大爺。

4、母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導致孩子落水,是其沒盡好自己的監護責任,這是致使孩子成為植物人最直接的原因,不知其是否做過自我反省。原本是自己的責任,卻強行推卸於他人身上,這樣的做法不可取。

5、孩子成為現在的狀況,母親肯定難受。但是,孩子的現狀是否讓母親覺得成為了自己的負擔,其有沒有這樣的想法,很難說。從常人的角度來理解,多多少少會有點這種想法,畢竟,萬一醒不過來需要照顧一輩子。孩子的母親會不會是因為這個原因,才遷怒於救人的大爺,才說出了救不如不救的話。當然,這也只是一點猜測而已。

綜合以上諸多因素,大爺救人時拍照的行為並無不妥,孩子的母親不應該知恩不報,反而責怪救人者。

大家怎麼看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看過這則新聞,因為落水兒童沒有得到及時的搶救,孩子的母親埋怨大爺“先拍照後救人”行為耽擱了救治時間,最終導致孩子成了植物人。大爺也很愧疚,自己的義舉不但沒有得到認可,反而還落了孩子家人一肚子的埋怨,最後道了歉。

眼看孩子成為植物人,孩子母親有悔恨情緒可以理解,但你不能隨便排解,更不能向著救人的老人發洩。說句難聽一點的話,如果沒有大爺的救助,你和孩子恐怕早就陰陽相隔了,連成為植物人的機會都沒有。當然,在這個蠻橫的母親眼中,現在可能把孩子當成了累贅。

我認為大爺拍照沒有錯,他這也是一種自保行為,如果孩子出現個三長兩短,碰上胡攪蠻纏的家長反咬大爺一口怎麼辦?如果人家反問你一句“不是你推下水的你為什麼去救怎麼辦?”那麼大爺可能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再說,是不是因為拍照延誤的時間也不一定,因為大爺拍個照也用不了多長時間。

站在公立的角度講,在母親的眼中,孩子大於天,是第一選擇,你可以捨棄自己的生命去救。但在路人眼中,那只是一個需要救助的孩子,在施救的時候,他們首先想到自己的安危是人之常情,畢竟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沒有。所以你不要強求任何人都像你那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對於這件事,不管是不是因為大爺延誤了時間,我認為孩子母親都不應當詰責大爺,這種行為也不會影響大爺的英雄壯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