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紧急会议 下级部门不得连夜开会传达

非紧急会议 下级部门不得连夜开会传达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非紧急会议,下级部门不得连夜开会传达。

通知指出,要大幅度精简文件,着力解决数量过多、照抄照转问题。严格控制层层发文,以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同)名义,以市(地)委、市(地)政府(行署)[含市(地)委办公室、市(地)政府(行署)办公室,下同]名义印发县级以下的文件,都要比2018年减少40%左右,省直、市(地)直部门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要比2018年减少40%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行政审批等专门性文件除外。

通知要求,从省级层面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会议,确保召开的会议要比2018年减少40%左右。可以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可以连续召开的会议尽量连续安排。直接开到基层的会议,不再层层召开。无特殊要求的全省性会议要采用视频等形式召开,视频会议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会议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内。

通知还指出,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天;如需要,可通过视频形式直接开到县(市、区)。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也要按此从严把握。非紧急的会议,下级部门不得连夜开会传达、急于表态、急于报告。 据《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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