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職了,有工資條,銀行明細,工作證,工作服,可以起訴公司嗎?沒有上保險?

sunyongl


這是完全可以依法進行維權的。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公司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如果沒有辦理,違法了社保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員工有權提起勞動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起訴,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並按照在用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依法為員工補繳應繳納的社保。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繳納的,員工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當然員工維權,收集相關的證據是非常必要的。工資條,銀行明細、工作證等屬於證據之一,應該作為有效證據。最有利的證據最好還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還可以要求進行經濟賠償。

依法維權後,除了經濟補償或賠償外,可憑勞動仲裁文件進行社保的補繳,可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當然仲裁或者起訴的過程也是非常艱難的,員工除了收集好證據外,可向當地的工會組織申請法律援助,幫助自己進行合法維權。

總之,如果用人單位因為沒有為員工辦理社保而引起的員工辭職、離職,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並依法為員工補繳社保。


幫兄愛唱歌


看了您的問題,應該是公司沒有給你繳納保險,你離職後要上去公司。如果是這種情況,是可以上訴的,準確來說,不是上訴,是仲裁,要求支付賠償。

您所說的沒有買保險其實都是次要的,國家規定並且強制要求企業必須給員工購買五險,五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具體繳納多少得參考當地的繳納基數及繳納比例。如果企業未給員工繳納五險,員工可以立馬提出離職,要求企業補繳在職期間所有的五險費用,並且要求公司給予離職的經濟賠償金,每上滿1年,賠償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按一年計算,6個月以下按半個月工資計算。比如你在公司上班15個月,也就是1年3個月,提出離職後,可以要求企業幫你補繳15個月的社保,如果沒辦法繳納可以要求企業折現。並且給予1.5個月的經濟賠償金。

當我們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我們應該依法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一打小七


這個必須可以!現在的用人單位,大部分都比較合法合規,也有少數並不把員工利益當回事,在職時擔心被炒不好起訴,辭職了,只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曾在該公司任職,勞動部門一定會受理,並及時解決的。支持樓主!


白茹2841


當然可以是去告公司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勝訴。但是公司一般不會賠償你。而是補交社保 綜合起來公司補交每個月你工資21%的社保 你自己還要貼8%的個人部分每個月 算起來你覺得合算嗎?


_悶聲發大財_


有合同嗎?什麼性質的用工?季節工,臨時工有工傷險那是集體性質的,其它不一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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