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市居住区规划配套设施的科学化和人性化

《浅谈毕节市中心城区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现状及建议》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 果)

关键词:城市 配套设施 现状 建议

摘 要:配套设施是居住小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如何提供优质的配套设施一直是一个不断探寻与实践的过程,笔者认为,优质的配套设施,是要让居民有幸福感的设施,幸福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宜居性,本文仅从毕节居住小区配套工程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建议。

城市基础设施是指为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它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硬件,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现代化城市的基础设施应当包括:能源供应系统、供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环保环卫处理系统、防卫防灾安全系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高效、环保、安全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

这里,仅就毕节市七星关区的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城市发展的需求之间尚存在的几个问题和自己这些年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积累的一点经验,就居住区的配套设施提出一些粗浅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

一、配套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什么是居住区配套设施呢?配套设施是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 在十五分钟生活圈范围内,中学、医疗服务机构、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街道办事处、商场等设施的配置;十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小学、运动场地、商业网点、便民店等设施等设置;五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幼儿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设施的配置,一起构建成“宜居宜业”的生活服务圈。

随着居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过往以追求居住刚需为目的的居住方式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居民对优质居住条件的渴求,如今人们在选择住房时,考虑的不仅仅是单纯性的“住”的问题,更趋向于小区的生活环境,居住更在于的是一种生活方式。教育、医疗、消费、养老、交通等服务配套等已成为人们买房考虑的重要因素。尽管如此,毕节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还是存在相对滞后的问题,给入住居民带来了许多不便,一定程度的影响了居民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二、毕节市中心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面临的问题

毕节目前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各种基础设施处于日趋完善过程中。毕节“19456”工程全面启动,城市的品质也得到很大提升,但是作为居住小区内的配套工程,还存在很多发展中难免的问题。

(一)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在毕节市一个十五分钟生活圈,如果以高层为主的话,配套设施用地应达到16%-23%,多层为主的话,配套设施用地应达到13%-20%。然而目前毕节市中心城区很多社区都达不到标准,现状配套设施用地仅能达到8%-10%左右。而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过低的城市配套设施之间的差距和矛盾,影响了城市健康发展,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管理,今后将成为政府管理中工作的一大难题。

(二)房地产开发商对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意识淡薄

开发商往往更重视商品房开发,而弱化配套设施的建设。一是开发商配套时更愿意配置效益高的设施,比如更愿意配套一些商业设施,而对其他医疗、教育、服务等的设施,通常是按照满足规范最低限要求设置或者少配、低配;对没有强制性要求的能不配的尽量不配。比如停车设施不足,造成小区范围内交通混乱无序,小区内部商业设施供过于求,并与住宅区混杂也是造成小区内混乱嘈杂的原因。二是一些开发商建设过程中,不依法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或者是建设后改作它用。三是部分设计单位设计时,并不完全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更多是以建设单位的意见为主,并未从专业角度对城市发展、项目前景作出符合专业性的科学分析,为业主提供合规合理的建议,确保项目的合法、合理、科学、宜居。

(三)配套设施后期监管不到位

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得不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也是造成配套设施不足或者运营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是一个应该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综合执法的执法系统工程;缺乏统一、协调、高效、有力的监督管理。再加上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设施移交制度规范,导致配套设施建成好后不能及时投入使用,也同时导致具体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客观上处于无法可依的“执法真空”状态。

三、提升毕节居住小区配套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层面把控,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一是政府严格按照规划落实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居民当前实际与可预见未来需要完善规划与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用地优先,不随意调整配套设施用地;若确须调整,应按照规范在服务半径内补足相应的用地。政府要强化城市建设要依规而建,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的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建设、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二是城市新区新建居住区时,要同时考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在居民入住后,居住区域范围内应建设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医疗、教育、养老设施等;三是城市老城区范围内,原有配套设施不足的,要补足短板。比如利用一些闲置地修建停车楼,缓解老城区的停车难问题;棚户区改造时,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服务设施;老城区用地紧张,可大力发展地下空间开发等等。

(二)严格审查审批新建居住小区设计方案

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新建住宅项目时,要立足于高起点、高品质。一是要审查项目的合规性,除审查项目的基本指标外,还应审查项目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标准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内容、数量、服务半径是否都满足小区的需求;二是对品质的审查,配套设施的建设不能只满足于够用的简单的量的要求,还要有品质要求;要审查配套设施的设计是否有助于小区人居环境提升、与城市整体风貌的塑造是否协调。

(三)加强项目建设的后期监管

一是加强规划批后监管,监管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坚决要求进行整改;二是监管配套工程的实施,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不能为了节省成本,建出不符合质量要求、有安全隐患的配套设施。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对于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原则”,即配套设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

配套设施工程是居住区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是保障居民生活、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目前,毕节市中心城区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19456”工程,对一条河道、9条景观大道、4个收费站站房、5个门户窗口、6个重点片区实施了重点整治,这是一项民生工程、对外开放工程和提升市民素质的工程,不仅对提升城市形象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生活便利。

今后,日趋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工程,会越来越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宜居感和幸福感。同时,也是不断提升毕节城市形象的重要推手!

(本文作者: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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