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收復臺灣居功至偉康熙賜靖海侯,他卻說:用侯爵換個三眼花翎

“頂戴花翎”是清代官員特有的裝束,也是區分人物等級地位的重要標誌。頂戴一般又稱“頂子”,不同品級的官員都有不同的頂子,以材質作為區分,即便是素不相識的人,也可以通過頂子分辨出對方的官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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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頂子中又以皇帝的頂子級別最高,通常會裝飾著皇帝專用的東珠。關於皇帝頂子的東珠,還有一個有趣的故事。乾隆初年,每當天陰月黑時,暢春園裡的值班太監們就會看到夜空中懸著一顆明亮的星星。大家對此都十分詫異,後來仔細觀察,發現這道星光是從園前一條小溪中發出的,於是他們從溪中打撈到一個大蚌,剖開後得到兩顆連在一起的珍珠。

太監們得此寶物後,不敢私藏,獻給了乾隆帝,乾隆非常喜歡這顆東珠,將它用作朝冠的頂子。紀曉嵐就曾對這個事做了記錄,認為一般的小溪裡絕對不會有這樣的奇物,所以他認定這是天命降臨聖君,祥瑞呈現,這一馬屁拍得乾隆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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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翎指的是冠帽後面拖著的那根孔雀羽毛,這也是用以區分等級的標識。按制度,只有一定品級的官員所帶的花翎才會有“眼”,“眼”是指空缺羽毛尾端的花眼形圖斑,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眼數越多說明級別越高。而那些低等級的官員是沒有資格佩戴有眼花翎的,只能用較低等級的藍翎,它是用鶡鳥的羽毛做成,賞給較低等級的武官。

清代官員使用花翎有著嚴格的制度,皇帝和親王、郡王、貝勒在清初時是不使用花翎的,當時認為他們是天潢貴胄,不是品官,使用花翎反而有降低身份的嫌疑。宗室爵位中,只有貝子戴三眼花翎,其下的鎮國公、輔國公和額駙等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以及侍衛們戴單眼花翎,六品以下只能戴藍翎。

順治十八年(1661年),順治帝對花翎又作出規定:貝子戴三眼花翎;國公、額駙戴雙眼花翎;內大臣、四等以上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單眼花翎。按照清代制度,清初時親王、郡王、貝勒本是不戴花翎的,可是由於花翎被時人看重,人人競相爭取且以此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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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乾隆年間,宗室王公總是覺得腦袋後面少了點東西,虛榮心大長,很多親王、郡王們多次向乾隆帝乞求賞賜花翎。據說乾隆帝起初不同意,認為此舉有降宗室身份,打算用四眼花翎賞賜給他們,不過,在和珅的極力勸阻之下,最終還是給予了佩戴三眼花翎的榮譽。

清初時期,有資格佩戴花翎的官員並不多,只有建立特殊功勳的官員才能獲得賞賜,這充分顯示出花翎的尊貴。康熙時期,收復臺灣的功臣施琅被封為靖海侯,其爵位世襲罔替。可是,竟被施琅拒絕,他希望將爵位換成賞戴花翎。不過,當時在外的將軍、提督從未有賞戴花翎的先例。

施琅收復臺灣居功至偉康熙賜靖海侯,他卻說:用侯爵換個三眼花翎


康熙帝考慮到施琅功高,特別下旨賜給他三眼花翎,以世襲罔替的侯爵換一根花翎,可見當時花翎的珍貴程度。自施琅開了頭後,其後的各代皇帝開始吧花翎作為籠絡外官的重要手段,地方督撫來自八旗將軍、都統慢慢也有了佩戴花翎的資格。

乾隆時期,大學士、軍機大臣傅恆因功勳卓著,先後被賞賜雙眼花翎兩次,三眼花翎一次,不過傅恆其人為人低調,每次賞戴花翎都是誠惶誠恐,每每上奏摺請乾隆帝收回。

清代時,朝廷為了獎勵對國家做出貢獻的商人有時也會授予官職,不過大多是虛銜,可從來沒有賞賜花翎的先例。乾隆下江南時,有一個江姓的太監隨扈,並與揚州大鹽商江某認了同宗,結為兄弟。乾隆回京後,江太監盜竊了宮中珍寶逃往揚州,結果被鹽商江某給出賣了。因江某檢舉有功,乾隆特賞戴花翎,這也是清代鹽商中僅有的一支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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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到了晚清,國家財政困難,捐官者如過江之鯽,花翎也成了明碼標價的商品,只有出錢,藍翎、花翎皆唾手可得,那時的花翎已經失去了清初時期的尊貴身份,其含金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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