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之前女孩去公證立遺囑,“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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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太多太多的社會現象表明:錢,是好東西,也會帶來負面結果!

我身邊真實的事:一個幹部,育有兩兒兩女,生活得都很順利,當爹的當年很會摟錢,攢下了一幢三層樓房和兩個店面,現在價值不菲,他去世後,剩下老伴,針對這些財產的未來分配,子女都開始暗中較勁,最後楞是把老孃逼瘋了,等痴呆的老孃一走,貓哭耗子的哭聲還未停歇,法院就收到幾份訴狀:兄弟姐妹為房產,店面爭起來了……結果是一奶同胞們都老死不相往來了。

還有一對農村的老人,年輕時很勤勞,什麼都做,就不閒著,育有三子,在他們的幫助下,兒子都上了大學畢業了,工作都在外地,結婚成家都是父母給錢買的房,父母老了,兒子兒媳們每年回來的次數也越來越少,最後,老太太走了之後,兒子沒就再沒回來,後來,老人家把村裡的一幢兩層小樓遺囑留給了大兒子(因為大兒子結婚買房自己掏了大部分錢)……結果,兩個兒子跟老大打起來了,就為了這幢村裡本不值幾個錢的老房。

………

這樣的事,我相信網友會舉出更多事例,都證明了一點:錢少了不好,多了也不好。悲劇,喜劇都是錢導演的。

所以說,在對待財富問題上,可以折射一個民族的文明水準。

這個為財產立婚前遺囑的夫妻,他們會過得很尷尬。

一個人,沒有錢,可以得到最真的愛情。一個人有了錢,得到的愛情明明是真的,她都以為是假的。

太多的人,都在追求生活滿足之後的多餘財富,攢錢,攢財,是中國人恆古不變的觀念,可是時代變了,這種觀念再不變,奢侈的財富會上演更多的人間悲劇!

多少富二代,都被錢慣壞了。

多少窮孩子,都是被錢逼瘋了。

如何正確對待財富金錢,是一個社會值得深思的問題。

哎……


敬畏自然尊重規律


  • 請大字仔細看一下題目內容,小劉的父母在小劉婚前給她買了三個商鋪,一套四室和一套兩室的房子。這些財產總價值超過兩千萬。作為獨生女的小劉,傾注了父母的全部心血,也被傾注了全部財富。可以說,父母留下自己的養老錢,其餘的,也就全是這寶貝女兒的了。

    小劉 也算是懂事的女孩子,還沒有女大外向到傻X的地步。知道自己一旦發生意外,其遺產將被丈夫瓜分走一大部分,就想立個遺囑,指定由父母作為自己的繼承人,把這些財產和其丈夫隔離,這樣她才會安心。這一點毛病都沒有。

可她男友卻不這麼想,他急吼吼的想要在這些財產上加上他自己的名字!都等不及以後繼承了,現在就要!

小劉就暫時停止了和男友去領證的業務。

但小劉那公證遺囑該辦還是要辦的,不管將來誰會是你的丈夫。

婚姻,一旦加上了盤算,就不好了,像小劉這個男友,你好好的和她過日子,房子你住,商鋪的收入你也少不了花,卻還嫌不夠,要求寫上自己的名字,人家單獨給你一塊金子你還不知足,要求人家給你點石成金的那根手指頭。


這樣的男人,我是不建議小劉和他繼續的。

很多人對一段感情割捨不下,是因不捨不得自己前期的感情投入,捨不得止損,並不是那個人就多麼的讓你割捨不下,結果就是越損越多。本來是一根手指頭的事,到後來斷胳膊斷腿甚至把命搭上的,大有人在。

所以,及時止損也是人生智慧。


潘衛霞律師


這種情況只能說女孩子太單純了,女孩家長簡直太棒了。這個事情中,我認為女孩家長不是一般的聰明。畢竟現在這個社會,能賺到錢的人,都不傻。為什麼說女孩家長特別聰明呢?大家聽我慢慢分析。

兩人是大學同學。大家都知道,高考還是非常公平的。一個家庭條件優越的女孩,和一個家庭條件非常差的男孩,一起考進了同一所大學,成了同學。以我多年做家教的經驗來看,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個男孩的智商是絕對高於這個女孩的。

大學裡,他們是怎麼談的戀愛?這裡沒有交代,我也不好亂猜。但是,不要說女孩長相中上,即便很普通,以她家的條件,穿著打扮也會比多數人好很多。俗話說,三分長相,七分打扮。而且,家庭條件好的獨生女,性格為人都不錯。

在大學裡,這樣的女孩要找個各方面中等條件的,都是很容易的事情。況且,她和這個家裡條件很差的男朋友談了六年戀愛,足以見得,她不是一個會主動去追男生的人。再說,兩個家庭背景如此不同的人,談了六年的戀愛,這其中的磨合,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何況,女孩還有父母呢,他們會打一開始就同意、支持他們在一起嗎?

可女孩認為自己找到了愛情,非要結婚。好了,如果父母不把大筆的財產給女兒,只給她一套婚房,將來一樣可以在生活上照顧女兒的。但是,如果那樣的話,女兒也不會太把一套房子當成財產來看,她絕對不會拿這套婚前房去公證,還是一樣會生活得很單純,因為總有父母可以求助,肩上沒擔子。<strong>

萬一,糊里糊塗的女兒婚後出個什麼意外呢?大家別忘了,她是個獨生女兒。她一旦生育以後死亡,將來她父母的錢給誰去?還不是給外甥輩。而外甥輩的監護人是誰?即便,女孩父母的錢自己留著,不給外甥輩,即便壓根就沒有外甥,大家別忘了,男的家裡很窮的,但人很聰明的,城市裡的一套房子,對他來說,就已經是一個很好的起點了。

所以,女孩的父母很聰明,一下子把幾分財產都給了女孩。同時,一定是告訴女孩,他們把財產都給她了。女孩沒有管理財產的經驗,一下子會覺得有好多錢,這些東西需要管理,感覺到肩上有壓力了。所以,她才有了要保護婚前財產的想法。

而這個時候,男朋友的表現,可以說是徹底暴露人品了。煮熟的鴨子飛了,他急眼了,這也顯出了他道行不夠的一面,畢竟還是太年輕了。作為一個男人,若他真的愛女孩,避嫌還來不及呢?作為一個男人,若他真愛女孩,房子可以住她的,其它的都與他無關,靠自己努力去。

女孩若真同意讓男朋友在這些財產上加名,那才叫傻得不要命了呢!

若有真愛,即使不領證,又怎麼樣?六年戀愛都談下來了,還差一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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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髮童心沈奶奶


我有個朋友,男的,長得一般,但家裡條件挺好的,父母好幾年前就在市中心給他全款買了房子,後來處了個對象,挺漂亮的,婚後一直想把名字加進房產證裡面,說是既然結婚了,不在房產證裡面沒有安全感。

我這個朋友因為房子是父母婚前全款買的,就沒同意,為這個事兩口子整天鬧彆扭。

他對象掙得也不少,可從來不往家裡拿錢,每個月還固定刷我朋友的信用卡,數額不少,,問錢哪去了,說都花了,也沒見著包啊,首飾衣服化妝品這些東西往家買,孃家也說她沒往家存錢,我這個朋友也是很無奈。

這情況和樓主提的問題,有相同的地方,可能也是當下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

現在婚姻法對於婚前財產有特別的保護,不放心的話,公證一下應該沒有問題,婚前財產那都是別人家的東西,給你是情分,不給也是應該。

最主要的是好好過日子,兩口子相濡以沫,互敬互愛,比什麼都重要,錢可以一起掙,為錢而爭吵是最不值得的。

我是生活領域創作者,希望我朋友這個故事能讓大家有所感觸,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致被遺忘的自己


作為一個男人,我都搞不清男方咋想的……女方條件明顯比男方強太多,仍然相戀6年,並打算和男方結婚。很明顯女方並非物質女孩,而且也真心愛對方。僅僅遺囑要求自己出現意外後,把本是父母出錢購置的不動產歸還父母,讓父母不至於人財兩空,女兒不能再贍養父母,至少還可以有經濟來源養老(老人能給女兒購置如此大筆投資,估計應該也不缺錢,但畢竟是他們自己努力掙來的財富)。女孩在世時,小兩口還能通過父母的投資得到穩定的收入,可以衣食無憂的奮鬥。何況以後有了自己的小孩,或者父母去世後,遺囑都是可以更改的,找到這麼優質的女孩,男方應該沒事偷著樂了!不知道為啥會有意見?難道真有像謀害妻子騙取遺產或保險的人那樣的想法?我如是這女孩,反倒要認真思考,這段感情是否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


專為回覆取的名


可以理解。假如我是她老公,我會在她遺囑上簽字,絕對服從並堅決遵守,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為什麼要這樣子呢?因為我如果被魔鬼控制,就有可能殺妻爭奪財產。就算我本善良沒有這樣的壞心,但是,江湖險惡,萬一交上壞人,把我拖下水,從而幹出傷天害理的事,可能性也大。

在說,她都跟我結婚了,財產就有我的份了,我這麼年輕,難道還活不過她父母,就算我命斷,活不過她父母,那我跟她生孩子,最終我的子孫依然能享受這筆財產。所以,我為什麼不能給妻子一個定心丹,主動去消除妻子的憂慮和恐懼,用事實和行動,證明我的人品和對愛情的純真,大家都能開開心心,放放心心生活,才能真正收穫幸福。

我給的只是一個態度而已,岳父岳母給的可是真金白銀啊!我們要理志,更要法制,在這個財富暴漲的年代,就因為許多制度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責任義務不清晰,品性差點的人,被魔鬼侵入人心,把壞事做絕。有了好的制度,有了清晰的責任和義務,就算品性差點的人,因為受到了約束,撈不到什麼暴利好處,自然少了許多廷而走險的可能。全靠道德自我自律,不作重講法制,人類社會必然混亂。因為天生品德高尚的人,必盡是少數,就算是功德圓滿之人,其實,也是歷經無數考驗,頂住了幾數誘惑,才最終修成正果。

堅決不能嫁給這樣子的男人,開始沒看完,現在補充一下,立馬離開這樣子的男人,以前付出在多,立馬歸零吧!不敢說這男的壞,至少他不夠好。配不上這份財富。


道之人137113144


這個女孩想法正常,支持立遺囑。

再說這本來都是她父母掙來的,這男的你有什麼資格不同意,這件事上你壓根就沒發言權。男人可以籤婚前協議,可以保護自己的財產,為什麼女人就不能立遺囑呢?豈有此理!

這男的你是奔著她的錢去的吧,如果你真愛她,真心對她,孝順岳父岳母,把他們當成自己的父母一樣對待,即便有一天女方發生意外,岳父岳母看在你真心待人的份上也會把你當兒子看待的。

所以也請這個姑娘看清楚這個男人,還沒結婚呢,就惦記你家財產了。必須立遺囑,做婚前財產公證。


左耳情深


男的是個大傻x,把女朋友的財產當成自己的財產,有幾問:

1,人家父母給閨女買的憑啥寫你的名?

2,你圖這姑娘的圖的啥?你的所做所為估計有可能讓姑娘怕了,怕你圖財害命……

3,人家父母給閨女買的房產,租出去一年也幾十萬,你就是吃軟飯,也夠你吃一輩子的……

4,就算你圖財害命,你總比你老丈人丈母孃活的時間長吧,當然,和媳婦兒睡幾十年還想圖財害命,這人也是沒六了……

5,這土鱉玩意,姑娘還沒嫁給他,就開始圖人家的財了,太丟男人的臉了,連吃軟飯的,上門姑爺都比他強……

6,當然還有一種解釋,這貨根本就沒想娶人家姑娘,只是想圖財,要麼是想圖媳婦兒那一半的財產,要麼就是想把財產全部都摟回來,被人家姑娘發現了……


香蕉狼88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因為我比較瞭解小劉男友的心情。

當年我和小劉男友的情況類似,對方家境殷實,一個孩子,雖然沒有小劉家結婚就兩千萬的陪嫁,但是也是一套商鋪一套房子,價值在百萬左右。


唯一的不同不是對方覺得怕他死後我貪財,而是其父母擔心在他死後我會不會貪財,且結婚前把房產證全部更換為其父母的名字。

講真,我覺得自己很受傷害,當然我也沒像小劉男友一樣要求房子需要加我名字,而是覺得此種做法在別人眼裡“你就是衝著人家錢”來的。

說句實話,這件事讓我挺不高興的,其實內心裡知道對方可能沒有其他意思,就像小劉一樣覺得自己父母出的錢,如果發生意外,錢最好還是迴歸到父母那裡。然而心裡就是不舒服。

我想這種不舒服的主要原因是我深深的自卑感,傲嬌的自尊怎能讓他人隨意踐踏,但直到我有了孩子,我才認真的想過“他父母的做法不過分”。


天底下沒有不希望孩子幸福的父母(個別純屬例外),如果是我可能會做出同樣的選擇,你是我們家人時我供著你,可以對你千般好,如果你離婚不是我的家人了,和我有多大幹系呢?

可能人與人之間缺乏的相互理解需要經過時間的磨練吧!


秘語相傳


領證之前女孩去公正遺囑,自己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我覺得小劉的做法沒有什麼不妥,我是堅決支持。

小劉是家裡獨生女,有個談了六年的男友,男友沒有買房能力,婚前小劉父母給小劉買了三個商鋪一套四室兩廳一套兩室的房子,總價值超過千萬,小劉瞭解到如果自己死亡,那這些東西會被當做遺產平均分配給父母和男友,小劉覺得這些都是父母辛苦一輩子得來的,於是對男友提出做公正,萬一自己有什麼意外,所有財產歸還給父母,遭到男友強烈反對,男友認為財產應該寫自己名字。小劉懷疑男友動機不純,拒絕領證。


先說小劉,不得不說小劉的想法很樸實也很有孝心,對父母有感恩之心,知道父母一輩子做生意也不容易,不想自己出了意外之後,辛苦一輩子的東西為他人做了嫁衣,有這樣的女兒真的是小劉父母育兒有方在這裡為小劉父母點個贊。

至於小劉的男友,作為男人我都覺得小劉男友太過分了,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所有財產上加上你的名字?你添過一塊磚還是加過一塊瓦?就連我也懷疑你的動機不純,假如人家小劉一分錢財產也沒有,那你還願意跟小劉結婚嗎?如果願意,那就同意小劉做婚前財產公正,如果不願意,那不就正好暴露了你的狼子野心?這婚不結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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