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的意思。这样情况下,能不能不打招呼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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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菌认为首先需要弄清楚,合同到期,是人事那边疏忽,没有及时提醒你的主管,让你的主管和你谈话,是继续和你签合同还是不打算和你签合同,还是公司刻意没有和你签合同。不过,相信稍正规一点的公司,在续签合同这方面,应该不会玩什么把戏的。毕竟,即使你没有续签,但是如果还是继续工作,还是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不会对你造成实时性影响。

至于说,不打招呼就走人,精英菌在这里到提醒一下,千万不要这样做。毕竟,职场上,除了遵守职场规则以外,相信对自己也有一个要求。不打招呼的离职,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害,但是有什么意义呢?一时之快?所以,职场中人,意气用事的事情还是要克制自己不要去做。

事实上,没有续签合同,对你来说,还是一件好事,自由之身。就是说,你完全可以在这个时机去找一份新的工作,离职的时候,提前知会下,办好工作交接,大可以潇洒的离开。俗话说,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

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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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正题!

为什么要直接走人!

建议您最好提醒并与用人单位沟通劳动合同续签的事情,没有必要一走了之,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再作进一步打算。谢谢!

一、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要点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如在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三十日内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三十日内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是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二、对于您单位未与您续签劳动合同的分析

1.善意角度

有可能因为您工作的劳动用工风险管控流程确实,HR因为工作失误忘了跟您续签劳动合同,我建议您可以与您的直属领导或HR沟通,了解下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是因为公司工作失误忘记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您在了解情况后,决定是否续签;

2.恶意角度

如贵司为了规避向您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根据获得经济补偿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您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按照1个月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的上限为12个月。



三、给劳动者的建议

为了规避您在离职过程中的风险建议如下:

1.提前30日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离职无须获得用人单位的书面同意;

2.书面通知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邮件、微信或短信等等书面形式,如采取信函形式,请注意保留邮寄单据底稿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原件;

3.二倍工资

如您决定离职了且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与您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至于您是否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是您的权利,你可以选择行使或放弃;

4.工作交接

无论是从规避您自身责任,还是从职业道德来说,建议您在离职前要做好工作交接,比如书面通知您的直属上级要求您的直属上级安排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后要求被交接人或您的直属领导确认工作交接已经完成;

如用人单位侵犯您的权利,您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利。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欢迎留言交流!谢谢!


资深法律人来说法


如果合同到期,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的动作,这种情况,能不能不打招呼直接走人。米哥根据多年的职场处理经验,建议如下:

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就算实际延期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需要在合同到期时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或是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补偿金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告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没有通知续签或是解除劳动合的,视为劳动合同续续生效履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也就是默认了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期有效的情况,不能不打招呼直接走人

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即劳动者如果要辞职的话,需要递交辞职申请书,一般来说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不打招呼就直接走人的离职行为,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劳资纠纷,比如扣压工资与没有转移社保或技术保密违约等。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补偿再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后,仍没有与劳动者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就涉及到违法的问题,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需要向劳动者赔付2N个月的补偿金(N即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者需要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并申请仲裁处理。


米哥职场漫谈


实际上,如果你直接走人的话,会造成单位头疼,而你个人会损失。怎么说呢?

1、先看看你个人有什么权利。

1)合同到期后,单位是有一个月时间来完成续签的动作,当然很多人认为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告知你是否续签,然而我很明确告诉你,在续签这个动作上,单位根本不需要提前1个月。但是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如果你个人还在上班,那么就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存续状态。1个月内正常发工资,超出1个月要给你发双倍工资。

2)等多一阵子,如果单位选择不跟你续签,按法定是需要支付你工龄工资的,并且因为没有提前1个月,还需要多付你1个月代通知金。

3)如果单位选择跟你续签,你不想干了,你提前一个月提离职申请,地球人也无法阻止你。

以上权利你是否想放弃?

2、单位头疼的地方

1)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及时终止或解除,如果不会处理的单位,那就一直凉在那里,回头你发现之前有什么权益受到侵害了,在1年仲裁期,2年诉讼期内,你可以发起维权。

2)离职交接找不到人,说不定你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没有交代清楚。导致单位一团糟。

3、当然也存在对你个人不利的地方

1)行业口碑问题,好聚好散是基本的职业素养。

2)责任问题,并非所有情况直接走人就可以,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时候,大家的劳动关系还存在的,你不能说走就走,你的工作是需要完成的,需要离职也是有个交接过程的。如果因为这些没有做到位,单位明确经济损失,证据很充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你赔偿。

3)你东家不打了始终需要打西家,但凡正规单位你要入职,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肯定是需要的。哪怕冒险录用你,也会调查一下是否真的解除的,万一电话过去你前东家,说得不好听的,那就砸了你自己的锅了。


所以:如果合同到期不想干了,不要想着歪主意去博企业辞退获取补偿金,也不要一言不合直接滚蛋。要好聚好散,这样对大家都好。企业最需要信用和口碑,其实职场人也是一样的。


yjf70


你好,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的意思,如果你真的想走的话,合同到期的那一天之后,你随时可以立马走人,但你还是要给单位通知一声的,最好不要不打招呼直接就走人了。如果你真的一声不吭就走了,虽然单位追究不了你什么责任,但在礼貌和态度上会被人瞧不起的。你能干满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能力和态度都还是不错的,千万不能在走的时候毁三观啊。



通常来讲,单位应该在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即我们常说的《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如果劳动合同都已经到期了,单位还没有任何通知,这反映的是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上的失职,可见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所以在合同管理上,单位首先是存在问题的,你想要立马走人就更加的有理有据了。既然你更有道理,为何要不打招呼就走人呢?这反而会让你有理变得没理了,所以自然不能一声不吭就走。


现在合同到期了,单位如果没有任何续签或者辞退的意思,如果你不想继续在单位里面干了,就可以在合同到期的当天提出终止合同,办好工作交接就可以走人了,无需提前30天通知单位,也无需向单位打辞职报告,单位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你离职,且在你离职的当天单位需要给你结清工资并且开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资料。所以,你完全没必要不打招呼就走人,你打个招呼再走人合理合法也不耽搁你什么,何乐而不为呢!

更为重要的是,你这种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所以你跟单位打个招呼很有必要。如果你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人了,你本来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就因为没打招呼而损失一笔钱,那多不划算啊。


综上,无论是从情理上、态度上、离职的程序上、还是看在失业金的面子上,合同到期要走了你都应该跟单位通知一声。单位不通知你那是单位的问题,但你要保证自己没问题,不学单位那一套,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


Sir聊HR


合同到期后,应主张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企业拒不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企业需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如企业拒不支付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没有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有保障,或者说维权非常困难。

如果合同到期,你自身也有离开的意愿,当然可以离职,但是需要书面通知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所以不打招呼直接走人,这是十分不妥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你追责,定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方可走人!


老王闲不住


【做你身边的HR,讲明白劳动法律法规那点事儿】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意思是说可以在期满后一个月完成续签工作,但是通知是否续签应当在你期满之前。

你现在是已经期满了,公司也没有通知你是否续签,如果超过一个月都没有续签,就等同于没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从期满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二倍工资。

处理方式可以参考如下:

1)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就继续上班,可以找公司人事部门确认劳动合同的事情,如果公司表示不再续签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你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了,那就找到人事部门表达意思,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再离职。离职证明等材料今后找工作都需要,不打招呼直接走人当时没事儿以后可能还得回来办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个人提出的,公司不需要支付。


怡路同行2019


为啥不打一个招呼再走


谭刚律师


合同到期,公司一般会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签合同。如果没有续签合同而上班,根据劳动法可以获得当月上班的双倍工资,公司不问的话你就继续上班,每个月都是双倍,当满一年后双方就承认了劳动关系。你这情况可以以公司违法在先,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离职,申请赔偿走人,深圳这个地方是这样的。


吻茬額头


请你别为企业代言行吗。正确的做法是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续签。公司如不同意则要N月补偿。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仍无表态,你可以继续干一个月,要求双倍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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