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下午18点左右,巴南区南泉派出所接到一驾驶员报警,其称自己撞伤了行人,目前伤者已送医院。
民警接警后立即查看现场监控,发现系黄先生驾驶面包车行驶在巴南区南泉街道鹿角某酒楼附近路段时,行人沈女士也正在过马路,双方都未让行,造成车辆受损,沈女士受伤的交通事故。
视频显示,道路宽敞,车速不快,如有一方让行慢一步,也不会造成交通事故。被问道为何双方都不让一步,两人均表示自信的以为对方看到自己会让行。
民警对沈女士横穿马路,及黄先生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经调查,面包车驾驶员黄先生负主要责任,行人沈女士负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安全无小事,人身安全远比时间重要,不管是行人还是驾驶员在路上都应该以安全为前提,及时发现、及时避让危险,在安全面前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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