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該何去何從,我們不應該原諒她嗎?

向陽果農


我覺得,范冰冰最好的結局就是離開娛樂圈,也離開商業圈,離開公眾視野。低調更合適范冰冰。

范冰冰是有前科的人,而且錯誤還不小。雖然她也補交了罰款,在法律上已經不用承擔責任,但是道德上的汙點,她始終是無法洗刷的。我們也沒有看見范冰冰將功補過。即使她將功補過,想要淡化汙名,也至少要再過十年,甚至二十年。



最近,據說范冰冰又搞了一個美容院(後來她又否認),與記者發生了衝突。她本來就是一個敏感話題的人物,這樣一弄,又增加了民眾對她的反感。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反感度只能越來越加深。而范冰冰的粉絲已經流失不少,雖然目前還有一些鐵桿粉絲在為偶像支撐門面,但是隨著范冰冰在文藝圈被持續打壓,她的影響力會越來越小,他的粉絲也會越來越少。總有一天,這些粉絲會流失到剩不下幾個。可以說,范冰冰想重出江湖,再現輝煌,已經是幾乎不可能的。以我個人之見,是根本不可能。與其這樣,不如消滅幻想,公開宣佈徹底退出娛樂圈,這樣對公眾也有一個交代。

此外,“月盈則虧,水滿則溢”,范冰冰事業在已經到達一個巔峰之際,現在突然轉衰,自有它的道理——德不配位。

她事業的低走,也是大勢所在。如果范冰冰繼續執迷不悟,拼命往名利場鑽,恐怕還會激怒一些人。這些人有意找茬,翻她的陳年舊賬,或者故意去挖掘她的新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被擴大化,范冰冰將可能徹底身敗名裂。

比如,那個美容院不管是不是她本人的,或者是她朋友的開的,但是一旦她接觸了,以後出了任何問題,大家都會把指責對準她。可以說,由於她在公眾裡面失去了信任感,即使很多事情不是她的錯誤,也成為了她的錯誤。一些過去嫉妒,看她不順眼的人,也會故意落井下石。與其這樣,倒不如早點隱退也好,避開矛盾。


懷疑探索者


至今不理解的一件事:

范冰冰補、罰稅8個多億了事,說是“之前沒偷過稅”,也就是以“初犯”論罰。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范冰冰是初犯?單一筆賬就偷了那麼多的稅?

還是說她根本就是慣犯,長年累月偷下來這麼多?

如果是長年累月的,那麼我就不明白了:依法納稅不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嗎?這樣一個損害國家巨大利益的公共人物,竟不用抓捕坐牢判刑,就罰款了事?

這是不是在告訴其他陰陽合同明星:瞞得過是你的本事,瞞不過就罰點意思。這不,人家范冰冰又準備復出了!!!


大個子黑豆


原涼,那國人太大度了,原涼只會使這些渣子們更加肆無忌憚地,不擇手段地撈錢。這個圈子裡是驚天大盜,蠶食國家地根基。沒判刑,入獄,槍斃,已有失公允,憑什麼,憑她得過精神成就獎,憑她褲腰帶松。那劉青山,張子善豈不有點冤。另外我也說一下捧她地粉絲,近十億,什麼概念。我們英雄,舉'報人,優秀的節目主持人,是以自己於家人已生命為代價,曝光。你可能為生活終日奔波忙碌,而這些貨,一天的錢可能你孑子孫孫都猙不來、而且不知那一會它們就成了外國娘們,你的女神。呸呸呸!


陳化海


古語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范冰冰認打認罰,補繳稅款、交納罰款,欠下的都還了,改過態度應該說很好,況且她的錯誤不是反社會、反人類的十惡不赦之罪,世人真不應趕盡殺絕。須知范冰冰一個弱女子,能做到今天的成績,絕非易事,箇中滋味只有她自己最清楚。那些叫囂著處理的輕了,罰的少了,應該讓她去坐牢的人,都是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主,或者說都是些嫌人窮恨人富的人,看不得人家過得好、比他有錢。說到根上:朱之文沒飄,鄰居們飄了;流浪大師沒瘋,看熱鬧的瘋了;范冰冰沒病,那些滿口仁義道德、仗義執言的人,心裡有病了!另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演藝圈裡也絕不是范冰冰一個大咖,年入億萬者不在少數,偷稅漏稅的伎倆也不用別人教,個人所得超額累進最高45%的稅,難道說都交全了?為什麼不深挖徹查呢?箇中玄機誰又能點解一二呢?😂


xiaofeilong


她怎麼啦?我就知道她漏稅,聽說她補交了,也接受處罰了,我想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嚴肅的,是人人平等的,對她的處罰應該是依法依規,現在偷漏稅有很多,是普遍現象,國家有關部門要是早防早治,嚴格執法,監管到位,這種情況就很少發生了。一個演員,也算是普通人,有什麼原諒不原諒的。我們這個社會,有些人喜歡炒作,特別是對一些演員,名人。我奉勸一些人少一些沒趣的炒作,要多看一個人的長處,對出現的錯誤用包容的心態去對待,多傳播正能量,這更有利於我們社會的和諧。人生無坦途,誰都是磕磕絆絆走過人生的,只要不犯重罪,都應該原諒,對服刑人員,我們還要抱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使他們重新做人。最可恨的是那些大貪官,他們知法犯法,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國家財產,胡作非為,給國家造成鉅額損失,這些人罪不可恕。


北斗LJP


我壓根就不恨她,何來原不原諒?主要是她的所作所為所代表所傳遞的價值觀和起到的影響,是不是該接受這樣的行為和做派。至少我個人覺得是嚴重的不可取的,現在那些明星壓根沒有幾個的行為是可取的,尤其她們的所作所為影響之廣大!造成的負面影響之深,之惡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既然她能力大沒有用在正確的地方,那就該剝奪她的能力,避免造成更惡劣更消極的影響!甚至應該追究她們這類人的法律責任!這社會不可避免的有各種黑色灰色地帶,但至少在揭露之後應該嚴懲不貸,而不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然,傳遞這樣的苗頭,得禍害多少還不懂的分辨的年輕人啊!堅決抵制這類明星從我做起!她們的電視電影我都沒去電影院看過,在網絡上免費看的我都懶得看!


小魚兒遊遊


我覺得還是舊社會的戲子好,不受道德約束,可話說回來。範對國家還算是有貢獻的。只少那麼多補稅款可以造幾艘航母呀。有多少貪官在沒有查出來違紀腐化以前。都說的比唱的還好聽。結果到關健時侯就賣國,出賣民族利益。范冰冰是有過。但罪不值死吧。只要洗心革面多做公益事業。作個有家國情懷的女藝人也會被社會和國民認同的。因為偉人曾經說過人無十會,瓜無滾圓呀。是個人都會犯些錯誤。但比起多少政府職能幹部所做的傷天害理事情。我覺得我們生為中國人都應幫幫他們。必盡他們曾經給我們帶來許多快樂時光。毛主席曾說過不要一棒子打死一竿人。必盡他們不是漢奸賣國求榮的小人吧。這僅是我個人的看法。


一世情緣148741855


她偷稅,巨大,史無前例,只補了罰款,對她來說,不知道什麼是錯,知果知錯,反思幾年再出來,等時間沖淡一切再說,我們普通粉絲,沒權利原諒,或不原諒,實際國家沒有處罰你坐牢,就已經原諒你了,你有錢,是豪門,是爺,是你辛苦掙來的,你不該,用媒體來,幾千元一斤的水果,幾千元一個的蛋糕等高消費檔次來傷害你粉絲的心,難道你不知道你的錢是億分粉絲貢獻的嗎?你反正用不完的錢,罰你八個億,對你這個豪門又沒損失,你依舊是豪門,是爺,休息,休息吧,等我們想通了會原諒你的,彆著急,中國這麼多演員會有人替著你,


加發8張加發


范冰冰是為戲而生,全身都充滿藝術細胞,不讓她演戲那就是"暴殮天物"。另范冰冰在演戲上面取得了巨大成就,還為娛樂圈作出重大貢獻,並贏得了口碑,令眾人對她佩服得五體投地。范冰冰的成名史也是中國的娛樂圈史,娛樂圈這麼火爆與范冰冰多年來的努力分不開,也與翟天臨.趙薇.吳秀波.馮小剛眾同志大力扶持娛樂圈息息相關的。現有人問是否要原諒范冰冰,我從為需要。"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再講范冰冰也意識到自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並低頭認罪將全部罰款一分不少地上繳稅務部門,並都是支票結算,沒有用現金。

綜上所述,范冰冰該何去何從,應該是她本人說了算,我們也毋需發表意見。這個問題還是要范冰冰自己作主,我們不能越俎代庖。最後用以下一段話送給范冰冰:你贏,我陪你君臨天下,你輸,我陪你東山再起。


張文禪


一個瘋狂斂財無度且偷逃個人所得稅,雖補齊了稅款,可僥倖逃過刑事處罰,比起此前的因偷逃稅而入獄的劉某,她是幸運的。

如今的她做為汙點藝人,個人歷史帶有難以抹掉這恥辱一頁,這種緣由來自本人視法律為無物的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原諒她,不僅是對法律的蔑視與公然挑戰,而且會給效仿者以慫恿與縱容,更是對那些遵守法律、辛勤勞動的普通公民的極大不公。

法律的"以儆效尤"就是要警示那些膽大妄為的後繼者,懷惻隱之心的人,是養癰成患,對全社會的危害會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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