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醫生判死刑的癌症老人,他還要求子女傾家蕩產地給他看病,值得嗎?

清水119175571


值不值得,外人說了不作數的,只有當事人才能說值不值得。

第一、老人肯定覺得值得。

因為除生死無大事,每個人在生命垂危之際肯定會有求生的本能。這也是人之常情,哪怕是身患重病,哪怕只有一絲絲活下去的希望,就彷彿溺水的人緊緊抓住那一根救命稻草,也是不得不孤注一擲的。

第二、子女覺得值得。

如果子女覺得傾家蕩產,只為了能讓老人安心一些,甚至是說能夠絕處逢生,讓老人的病情有哪怕一絲絲轉機,是值得,那麼就是值得的。

如果當事人覺得值得,那麼別人說什麼都無濟於事,如果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覺得不值得,那就是不值得的。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不會去說值不值得,我只會說,只要兒女願意就好。


席越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分享一下自己的故事。

2007年,50多歲的老媽也被查出胃癌,手術時切除了整個胃。在醫院時恢復的還不錯,精神狀態很好。

老媽一向很健康,在做這場大手術前都很少有感冒發燒。我和老媽都相信她的身體底子不錯,應該能恢復很很好。對於癌症,我並不陌生,我們老家那個縣,得癌症的特別多。我的親人中很多位都患癌症做過手術,食管癌和胃癌居多,收手後活十多年的也並不算少。

老媽是工人,沒有醫保。後來入了城鎮居民保險。但當時能報銷的比例很少很少。老媽來石家莊看病時,帶了她所有的積蓄。當時舅舅還勸老媽,你把自己的積蓄都花完了,回來後怎麼辦?老媽說,自己還有點錢,先把自己的錢花了,實在不夠再讓孩子們掏錢,不能給孩子增加負擔。

手術後老媽心情也不錯,但臨近出院那幾天,醫生說,還需要化療。老媽張口就問,化療需要多少錢?醫生說大概兩萬多吧。老媽一下子就哭了,倒不是怕化療時難受,而是她覺得又給我們造成負擔了。

老媽一生都很好強,絕對不願意給孩子們增加任何負擔。老媽生病手術時父親已經去世,我和弟弟也都參加工作了。老媽覺得我和弟弟的生活剛有起色,她這一病又得拖累我們。

老媽的那點積蓄當然不夠手術和化療,我和弟弟也沒動老媽的積蓄。但是,我和弟弟很感念老媽的心思,她生怕給我們增加一點點負擔。

有時候即便是有血緣關係的親人之間的關係也很微妙,孩子越孝順,老人越是怕給孩子增加負擔,他們會竭盡所能去減輕孩子的壓力;孩子如果不孝順,老人就有可能很少去考慮孩子們的生活壓力,就會覺得贍養是你必須要盡的義務,無論我提什麼樣的要求。

大概因為自己有過類似經歷,所以遇到這類情況時特別想先了解一下他們的家庭關係是否和睦。如果在一個不太和睦的家庭裡,這類情況就很難處理好。儘管贍養老人是孩子必須要盡的義務,但是不是所有的要求都要滿足老人?特別是在一些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如果女兒的家庭條件比兒子好一些,甚至回去過分要求女兒。

大概是因為我的父母從來不給我們增加負擔,甚至他們會因為自己給孩子增加了負擔而內疚,因為自己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裡,所以,見到那些從來不顧及孩子生活壓力而一味要求孩子的老人,我也很難生髮同情與共鳴。

求生的慾望誰都有。一個被醫生判了死刑的癌症老人到底還值不值得孩子為治病而傾家蕩產?哪怕再孝順,或許也會考慮“性價比”,雖然這個詞比較冷酷。如果孩子已經竭盡所能為老人治病,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盡了最大的孝心,面對一個被醫生判了死刑的癌症老人,如果要繼續傾家蕩產,冷血一些說。不值得。


陳方


我一個朋友,他和他媽都是學醫的。他媽不幸患了肺癌,一直堅持在治。慢慢的把存款全部用光,他媽還是沒有說要放棄,他又停職出去打工。到工地去開挖機,但是工資遠遠不夠他媽開支。四處借錢,實在不行他又打算把房子賣了,這時他媽死了。他說他實在是沒辦法,老人不說放棄,我也不敢。到最後人財兩空。

我婆婆初五生病住院,越治越嚴重,最後進了重症監護室。好轉後我聯繫一個專業非常強的熟人醫生,但是他們醫院級別沒我們縣城高。我老公的表哥說怎麼轉到這個鄉里來了,還好婆婆現在治好了,要不我的壓力很大。我非常能理解病人家屬的心情,誰不想自己親人多住幾年?可是真的要搞到人財兩空,我覺得還不如帶回去,該吃什麼吃什麼,該玩哪裡去哪裡。病人心情好,也許病也就好了。


95278306


我根據切身體會說說本人對這個事的看法和觀點。一,我父親以前是癌症手術以後十個月去世的;二,我本人七月份食管癌剛剛手術了。2006年春節後我父親突然說胃不舒服得去縣醫院檢查檢查,當時他才六十二歲,剛剛退休不久,春節期間吃菜喝酒還很厲害呢,我就問他咋著了,他說過完年就沒有吃過饅頭,應該是胃病。當時才上班我有點忙就沒有陪他去,妹妹在縣醫院工作,給她打電話聯繫好爸爸就過去了。十點多妹妹打電話哭著說爸爸情況不妙肺部有東西,醫生說去鄭州看看吧,我一聽非常緊張提著錢開車就去縣城帶爸爸和妹妹去鄭州了,當時妹夫在鄭州醫院進修,哥哥剛好在鄭州辦事,我電話通知他們集合到醫院,經過醫生看CT說確定得做手術,手術以後再切片檢查確定病情。回來了就準備做手術的事,爸爸眼淚巴巴的說不用看了,一輩子也沒有給我們買一塊磚頭蓋房子,手裡也沒有一分錢存款,不能再給我們添麻煩,算了。我當著一家人的面說了,爸爸一輩子養活我們姊妹三長大,雖然沒給我們物質財富,但是把我們養活大就是最大的功勞,我們就應該贍養老人,錢的事我們想辦法,沒有了去借也得給爸爸看病。最後手術時打開腹腔發現裡面已經長滿了腫瘤,醫生說最多活三個月,實際十個月老人去世的。我當時就一個想法房子不買,借錢也得給父親看病,讓父親少受罪少痛苦。現在我也得了癌症了,我想的是儘量少花錢看好病,如果能夠看好了我才四十二歲還能夠好好的掙錢養活一家人,如果看不好也不能把這些年的積蓄全部花完做那些無用的治療,按照醫生建議接受正規醫院治療,化療結束中藥調理保守治療,帶瘤生存,定期檢查。實在不行了也不能為了自己沒有一點點希望的身體再拖累一家人非得住院治療。這就是我真實的做法和目前的想法。


仁孝至上


曾經有個親戚得了高血糖病,按理說,這種病,只有自己很好控制,再打胰島素一般跟正常人一樣,能吃能喝的!身邊有好幾個這樣的人,都活得好好的!而我這個親戚得了這病以後,自己什麼都不管,家裡活是不幹了,但他卻去跟別人一天到晚的打麻將,過了兩三年,腿部出現壞死,開始腐爛了,住院看病,非要叫兒子賣房子給他看,不看不行。他就這一個兒子結婚生子他什麼都沒管,兒子沒辦法,把房賣了給他看,過了幾個月就去世了!我想說的是,每個人自己平時就要當心自己的身體,注意保養。推遲生病的時間,到年紀大了,即使生病了,孩子們也大了,責任完成了。這時候就是沒錢去看病,死了也沒多大關係,人總是要死的,儘量不要給子女負擔。真正得了判死刑的癌症,可以做保守治療,花錢少點,病人痛苦也少點。做個大手術,花很多錢,過不了多長時間還是要走的,有點不值得。關鍵是很痛苦。當然,年輕的人另當別論!


秀出風采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去年自己在醫院親眼所見的一對母子的故事,那時是陪表弟去省裡的大醫院做腫瘤切除手術,那對母子就排在我們前面,老人家面瘦肌黃,一看就是那種得了重病的樣子,當時只聽醫生對她兒子說,你母親現在這種情況已經沒有治療的意義了,為什麼不早點過來給她治療,那位老人已是肝癌晚期,她兒子說其實大半年前就檢查出來了,可當時家裡實在是沒有錢,現在東湊西借了幾萬塊錢,不管能不能治好,都儘量給她治治吧,就算是圓了老人家的一個心願,當時老人家也在那裡聽到這些話的,我想她肯定也是還想試一試的。

有很多人都說,如果自己得了癌症,肯定就不治了,反正也治不好,不去浪費那個錢了。但其實我看到的身邊很多人,特別是老人們,在面對癌症或是其他重病時,他們的求生慾望是很強的,在真的接近死亡的時候,他們也害怕,他們也想要活下去。而這個時候,子女們就成了他們唯一的希望,他們想要牢牢抓住這線希望。

作為生你養你的父母,為子女操勞了一輩子、付出了一輩子的父母,這個時候向你提出這樣的要求,傾你所有,只為給他一線生的希望,你覺得值嗎?我覺得值得的。為什麼?我想就像我看到的那位兒子一樣,只為他母親最後的一絲希望,只為讓老人順心如願,同時也讓自己心安不留遺憾。錢可以再掙回來,可有些遺憾是怎麼都彌補不回來的。

以上是我的個人想法,不喜勿噴,感性的人有他感性的認知,理性的人有他理性的考量,也沒有誰對誰錯,值與不值,只是各自選擇自己的心安理得吧。


小橙子育兒


我認為有必要給老人醫治!

出這番話,希望大家能夠聽聽我的故事!


我的爸爸媽媽只有我一個孩子,而且我是他們的養女,並不是他們親生的,幾年前我的養父同樣的事得了直腸癌,當時他已經到了出血,非常嚴重的情況了,到醫院裡面拿到了診斷結果我第一時間就下定決心要給他醫治,所有的親屬都叫我放棄,他說怕到時候人財兩空,畢竟媽媽還要過日子,不能夠把整個家裡面的錢全部花光了,但是我不贊同他們的說法,我覺得我還年輕,只要是用錢能夠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沒有錢我可以再掙,可是爸爸的命沒有了,就再也回不來了,醫生非常明確的給我說,做手術,有可能半年也有可能活幾年,當時醫生說能活半年半年能拿到錢買到半年的生命,我覺得值!後來爸爸的手術非常的成功,現在都已經五年了,爸爸的身體特別硬朗,恢復的很好,現在他在家裡面,每天還忙著幹農活呢


當然了,這呢也得分情況,我們家就我一個,如果遇到那種弟兄姊妹比較多的家庭的話,肯定就會有眾多的分歧,當然那種情況就要視情況而論了,反正我本人而言,不管是我遇到什麼樣的情況,我都會義無反顧的站出來,哪怕花光我所有的積蓄,讓我負債累累,我都要給父母治病,因為我們虧欠父母的太多了!


彼岸花非花的精品小屋


一個被醫生判死刑的癌症老人,他還要求子女傾家蕩產地給他看病,值得嗎?有書君認為這個標題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因為很多晚期癌症患者,家人出於各種原因,是不會告訴老人實際情況的,直言不諱告訴老人實情是很少的,除非到了臨終期,為了讓老人安心離去,子女們告知老人倒是很常見的。

不管老人知不知道病情,也先不說值不值得治病,有書君先為大家講兩個真實的故事。

01

有一位鄰居大媽,平時特別活躍,是小區廣場舞的領班,有一天突然病倒了,是乳腺癌晚期,大媽怕給女兒添麻煩,不同意再治療(當時她看到女兒的表情就猜出了結果),但是,女兒堅持自己的觀點,借錢為老媽做了切除手術,半年後又活躍在了廣場上。

如今三年了,大媽身體健康。女兒常常欣慰地說,多虧那時候沒心疼那點錢,看到媽媽快樂地生活是多麼高興的事啊。

02

有書君有位彈古箏的朋友,在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父親又當媽又當爸好不容易把她養大了。

在她快要結婚的時候,父親被查出肝癌晚期,她到處借了錢去美國給父親做了換肝手術,可是父親只活了三個多月就走了,男朋友看她那麼多債,也和她分手了。

父親還沒埋葬,討債的又都找上門了,八十多萬元的債啊。

這個朋友忍著失去父親、被男朋友拋棄的痛苦,一一為那些債主寫了借條。

拼命掙了六年錢後,債終於還完了,可是,醫生也告訴她你要是再這樣彈下去手可能就要廢了。

有人說,他父親如果保守治療可能活的時間會長點,這樣動手術,不但錢花了一大筆,老人還受了那麼大的罪,太不值得了。

她說,要是讓她從新選擇,她還是會為父親治療的,不管花多少錢,但是她會選擇最佳的治療方案。

其實,作為兒女,在知道老人得了癌症的那一刻,都有想盡一切辦法讓他好起來的想法,但是不要盲目地認為只要花錢了,就覺得違心無愧了,沒花錢就是不孝順,就覺得虧欠老人。

雖然都是癌症晚期,有的通過治療能延長生命,這種情況不管花多少錢都值得。

有的卻不能挽留生命,放化療效果均不敏感,而那些天價的靶向藥物也很難買回老人幾個月的壽命。

這時候,有書君認為,不管老人知不知道病情,都不要再去花錢治療了,不值得(如果有錢那就另當別論了),這時候老人最需要是家人的陪伴,親情的關愛,為老人實現未完成的心願,努力盡孝就夠了。

畢竟活著的人還要繼續,沒必要為後代增加太大債款壓力。

總之,有書君認為對於患了癌症的老人,值不值得花錢治,得分情況而定,病情有一點希望,作為兒女為老人傾其所有也是人之常情,錢是身外之物,沒有了還可以掙,但是父母只有一個,失去了就永遠失去了。

治療起不到作用的,就儘量讓老人的餘生過得快樂,走的安心,床前盡孝就好。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看了很多回答,我發現都沒有醫生的回答。我作為一個醫生,遇見過不少類似的情況,請聽我來分析一下。

首先,疾病診斷正確嗎,是不是真的無藥可救

提問的前提是說患者被醫生判死刑,我想問問患者得的是什麼癌症,疾病到了哪一期,為什麼被醫生判死刑,預期壽命還有多長時間。其實,臨床上存在一些誤診的,我接診過一個患者,直腸癌,外院醫生告訴患者已經是直腸癌晚期了,回家準備後事吧。患者和家屬不死心,又來我們醫院看,我們經過仔細的檢查後,認為患者疾病沒有那麼晚,還有治癒的希望。後來通過術前放化療,手術完整的切除了腫瘤,這個患者目前還存活,也沒有復發和轉移。所以,你應該多去幾家醫院看看,多聽聽不同專家的意見,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國內有部分患者和家屬談癌色變,對腫瘤存在一個錯誤的認識,有專家甚至提出國內有三分之一的腫瘤患者是嚇死的。

第二,如果真的是疾病晚期,醫生認為已經無藥可救了,那其實花不了多少錢了。

如果真的是疾病特別晚期,患者一般情況很差,已經沒有什麼治療方法了。那這時候只能是姑息治療,減輕患者的疼痛營養不良,惡液質等情況。這時候的醫療花費是不高的。所以,你去的是正規醫院嗎?如果正規醫院告訴你是腫瘤晚期,給你判死刑了。千萬不要去一些不正規的醫院,相信什麼民間偏方,病急亂投醫,到時候可能真的是人財兩空。想想當年的魏則西事件,血的教訓歷歷在目。

第三,求生欲是每個人的天性,可以理解,但是醫學的能力是有限,需要多溝通,多交流。

想要生存是每個人的本性,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目前的醫學水平還是有限的,很多疾病還無法治癒。這時候可能人文關懷遠比醫學治療更重要。有句醫學名言很出名:有時是治癒;常常是幫助;總是去安慰。所以醫患之間,以及醫生與患者家屬之間需要多交流,多溝通,選擇一個最合適的治療方案,最合適可能未必是最好的治療方法。這就是個體化醫療,醫學不僅僅是醫學本身,牽涉到很多家庭,倫理,道德等多方面的因素。

第四,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不常見,現實中的情況正好相反。

實際上,我在臨床中遇見最多的情況是相反等的。很多老年人知道自己得了腫瘤後,就不想治療了。一是,他認為癌症治不好,對癌症的認識存在差錯;二是,中國的父母真的是全天下最偉大的父母,他們怕浪費子女的金錢,寧願自己承受痛苦,也不願子女們為難。


普外科曾醫生


這個故事中,一定有著前因後果,沒有題目中這麼簡單。

一個身患晚期癌症、沒有了治癒的希望、並且知曉病情的老人,明明知道兒女經濟並不寬裕,一定要求子女們傾家蕩產給自己看病,這個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事實上,很多晚期癌症患者,並不知曉自己的病情,家人出於各種原因,不會告訴老人實際情況,這在現實中是非常常見的。而直言不諱告訴老人實情的倒是非常稀少,除非到了臨終期前,為了讓老人安心離去,子女們也為了給老人一個交代,這種情況下的告知倒是很常見,也符合人之常情。

所以,如果題目中所指是老人並不知曉病情的情況,就應另當別論了。

晚期腫瘤患者,會有各種身體不適,一定會提出看病的願望。這種情況下怎麼辦?

1、雖然是晚期,但仍有很大的治療空間。也就是說,還有著不錯的治療方法,可以大大延緩老人的病情,延長生命,比如:晚期乳腺癌,經過積極治療存活超過5年的大有人在,在這種情況下,我個人以為,即使家庭困難,也應該盡最大可能為老人籌錢看病,畢竟是自己的生身父母,過早放棄治療,於情於理都很難自圓其說的,現實當中,賣掉家中的一套房子(非唯一住房)給父母看病的例子不勝枚舉。

2、已經是晚期,沒有了更好的治療方法。這種情況下,即使付出很多,也很難控制病情,很難達到延長老人生命的目的。比如:肝癌,放化療效果均不敏感,而天價的靶向藥物也很難說能買回老人幾個月的壽命。在這種情況,不管老人是否知曉病情,都不要繼續努力了,給老人一個對症治療,減輕痛苦,也就夠了,尤其是家庭並不寬裕的情況下。

所以,這個問題的提出,應該特指某種疾病,同樣是癌症晚期,同樣沒有了治癒希望,同樣是被醫生判了死刑,但因病種不同,治療和不治療的意義有著天壤之別,所以在沒有詳細病情資料的情況下,盲目討論這個問題,我個人以為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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