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刑事判决后 受害人未得全额赔偿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诈骗案刑事判决后 受害人未得全额赔偿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诈骗案刑事判决后,受害人得不到全额赔偿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诈骗案件是非常高发的一类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侦察诈骗案时,应该将查获的赃款赃物即使返还给被害人。但是,往往这类案件中,公安机关未必能查获全部赃款赃物。有时公安机关破案时,赃物已被销赃、赃款已被挥霍。

在刑事案件的刑事追诉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只会处理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赃物,而不会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处理。因此,相当多的诈骗案的被害人不会得到全额赔偿。这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就有两种法律途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寻求赔偿。

第一种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的阶段可以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在侦查阶段,一些公安机关不会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他们会告知被害人,等到检察院开始审查起诉时向检察院递交附带民事诉讼状。如果公安机关接受民事诉讼状,则会将附带民事诉讼状在侦查终结时一起移交检察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当检察院决定起诉犯罪嫌疑人之后,应该通知被害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时,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直接交给检察院。一些诈骗案件导致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单位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以在自己的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不再担负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时代表国家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的是检察院,没有必要再单独出一个文书。

在审判阶段,如果之前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又分两种情况。一是法院还没有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受理的,由同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二是如果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做出了判决,那么就不会再次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种,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对时间的要求比较严格,因为不同无论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都要尽快做出。有时被害人没有想到或者没有来得及作出决定,没有在刑诉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进行不能再提起了。挽救的措施是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审判庭就不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刑事审判庭,而是民事审判庭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