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風雲|1949一個新的開始:共產黨從國民黨手中接收城市


國共風雲|1949一個新的開始:共產黨從國民黨手中接收城市


本書的研究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塵埃落定,國民黨從日本人那裡接管中國城市作為開始,因此以評價共產黨從國民黨處接收同樣的城市的研究作為結束也屬情理之中了。不管中國市民是多麼怨聲載道,城市是可以給予政府支持的最後的堡壘。它們不是通過內部大眾起義落入共產黨之手,而是被攻進城來的共產黨軍隊佔領。農村士兵讓市民第一次看到了中國共產黨的廬山真面目。關於共產黨,在過去二十年裡,各不相同的說法流傳著。

迎接他們的態度是否會像國民黨迴歸時一樣,迅速變成不滿,取決於這些農民士兵和緊隨他們之後進入城市的、經驗不多的行政幹部的表現。共產黨在短短一年間控制了中國大陸的所有主要城市中心後,最需要的就是城市居民的支持。而這個群體難免會做出比較。如果他們產生了敵對心理,對共產黨構成的直接危險遠大於四年前的國民黨政權,那時候,國民黨初來乍到,作為人們認可的中國合法政府受到了歡迎。

1945—1946年,引起公眾最激烈批評的問題是:政府不情願懲罰漢奸;文武職人員的貪贓枉法和紀律鬆弛;未能在突然來臨的接收時期實行有效的經濟和金融措施;從腹地迴歸的人員普遍對他們留在日佔區的同胞採取居高臨下的態度。

到了1949年,共產黨不但充分意識到中國城市的戰略重要性以及它所代表的理論挑戰,也對那裡等待他們的主要陷阱心知肚明。以上提到的諸方面,除了第一點(公眾沒有類似的懲辦戰敗國民黨政權成員的要求)以外,共產黨都積極地——假如不總是完全成功地——避免國民黨政府在1945年犯下的錯誤。然而,就像他們所做的所有其他事情一樣,這個成就得來並不輕鬆。

法律和秩序

1948年上半年共產黨接管東北的城市和城鎮,這一過程顯示了曾經讓國民黨聲名受損的缺點,共產黨的幹部和士兵也未能倖免。根據共產黨自己的敘述,他們的軍隊也有相當的奪取財產行為,特別是在接管四平、吉林和鞍山的時候。而且,很多跟隨部隊的人員——屬於醫療、衛生、後勤和通訊部門的人員,接管了工商業財產,拆除了工廠設備,運走了機器和原材料,損壞了很多設備。在一些地方,接管人員甚至卸下鐵路軌道,把鐵軌當成廢鐵,把枕木當成柴火。

所有這些所作所為,或多或少地與由來已久的遊擊做法相一致,即:在不能永久佔領的地區,把物資以“有計劃有組織的方式”從那裡運出來,這一做法本來適用於“軍用”物品和“敵人財產”。這一習慣在1948年得到延續意味著,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擁有或管理的城市國營企業和國民黨官僚資本家控制的主要產業,作為“敵人財產”受到最嚴重的破壞。以下兩類個人擁有的工商企業也成了目標,即:積極支持國民黨政府的個人;或與國民黨有關的,比如為軍隊提供臨時住所照顧傷員或諸如此類的個人。

很多在戰鬥結束後遷入的民用機構,它們只關心自己部門的利益,在這一過程中擾亂了商業和價格。城市窮人趁著戰鬥進行偷竊和搶劫。農民進入城市,奪取村裡地主在城市的土地。接收部隊並不保衛財產,而是允許人們為所欲為。1948年上半年,所有被共產黨軍隊所佔領的東北城市,除了“少數幾個”,都傳出消息,報道了這樣的違反官方政策的事件。

根據官方評價,作戰部隊的紀律很差。他們,他們的支持部門以及後方的文職人員,都沒有受到充分地約束,讓他們遵守黨的保護城市的政策。文武職人員依舊將佔領城市看成是暫時性的事務。他們依然不明白新的局勢出現了,賦予城市新的作用和重要性。1948年6月10日,中共東北局發表指示,意圖就是改變這種狀態。在第二年,進入中國城市和城鎮的每支部隊,司令員都要頒佈公告,公告中均包含了相似的指示。

軍事紀律

中共東北局命令將權力集中於領導者。在那個春天接收吉林和其他城市時,權力是不集中的,所以攻打任何城市的最高軍隊統帥從今以後將對佔領的初始階段,包括對所有黨政部門和地方幹部的行為,直接負責。一個城市實行軍管的時間由軍事統帥根據情況決定。當秩序確立起來後,軍事統帥有責任把軍管會轉化成市政府或市委。

在攻打任何城市之前,戰鬥軍隊、後勤部門和所有文武幹部要接受訓導,內容是關於佔領期黨的政策和紀律。軍隊只有沒收武器、彈藥和其他軍事物件的權力。沒收物品馬上要全部委託給一位官員管理,並上報最高統帥;士兵個人禁止私藏這些物資。特別禁止軍隊沒收其他財產,不管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並命令他們阻止其他任何人這樣做。後勤和服務部門同樣“絕對禁止”接收任何財產。

作戰部隊接到授權,可以將以下人員作為罪犯抓起來:持武器的敵軍,其他持武器和抵抗的人員,軍事間諜和主要戰犯。所有其他守法的公務員,包括當地警察,允許他們留在崗位上,且命令他們照常執行公務。在戰鬥後,所有部隊,除了必要的維持秩序的,都要撤到城外。黨、政府和其他機構接到命令,不許其成員買賣財產或從事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農民不準單獨進入城市或城鎮佔有財產或逮捕嫌疑犯。

這些命令構成了黨在內戰剩下時間佔領政策的本質內容。在接收每座城市前,攻進城市的共產黨軍隊公佈了這些命令,電臺也廣播了同樣內容,之後,它們出現在牆報和報紙上。在接管濟南前,陳毅將軍發表的七點臨時法重申了該政策。在共產黨軍隊佔領該城市的那天,即1948年9月25日,濟南軍管會宣佈的規定中也重申了該政策。在天津和北平投降之前,林彪發表八點臨時法。最後,共產黨軍隊前進到南部和西北部時,毛澤東和朱德在1949年4月25日宣佈的人民解放軍總司令部約法八章中,亦重申了該政策。

另外,修改了軍隊著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用來指導農民士兵進入中國主要城市時的行為。1949年4月26日第三野戰軍司令部和政治部頒佈了修改後的規定和要點:

三大紀律

1.遵守軍管會和人民政府頒佈的一切法律、命令和規定。

2.遵守城市政策,保護市政府。

3.保持革命戰士的節約傳統。

十項注意

1.不經允許不得開槍。

2.不佔民房和店鋪,不擾亂劇院等娛樂場所。

3.沒有任務不外出,外出之前要請假。

4.不在街上亂駕馬車亂騎馬。

5.不在街上吃東西,不在街上手拉手走,不擠進人群。

6.買賣公平。

7.保持營房整潔,不隨地大小便。

8.不許算命、賭博和嫖妓。

9.不許貪汙腐化。

10.不在牆上亂塗亂畫。

假如在1945年實行了相似的規定,國民黨政府將會避免很多由接收引起的批評。恰恰相反,國民黨回到上海,然後來到北平、天津,再入東北,從來都不曾改正接收人員犯下的哪怕是最招致惡評的劣行。他們在東北各城市的行為更是無法無天。相比之下,共產黨,一開始似乎也犯下了與1945年的國民黨同樣的錯誤,但是都在造成嚴重損失之前糾正了過來。所以當共產黨軍隊從相對不為人知的東北出現在眾所矚目的天津、北平、南京和上海時,這些城市見證了前所未有的中國士兵奇觀,他們連過路人出於好意遞上的一支菸都會謝絕。

一位決定離開濟南的、不那麼同情共產黨的中學教師承認,在接管城市之時和之後,紀律維持得很好。公眾可以向長官舉報一切違紀行為,兩名士兵被處決。在作戰部隊主力從城裡撤出的時候,發生了一些平民打劫的事件,但是秩序很快恢復了。

在北平,另一位不同情共產黨的觀察者同樣評論了接管人員的良好表現。他寫道,大多數政工幹部舉止“謙虛樸實”。武裝軍隊的紀律如此嚴明,從不恃武力奪取物品,借物必還。結果是,人們對他們既不恨也不怕。

在上海,甚至反共的外國人都被感動了。那裡,像別處一樣,士兵拒絕接受作為禮物的食物和其他物件。後勤人員用背馱的方式將器材運進城而不徵用民用車輛。保守的美國報紙《大美晚報》稱,進城的人民解放軍的行為“堪稱典範”。編輯倫德爾·古德,注意到他們努力地將撤退國民黨人員徵用過又丟棄的車輛歸還給失主。他寫道,這些努力讓他想起四年前的情形:歸來的國民黨官員爭奪日本汽車供自己所用。

另一個勾起過往回憶的事件裡,一輛人民解放軍的車撞死了一名同濟大學學生。日期是6月3日,僅僅在解放上海的一星期後。就像上面所說,這樣的事件,特別是涉及美國軍事車輛的,激起了相當的公眾不滿。新的行政部門迫切地想避免有損形象的比較,於是司機被處以死刑。該判決後來為了回應公眾對司機的同情而輕判。這名司機最近剛從國民黨軍隊來到人民解放軍。但是該案例成為城市所有軍隊集中學習的對象。所有司機被重新分類,更嚴格的標準出臺了。重型車輛除了有絕對需要禁止進城,所有軍隊車輛被命令行駛速度不超過每小時15英里。

另一個事件也標誌著,在上海,舊的秩序從那個夏天起就一去不復返了,那就是向警察部門灌輸紀律。根據黨的政策,沒有因為嚴重反革命活動獲罪的官員和警員,如果希望留在原部門,將被獲准。但對舊政權遺留下來的習慣必須有所改變。在8月,幾個派出所和公安局的成員碰頭來處理個案,有的時候還有居民點的居民參加。比如,對江灣派出所的兩個警察進行了懲罰。在8月5日的地區會議上,他們承認接收了三輛無證自行車車主們的賄賂,因此受到處分。更嚴重的是陳鵬飛和李國華的違紀行為。在8月18日的盧灣派出所的警官和警員會議上,前者承認養情婦和保護妓女,後者承認他曾在執勤時“調戲婦女”。陳被移交法庭審理,李被撤職,兩人都被要求在群眾會議上當眾道歉。上海《解放日報》,1949年8月22日。

考慮到這些事件,在上海的美國人對共產黨接收人員行為的最初反應是“很有好感”。從整體看,中國公眾的反應也大同小異。

本文節選自《中國的內戰:1945—1949年的政治鬥爭》

國共風雲|1949一個新的開始:共產黨從國民黨手中接收城市


書號:978-7-5154-0823-1

著者:(美)胡素珊 (Suzanne Pepper) 著

裝幀:精裝

出版年月:2017年12月

定價:1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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