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洛川和名聞天下的章丘舊軍孟家經營的祥字號-謙祥益、瑞蚨祥

孟洛川(1851—1939),名繼笙,字鴻升,號洛川,山東章丘舊軍鎮人。章丘孟氏家族經營的祥字商號名聞天下,孟洛川的瑞蚨祥被稱為孟氏“雙雄”之一(另一個是孟養軒的謙祥益)。經過數十年的苦心經營,孟洛川旗下形成了40餘家商業連鎖企業,分佈於周村、濟南、天津、北京、漢口、青島、煙臺等城市,成就了一代傳奇。

位於章丘縣城北部的舊軍,曾是歷史重鎮。1369年,“亞聖”孟子第五十五代孫孟子位、孟子倫兄弟二人自河北棗強遷居舊軍鎮,是為章丘舊軍南支孟氏。從明代到清初,南支孟氏尚未發跡。到康熙年間孟子倫的第八代孫孟聞助,孟氏開始崛起,財富和功名雙獲豐收,由耕織之家變為耕讀之門 。

明清以來,山東各地植棉之風盛行,濟南以東為重要產棉區。章丘及其鄰縣盛產土布,緊鄰舊軍北部的辛家寨不僅盛產此物,而且是周圍土布的重要集散地,當地人將土布通稱為“寨子布”。孟聞助看到“寨子布”銷路甚廣,有利可圖,便在舊軍開設鴻記布莊,收購寨子布到周村、濟南等地販賣,獲利頗豐,是為孟氏經商之始。孟聞助第五代孫孟興智和孟興泰先後在濟南創建慶祥布店和隆祥布店,在北京設立瑞生祥綢布店,在周村建起恆祥染店。從此,孟氏由行商變成了坐賈,孟興智和孟興泰成為舊軍孟氏祥字號的開山祖 。

孟興智和孟興泰分家時,孟興智分得濟南慶祥和北京瑞生祥,孟興泰分得濟南隆祥和周村恆祥,此後兩家獨立經營。孟興智生有2子孟毓瀚和孟毓翀,將祖業發揚光大;孟興泰的兒子孟毓溪和孟毓湄,經商理業則遠不如孟毓瀚兄弟。孟毓瀚生子4人,即孟傳璐、孟傳瑗、孟傳珽、孟傳珊。兄弟4人分家後,各立堂號,分別為三恕堂、其恕堂、容恕堂和矜恕堂,是為西四堂。孟傳璐兄弟4人分家與上輩不同,祖傳慶祥、瑞生祥以及3家當鋪未分,為4房共有,各房每年分取若干紅利。總體說來,西四堂財產日漸分化,三恕堂、其恕堂、容恕堂的家產和商業逐漸集中到矜恕堂。大約在19世紀30年代初期,矜恕堂的孟傳珊在夫人的資助下,於商業重鎮周村魚店街開設了萬蚨祥鍋店,1835年又買下週村大街北首一家布店,並斥巨資擴建店鋪,經營絲綢和茶葉 ,後來改名泉祥。為了擴大生意,大約咸豐末年,孟傳珊出資2000吊,在濟南芙蓉巷開設瑞蚨號布店,專門批發章丘寨子布。1862年孟傳珊在濟南院西大街(今泉城路)路南購買地皮,建起5間門面的樓房,開設綢緞店。在為這間新開張的大店取名時,孟傳珊聽取朋友的建議,名之曰“瑞蚨祥” 。正像論者所說,這象徵“‘金錢’的‘瑞蚨’剛一誕生,它就像長了翅膀的招財使者,立即飛往中國北方的各大商埠,如濟南、北京、天津、青島、煙臺等地,在這些城市建起了一個個的瑞蚨祥”。

孟毓溪生子傳珠,四代單傳,女東掌家。孟毓湄生子4人,分立堂號為承恩堂、承訓堂、樂餘堂、世澤堂,是為東四堂。東四堂發展不平衡,均先後衰落。孟傳珠雖為單傳之家,但女東精明強幹,到孟繼頨夫人耿彩芳時,家道大興,成為財壓東四堂號的鉅富,立堂號為進修堂,大力發展濟南隆祥店號,在北京、天津、漢口創建謙祥益店號。謙祥益在孟養軒時期發展到巔峰,財富與瑞蚨祥難分軒輊。

瑞蚨祥雖為孟傳珊創辦,但真正將其發揚光大,名揚天下,則是其兒子孟洛川。

孟洛川是孟傳珊的第四個兒子,年齡最小,人稱孟四,因其精明伶俐,故綽號叫“孟四猴子”。孟洛川少年喪父,其母高氏立志教子成人,家教甚嚴。高氏的父親高汝梅曾任內閣中書,後辭官在家,其兄高赤誠系章丘巨紳。因出生在官宦富紳人家,受過良好的教育,高氏深諳閨訓,知書達理,精明善良,文雅端莊,對孟洛川影響甚大。為教育孟洛川,高氏聘請章丘名儒李青函為師,但孟洛川生性頑皮,不喜讀書,常以數磚計瓦為遊戲。孟洛川雖無心詩書,卻表現出經商的天賦,這引起三伯父孟傳珽的重視,在少年時期就讓其參與房院營建、盤點結賬等管理活動 。

1869年,18歲的孟洛川以資東身份進商號,經理慶祥、瑞生祥、瑞蚨祥等店鋪的業務,掌管三恕堂、其恕堂、容恕堂和矜恕堂所有商業的大權,開始了其經商的傳奇生涯。因為瑞蚨祥是其父創辦,所以他不僅格外精心打理,而且經常從慶祥、瑞生祥抽調資金助其發展。在瑞生祥和慶祥逐漸衰弱的同時,瑞蚨祥日益發展壯大,財富迅速膨脹,所以孟家有“瘦了綿羊肥了羔”之說。經過孟洛川幾十年的精心擘劃,辛勤經營,瑞蚨祥由濟南發展到北京、天津、青島、煙臺、周村、上海等大中城市,分號遍佈,聯號成網,形成了龐大的連鎖商業帝國。

從1862年到1949年,瑞蚨祥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1893年之前是緩步穩妥發展時期,1893—1927年為爆炸式大發展時期,1927—1937年為逐漸衰敗時期,1937—1949年為急劇跌落時期。從1869年掌管瑞蚨祥到1939年去世,孟洛川70年的經商生涯,又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1869—1893年為第一階段,孟洛川經手開辦企業4家,以經營土布和綢緞為主,附帶經營英美布匹、鐘錶眼鏡等洋貨。1893—1927年為第二階段,孟洛川經手開辦企業20餘家,以經營洋布、綢緞為主,兼營土布。1927—1939年為第三階段,這個時期只有1934年濟南瑞蚨祥昌記開業,但有20多家店號先後破產關閉 。此外,分佈在周村、濟南、天津、北京、青島、煙臺等地的泉祥經營茶葉。總體看來,20世紀20年代中前期是孟洛川創業的高峰,也是瑞蚨祥和泉祥的鼎盛時期。

孟洛川一生先後創辦企業20餘家,主要有北京瑞蚨祥鴻記布莊、北京瑞蚨祥綢緞店、北京瑞蚨祥鴻記西號綢緞店、北京瑞蚨祥鴻記新衣莊、北京瑞蚨祥東鴻記茶店、天津瑞蚨祥土布批發莊、天津瑞蚨祥鴻記緞店、天津瑞蚨祥西號、天津瑞蚨祥慶記、青島瑞蚨祥緞店、煙臺瑞蚨祥綢緞店、瑞蚨祥蘇莊、瑞蚨祥申莊、濟南泉祥老號、濟南泉祥東號、濟南泉祥西號、濟南泉祥鴻記茶棧、煙臺鴻記茶棧莊、青島泉祥、天津泉祥總號、舊軍鴻記織布工廠、濟南鴻記瑞蚨祥染房等。如此龐大的商業帝國到底積累了多少財富,具體數字無法說清,下面我們僅以部分地區瑞蚨祥的房產、流動資金、個別地區店號固定資產、利潤以及土地等幾個方面作片斷敘述,以窺其一斑。

第一,房產。據統計,到新中國成立前夕瑞蚨祥全國房產有五六十處,其中濟南房產20處,房屋1275間,佔地49畝;北京8處409間,佔地12畝;天津17處772間,佔地12畝;青島五六百間;煙臺1處98間,佔地2.5畝;蘇州1處28間,佔地1畝;上海1處123間,佔地2.5畝。總計各地房產至少3214間。如此眾多房產,價值如何?若以上海瑞蚨祥3處房產的原購價作為一般價格計算各處房產的價值,那麼僅房產一項即有836萬餘銀元。

第二,流動資金。1933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本位時,僅上海瑞蚨祥兌換存儲的流動資金就達1000餘萬元。

第三,固定資產。據對瑞蚨祥濟南3個店資本估計,以一匹雙龍白細布為計算單位,“七七事變”前其固定資產為32023匹,存貨為188990匹,合訂為221013匹,價值1215571銀元,加上存銀行、錢莊存款60萬銀元,總計超過180萬銀元 。另外,據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時清產定股數字,僅泉祥和瑞蚨祥兩個系統的資本即達人民幣220萬元。

第四,利潤。瑞蚨祥通過商業經營獲得了豐厚的利潤。例如,據北京瑞蚨祥鴻記西號綢緞店殘存賬冊記載,賬面純利1911年為白銀幾千兩,1913年為1.3萬兩,1916年為2.5萬兩,1926年達到3.2萬兩。儘管瑞蚨祥利潤歷年起伏不定,並且千方百計隱藏利潤,但是賬面盈餘數字仍然十分驚人。如果把1926年、1931年、1935年、1939年、1940年、1941年、1942年瑞蚨祥走下坡路的7年利潤額平均計算,則每年利潤額為37萬元,為資本額的21%。也就是說,不到5年就能還本。可以想見,1926年以前瑞蚨祥走上坡路時,利潤更大,還本也更快 。

第五,土地。矜恕堂在1854年分家時,僅有土地240畝,到辛亥革命前夕,就有土地2140畝,1936年又買進163畝,共計2300餘畝。此外,在沾化、利津、商河、樂陵也有一定數量的莊田,具體數字不詳。孟洛川聲稱“從岱嶽山麓到渤海之濱要處處有孟氏莊田”,生前果真做到了。

此外,加上泉祥茶號、當鋪、藥鋪等其他企業的資產,孟洛川的財富應當更為龐大,所以人們說“山西康百萬,山東袁子蘭,兩個財神爺,抵不上舊軍孟洛川” 。

孟洛川一生約計經營40餘家企業,僅矜恕堂就有20餘家店號,僱員高達1000餘人 。面對分佈如此廣泛的企業和眾多的僱員,孟洛川是採取什麼方法來管理的呢?我們從人員管理、財務管理、東西方關係和店號鋪規四個方面略作說明。

1.人員管理

在孟洛川看來,企業的管理實際上是人員管理。瑞蚨祥在組織機構上最大的特點,就是以人為中心,沒有具體的機構,職權劃分也沒有明文規定,主要是通過資方代理人對企業實行分層管理。資方代理人大體可以分為全局總理、地區總理、各店經理以及一般僱員等幾個層次,在這幾個層次之上的是事實上的總經理孟洛川。

按照傳統商業習慣,東家一般不能擔任企業職務。但是,孟洛川卻以東家身份獨攬企業大權長達70年之久。他既是資方的總代表,又是事實上的不掛名的總經理,集所有權與經營權於一身,有關人員錄用、升遷、調動、年終結算、利潤分配或轉化為資本、店員工資的增減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無不最終決定於孟洛川,所以孟洛川是企業的最高負責人。

除了孟洛川擔任事實上的總經理外,還有資方代理人擔任的總理,即全局總理,實際上是孟洛川的助手,其職權因人而異,或大或小。第一任全局總理是沙文峰,他不僅管瑞蚨祥,而且還兼管泉祥,代孟洛川經營土地、到外地巡視各店業務,權力很大。第二任全局總理是孟覲侯,並正式稱為總理,但他不管泉祥系統。孟覲侯死後,孟秀涵、高俊廷、李峨山、焦寰五等人相繼擔任全局總理,但是各自任職時間較短,且權力有限。

地區總理是一個城市內各分店的最高經理人,由當地總店經理兼任。地區總理主要通過三種方式管理各分店:一是每天早上讓各分號經理到其住所彙報前一天的工作,包括營業、人事、備貨等內容,通稱為“上朝”;二是親自到各號巡視,檢查各店營業情況;三是負責當地所有分店的進貨調撥、人員增添和年終結算。

瑞蚨祥和泉祥每個店都有經理,掌管分店業務和人事。經理下面又分若干層次,但各分店略有差異。例如,濟南瑞蚨祥的結構是前櫃(專售各種色布,設櫃頭2人,學徒6人);二櫃(專售各種花布、廣貨、呢絨,設櫃頭1人,夥計和學徒4—5人);綢貨(專售綢緞、繡貨,設櫃頭1人,夥計和學徒10人);皮櫃(專售皮貨,設櫃頭1人,夥計2人);金櫃(專售金銀首飾,設經理1人,夥計2人,學徒10人);賬房(設頭目1人,夥計、學徒12人);售貨員(專司售貨,20餘人);號房(負責管理貨房和布匹的加工、染色,設頭目1人,夥計、學徒3人);瞭高(監督售貨員售貨,監視偷竊併兼管一些雜務,如傳達和送往迎來等,前櫃4人,二櫃2人,樓上3人);後司人員(12—14人,包括炊事員、雜役人員,設一個頭目)。總之,濟南瑞蚨祥一個分店大致可以分為經理、櫃頭、售貨員、雜役等幾個層次 。

2.財務管理

祥字號最高財務管理機構,實際上就是東家,或者說就是孟洛川本人,他通過一年一度的“寫賬”來完成對企業的掌控。在每一個地區,最高財務管理機構是總店的賬房或信樓,基層財務機構則是各號的賬房。各地區總店賬房頭目或信樓管理一般由副總理兼任,權力很大,往往能代行總理職權,聽取各分號彙報,總管與各聯號的通信聯繫和人事考勤工作 。

祥字號的記賬方式是“四柱賬”,即按照“舊管(原存)、新收、開除(支付)、實在(淨存)”四個方面記賬。賬戶餘額的計算方法為“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即“期初餘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期末餘額”。

“四柱賬”不能全面反映企業經營狀況。例如,它沒有進貨總賬,因此除了逐戶加算之外,不知道它進多少貨。又如,它沒有貨物賬和銷號制度,因此也就沒有“永續盤存制度”,算不出銷貨成本,而且除了實際盤存外,無法知道到底存貨多少。為了彌補“四柱賬”的缺陷,孟洛川每年年底將地區總理召集到家中,進行“寫賬”,研究各地的“結賬清譜”,審核存貨數量和作價情況,結算全年總的盈虧數字,確定分配辦法。孟洛川十分重視財務工作,書房裡全是賬冊,一直到晚年,還經常翻閱賬冊。通過一年一度的“寫賬”活動,他將企業的財務大權牢牢抓在手中。

總之,雖然“四柱賬”有一定的缺陷,但是有“寫賬”彌補,加之從上到下相互牽制,孟洛川經營祥字號財務管理制度尚稱健全。

3.東西家關係

祥字號內部存在6種身份不同的人:(1)東家,即出資人;(2)經理和掌櫃,資方代理人,直接管理企業;(3)內夥計,又稱本屋徒,即在本企業學徒滿師者;(4)外夥計,系企業僱傭的售貨員,尊稱為“大掌櫃”;(5)學徒;(6)後司,即勤雜、炊事人員。這6種人實際上可分為兩種人,即“東家”和“西家”。

所謂“東家”,係指出資的孟家,負責提供房屋、店鋪、設備、資金,按道理不經營企業;所謂“西家”,即祥字號店鋪中所有的經營、管理和服務人員(包括經理、掌櫃、店員、雜役等)。總之,東家出錢,西家出人,雙方按“錢七人三”分紅,即東家分取總利潤的70%,剩餘的30%為西家所有。

“西家”的上層是各級經理、掌櫃,他們是吃股人員,最高者為10釐股(即1個股),低者不少於1釐,一般在二三釐。祥字號史上吃1個股的只有沙文峰、孟覲侯等幾個人。頂層經理的收入極為豐厚,例如北京瑞蚨祥一個拿8釐股的總理,在營業最盛的年代一年可以分到3200匹白布,比一家中型布店的全部資本還多。掌櫃的收入也很豐厚,即使是隻管一個店的經理,份子一般在3.5到4釐。在一個店裡還有好幾個頭目,如洋貨頭、綢頭、二櫃掌櫃等,也可以拿到2—3釐份子。一個綢頭的收入比綢樓全體二十多個店員的年收入還多。此外,也有開了1—2釐份子而沒有名義的管理人員,在開份子的掌櫃中,這類人最多。

內夥計、外夥計、學徒、後司等人員是具體的勞動者,但也有區別,一是雖然都實行固定工資制,但內夥計實行年薪制,而外夥計則是月薪制且高於內夥計;二是外夥計只佔從業人員極小部分,例如1916年北京瑞蚨祥東號總人數一百二十多人,外夥計僅44人,佔三分之一。

內夥計是指在祥字號學徒期滿出師者,又稱本屋徒,他們是企業的主要勞動力,但與資方關係密切。一則因為學徒差不多都是章丘人,特別是能夠順利學滿出師留在企業的,和東家、掌櫃之間大都非親即故。同時,由於祥字號掌櫃基本上是由本屋徒提升的,內夥計熬夠年頭,就可能變成吃份子的掌櫃,所以他們和資方代理人之間有著師兄弟的歷史淵源。

祥字號所招外夥計一般均是有幾年賣貨經驗、具備一定商業知識、能力較強的成熟勞動力,他們主要的工作就是售貨。外夥計是“外人”,在企業裡提升的機會極少,可以隨時解僱,與資方關係疏遠,所以有“內夥計是親閨女,外夥計是小媳婦”的說法 。

4.店號鋪規

為了規範僱員行為,祥字號制定了詳細的鋪規,在打了硃紅格的宣紙上,用毛筆正楷書寫,鑲入鏡框,掛在飯廳正面牆上,使店員在端起飯碗時就能看見,時時提醒自己不要違反。據現有回憶,各店鋪規雖有差異,但是大體相同,如北京瑞蚨祥鋪規如下:

(1)櫃上同仁不得攜帶眷屬;

(2)不得長支短欠,不得頂名跨借;

(3)不得挪用櫃上銀錢貨物;

(4)不得以櫃章為他人作保;

(5)櫃上同仁不得兼營其他業務,並不得在有瑞蚨祥字號的地區開設同類企業;

(6)不得代存衣物;

(7)不得沾染嗜好,不得有賭博、宿娼等行為,也不得藉故在外過宿;

(8)夥友之間不得吵嘴打架,如有違反雙方同時出號;

(9)親友來訪只能在前櫃或櫃房接待,接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小時,並不得招待親友在櫃上食宿;

(10)營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串櫃談笑;

(11)早上六時(冬季七時)下門,晚上十一時上門上鎖,櫃上同仁在上門上鎖後一律不得出入;

(12)櫃上同仁一律輪流值夜,值夜人負責巡視、防火燭盜賊,不得睡眠,夜宵不得動用油勺,以防不測;

(13)春節例假各櫃必須留人值班,顧客上門應予接待;

(14)非有要事不得請假外出,請假須經櫃頭同意,並須到櫃房登記。銷假手續相同;

(15)搖鈴開飯,不得趕前落後,飯菜由櫃房規定,不得任意更換;

(16)每20天洗澡一次,下門去,早飯前回,不得藉機遊逛或吃館子;

(17)住家由賬房排列名單,輪班即走,到期返櫃,不得逾期,如有特殊事故,過三不過五;

(18)如遇業務繁忙,不能按時住家時,可以壓班補假,每壓班一月補假二天;

(19) 同仁用貨必須經二櫃掌櫃許可,並計入用貨賬,只能自用,不得代買;

(20) 對待顧客必須謙和忍耐,不得和顧客發生爭吵事故;

(21) 櫃上同仁必須注意儀表,要穿長服,不得吃蔥蒜,不得在顧客面前扇扇子,不得把回找零錢直接交到買主手裡(應放在櫃檯上),並應儘量避免粗詞俗語;

(22)挑撥是非、猜忌傾軋致夥友不和者,應立時出號;

(23)由經理或鋪東辭退時,不得憑藉他種勢力逗留不去;

(24)結夥營私藉故要挾號中者,應立時出號;

(25)調撥他處不立即前往者應立時出號。

從上述條文中可以看出,鋪規所涉及的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生活制度,如請假、值夜、住家等;二是業務經營,如對待顧客的態度、不得兼營等;三是政治性的,突出表現在第(22)—(25)條。處分形式大致有出號、調動、申斥、降薪等四種方式,從執行情況看,存在前緊後松的態勢,分水嶺大致在1926年。

孟洛川雖然成功經營了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但卻是一個思想保守之人。他雖然閱歷豐富,見多識廣,卻腦筋僵化,並不開明。他終生頭挽小辮,身著清服,以皇清遺民自居,顯示自己至死忠於大清王朝。孟洛川在族中實行封建家長制,提倡三綱五常、三從四德,主張長幼有序、兄友弟恭、男女有別。他要求晚輩在長輩面前要垂首站立,做到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非禮勿視、非禮勿聽。他對下人要求更嚴,家中傭人和商號的店員天天處在動輒得咎的惶恐之中。孟洛川還反對新式學堂,1924年前他的子侄都在自己所辦私塾裡讀四書五經,拒絕接受新式教育。

孟洛川是一個勤儉的人。其年幼時母親高氏便告誡他,家中的財產,外面的商號,是祖輩留下的,不能坐享其成,要發展壯大家業,勤儉上進,不積到萬兩黃金不準穿綢緞。所以,一直到30多歲,孟洛川夏天仍穿灰布長衫。孟洛川晚年擁有千萬家資的時候,在濟南東流水街買了一處花園,自題為“質園”,園內卻要滿植茉莉,以供配茶之用,用人亦從泉祥茶莊抽調。這樣,既能賞目娛心,又收經濟實惠。遷往天津後,雖住在租界洋房,仍用中式傢俱,一切從簡,冬季不生暖氣,另備火爐取暖。孟洛川還對各房間如客廳、伙房、臥室等,規定燒用不同質量的煤,以節省開支,有時還去各屋檢查炭灰,以視有無浪費。孟洛川不甚講究吃喝,每早沖服幾個雞蛋,常詢問侍女雞蛋價格,如果回說漲價了,就立即減免。其生活之節儉由此可見一斑 。

孟洛川又是一個嚴於自律的人。他對企業的經營、人事、財務等,不僅事必躬親,而且以身示範,嚴守規則。例如在濟南時,每天到店視事,聽取各號經理彙報。客室裡設有軟炕,專為來客準備,他從不倚坐,以示刻苦謹慎的表率。對於各營業場的商品佈置,店員精神面貌等,他常作檢查,名為“檢閱商容”,不允許有鬆懈疏漏之處。

孟洛川雖然不喜菸酒茶,卻是一個愛好女色的人。孟洛川少年時就逛妓院,嫖暗娼。一次,他和友人遊千佛山,見一漂亮姑娘,便尾隨其後,直至其家門口,記下牌號,託媒買下,為其二哥做妾。說成之後,為了與女家一刀兩斷,不作親戚來往,在婚契上寫“粥(暗示‘鬻’,即賣)費銀××兩”,表示是花錢買的,女方父母不能反悔。以後孟洛川又以同樣手段將此女的妹妹買來做自己的姨太太。不久,孟洛川去周村,又買了第二房姨太太。他的原配王氏,由於失寵氣急而瘋,孟洛川不予醫治,旋即死去,她的兩個兒子也因思母暴病身亡。上行下效,自孟洛川始,矜恕堂凡男子成丁後,都是一妻、二妾、三姨太。

孟洛川還做了一些慈善事業,但相比較而言,孟洛川在慈善事業方面,一則力度不大,回報社會不夠;二則集中在家鄉。

第一,捐款治河。從1883年至1899年,黃河3次決口,氾濫成災。其時清廷財政空虛,而治河又急需款項,於是責令地方富紳出資。在這種情況下,孟洛川與其兄孟銘鑫曾“捐金累萬”“捐錢萬緡”。此外,舊軍鎮西瀕繡江河,一年因夏秋水漲決口,孟洛川出鉅款堵口修堰,轉年河水雖漲而無漫潰之患,莊稼全收,受到鄉親的銘感 。

第二,賑濟。因為天災人禍,章丘每多饑民,遇到這種情況,孟洛川和其二哥孟銘鑫舉辦平糶和賑濟。自光緒以來,黃河在章丘等處屢次決口,居民深受其害,孟銘鑫同孟洛川在章丘城立社倉,囤谷備荒,對災民進行救濟。例如1889年春,山東大飢,巡撫張曜請山東各縣鄉紳舉辦平糶。孟銘鑫與諸兄弟捐鉅款,從江蘇、湖北運糧到山東賑濟。1899年山東又遭荒歉,巡撫毓賢委孟洛川平糶局總辦之職。他與孟銘鑫兄弟二人獨認賑款一萬四千餘兩,從東北買來高粱,半價售給災民。此外,每到冬臘做200套棉衣,用大鍋熬稀粥施賑;盛夏做200套單衣,燒好茶湯,放在大街上,讓那些討吃要喝、少衣無裳的窮人前來領取。

第三,興學。孟洛川和孟銘鑫曾經在章丘城主持維修文廟、尊經閣、文昌閣,在舊軍設立先祠學堂,重修舊軍鎮圩牆,並支持孟銘鑫集資存商生息,解決貧寒子弟入學困難,獎勵學習優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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